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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小羊絨皮靴

  1799年,在冬天悄然到來之際,十三島嶼聯邦的王都坎特威爾城,在一些詭異的論調中開始掛起滿城藍旗,迎接新王登基。

  在遍地水窪的街頭,幾名紳士站在那兒——維持著他們紳士的風度,一年四季都要在這裡吸菸、看報、談論國家大事。

  這些人發表著並不會對國家產生任何影響的意見,你贊同我,我駁斥他,兩人爭執、三人議論、四人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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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帶著頂高帽的紳士跺了跺腳上的皮鞋,似乎寒氣能隨著這個動作被他甩出體外。

  今年的日子不太好過,即便打扮的像紳士,他依舊在還未落雪的冬天街頭穿著一雙單薄的皮鞋——這雙鞋子穿了整整一年,雖然經過精心的呵護,但因為高強度的使用,鞋子的褶皺部分還是稍微有些爆皮。

  往年的這個時候,他早就掏出了那雙柔軟的、精緻的、暖和的,內里縫著小羊絨的皮靴套在腳上了。

  那樣氣派的鞋子,周圍這幾位「紳士」也是沒有的,恐怕只有那些坐著漂亮馬車出行的高官和貴族們才穿得起。

  但今年,妻子沒讓他那麼早拿出來。

  「至少也得等到下大雪的時候才能穿吧。」

  妻子這麼說道:「你也知道,今年城外莊子上的收成不好,你這雙鞋價格不便宜,要是穿壞了我到哪兒去再給你找一雙呢?就是修也得要不少錢呢——你就先忍一忍。」

  忍一忍。

  紳士啪嗒啪嗒的跺著腳,把凍得邦硬的鞋跟在青石大街的青石板上踩出響亮的馬蹄聲。

  但他仍然可以忍。

  因為他的日子已經算是城中過得不錯的那種了。

  他仍然可以用這份餘韻悠哉悠哉的生活——不用去扛大包、拉車、種地、伺候那些臭烘烘的畜生,他的父輩給他在城外留下了幾個莊子,他靠著這筆遺產娶妻生子,在天將降雪的日子裡不用為買不起煤炭而焦慮。

  能在這裡舒舒服服地抽上幾管煙,喝上一壺小酒,燙的渾身暖烘烘的,這可再舒服不過了。

  那些外地來的窮漢,光交稅這件事兒就足夠讓他們腦袋疼了,更別提他還有一雙漂亮的小羊絨皮靴擺在家裡了。

  而且再怎麼說,這可是一座王國的王都!

  他是王都人!

  想起這些,紳士凍得瑟瑟發抖的後背也挺了起來。

  「新王登基,你們說其餘的幾位王子王女會獻禮嗎?」

  「其餘的幾位?哪幾位?你就單指那一位便是。」

  湛藍色的煙霧中,紳士們開始他們一天的「功課」——議論國事。

  「小王子西奧多年紀尚小,且被新王養在手下,自然不用談獻禮的事。」

  「大王子墨提斯腦袋壞掉了——嘶,說到這兒,你們覺得他的腦袋是真壞掉了嗎?」

  「我倒是真希望他壞掉了,我可聽說,他這一次可又是被人從猴群里救出來的——我的娘啊,這位尊貴的王子這次可真要把『猴子新娘』這個名頭給坐實了。」

  「我要是再次經歷這種事兒,我寧願自己變成一個傻子!與其被救回來讓全城議論紛紛,我乾脆死在那兒!」

  「嗨,誰說不是呢?」

  「那就只剩那位了……」

  「那位……」

  「那位……」

  那似乎是一個不宜被提起的名字,在王都里擁有著無限的魔力。

  蓋烏斯殿下——哦不,該稱呼他為陛下了——蓋烏斯一世陛下十分厭惡這位遠走高飛的王女,但這個王都里厭惡他蓋烏斯的卻也不在少數。

  於是,總有人大著膽子說出她的名字。

  「奧蕾莉亞殿下會回來嗎?」

  「我許久沒見過她了,想當年她在王都里代行國務的時候,冬天的每個月每人都有兩筐煤炭的補貼,哪像現在……」

  「噓!」

  「怕什麼!我指名道姓了嗎?」

  「奧蕾莉亞殿下雖然是個女人,但國事處理的確實比咳咳……要好一些。」

  「我倒不希望她回來,俗話說,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他們二人本就不對付,現在蓋烏斯登上了王位,如果不要臉面直接強制把奧蕾莉亞殿下留在王都,或擇人嫁了——奧蕾莉亞殿下又能怎麼辦?還不是只能乖乖聽話?」

  「你話說的沒錯,但我覺得作為王女,她確實該為國家的穩定做出一些貢獻。嫁個重臣穩定局面,或者,遠嫁海外——迪亞茲王國的國王不是一直求娶奧蕾莉亞嗎?就讓她嫁過去,既解了內憂,又除了外患!」

  「荒唐!一個國家若是淪落到要通過送出公主與外國領導人聯姻來穩定局勢——那倒不如亡了算了!」

  「慎言!小點聲!我可不想跟你一塊兒被塞進銅牛里!」

  紳士們「叭叭叭」的抽著煙,有氣勢足的,這時候從口袋裡掏出一隻銀質的小酒壺,擰開後對著嘴灌幾口,也不管小酒壺裡裝的是什麼價格的酒,只「哈」的吐出滿嘴酒氣,這逼就算是裝到位了。

  他們還在爭吵的空當,一個賣報童從遠處跑了過來。

  「先生們,有熱鬧看了!」

  他熱情的揮著手:「奧蕾莉亞殿下派了車隊送禮物回來,現在已經到了城門口了!」

  「蛤!」

  「殿下她自己沒回來?」

  「啊,突遭風寒,身體不適,身體不適啦!」

  紳士們彼此瞭然一笑,就要去看熱鬧。

  珀萊姆城的車隊?

  往日回來都是氣勢很足,不過那畢竟是往日了。

  近兩年,王室的稅很重,想必日子過的沒有王都的好。

  這群鄉巴佬,還能像之前那麼鼻孔朝天嗎?

  那位紳士此刻又開始有些懊惱了。

  「早知道……」

  早知道他就把那雙小羊絨的皮靴給穿上了。

  也不知道炫耀的目的是什麼,總之要讓那些鄉巴佬知道城裡的日子過得好。

  他們踩著硬邦邦的皮鞋啪嗒啪嗒的走到了城門口。

  此時,王都的衛隊已經排好了隊,等待護送這一群「鄉巴佬」進城了。

  紳士們往人群里一擠:哇,好多人,好多裝滿了禮物箱子的車!

  這些該死的鄉巴佬,怎麼還是那麼鼻孔朝天?!

  那位紳士伸長了脖子,沒看到坐在馬車上的是誰,也沒看到騎著馬的是誰,只看到了站在隊伍前邊拉著韁繩的馬夫。

  唉呀!

  紳士往後退了兩步,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他一眼就看到了馬夫腳上的鞋子!

  是一雙和他的寶貝靴子一模一樣的小羊絨皮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