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撿個鳥蛤?死了19個人?」李樂疑惑道。
林振明給茶壺裡倒上水,「這玩意兒,不僅咱們愛吃,老外也愛吃。事情的起因都是因為這個。」
經過林振明的講述,李樂才知道報紙上語焉不詳的事情的來龍去脈。
利物浦西北部,有一處綿延數英里的海灘,因為地質環境特殊,非常適合海貝生長,更是以鳥蛤而聞名,這裡的鳥蛤,個大肉多,在市場上十分搶手,售價也高,在全歐洲都有名。
幾年時間,就從每噸200鎊,漲到1300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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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賺自然就吸引了大批人過來撿鳥蛤。
但在海灣撿拾鳥蛤,雖然能帶來不錯的收入,可面臨的風險卻十分大,那處海灘一直都有「死亡海灘」之稱。
那裡不像一般的海潮,潮水從愛爾蘭海湧來時幾乎不受任何阻擋,漲潮迅猛,氣勢磅礴,流速能達到每小時幾十公里,海浪能高達10米。
而且海灣里縱橫交錯、相互盤繞的溝壑和水坑,漲潮之前進去輕而易舉,可一旦潮水湧入後,立馬就成了四面環海的孤島。
還有泥槳會粘吸住人們的腿,拔出來都費力,要想在海浪湧來時再跑,幾乎不可能。況且,水面下經常還有吸力極強的暗流,一眨眼就能把人吸的無影無蹤。
腐國當地人知道危險,很少有自己乾的,大部分都是僱傭那些全世界過來腐國「淘金」的偷渡客。
那個年月,一說到偷渡客,自然而然就會想到有著號稱全球免簽的閩省人。
這裡面,就有一個叫林亮的,因為膽子大,腦子活泛,慢慢就成了工頭,之後就和女朋友還有自家表哥商議著,自己當工頭還是得幹活,自己干,不如僱人干,從中間抽分子。
人從哪來?自然是和自己一樣的老鄉。
於是就在利物浦租下房子,召集了一批老鄉來這邊撿拾海貝,然後收購倒賣給當地的海鮮販子。
要不怎麼說,在國外,最狠的不是外國人,而是自己人。
那些房子比工廠打螺絲的宿舍都不如,四十多人擠在基建沒有暖氣的房間,每天僅靠一袋麵包果腹。
每挖一筐鳥蛤能換5鎊,但林亮得抽走大半,有時候剩下的錢甚至不夠償還偷渡過來時,給蛇頭的利息。
每星期除了要給林亮交20到30鎊的住宿費,還要先繳150鎊的「登記費」,要不然別想在海灘幹活。
但也因為是偷渡客的身份,白天日照充足的時候去撿貝殼,經常被海岸警衛隊驅趕。只能選擇了說最「安全」的時間,傍晚太陽即將落下的時候去。
這個時段潮水還沒上漲,警察也都下了班,就拿著手電,戴著頭燈幹活,用生命與潮汐賭博。
可這玩意兒,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也就是在今年的2月4號,國內已經開始過正月十五元宵節,天文大潮的時候,出了事兒。
林亮明知潮汐預警,卻為了多收一車貝,將工人驅趕至更遠的海域。
當第一波浪頭打來時,有人尖叫著往岸邊狂奔,但淤泥纏住雙腿,手電筒在慌亂中墜入海水。一些人連喊聲都沒來得及發出來,就被海水吞沒。
等到黎明時分,救援隊只找到19具屍體,還有四個人失蹤,可失蹤這詞兒,就是個法律術語,都知道最後是怎麼回事。。
那些被發現的遺體,有的手裡還緊攥著貝殼,有的身上還有寄往國內的匯款單和給留在家裡的父母、孩子的信。
「最小的,十五。」林振明說道。
「十五?」
「嗯,還是虛歲。」
李樂心裡有些堵,攥著茶杯,盯著杯子裡的茶湯,「林叔,那個叫林亮的怎麼說?」
「連同他女朋友,表哥都被抓了。」
「之後呢?」
「給那些同胞處理後事,運回國。老外不懂規矩,就由我們協助大使館來做。」
「那剛才,秉忠哥他們?」
「國內來人,人生地不熟的,就幫著調查調查,找找人。林亮,其實只是小角色。」
「您是說,這事兒,沒那麼簡單?」
「這幫人啊。」林振明苦笑道,「原本還好,還講點規矩道義,只是收錢,把人安全帶過來,之後隨你自生自滅。路是自己選的,命也是自己的,去投親靠友也罷,自力更生也罷,從你的腳踏上地面那時候開始,一拍兩散。」
「可這些年不成了,浙省的,閩省的,粵省的,還有北方的,西北的,光蛇頭裡,就分了好幾個派。」
「北面的,走大毛二毛的路線,南邊的走南猴、中東、意呆利路線,資源有限,做的人多了,收益就差,收益一差,就開始琢磨點子,一琢磨點子,呵呵呵。」
「上了路你就是人肉提款機,出境前交錢,出境後交錢,轉場交錢,吃飯喝水都要交錢,把你盤剝的乾乾淨淨。」
「和本地的幫派合作。把人帶進來,就成了別人手裡的貨物,送去工廠漁場的,還算好的,還有的直接給送去一些娛樂場所。這樣,在偷渡客身上賺一筆,在這些合作的幫派身上賺一筆。」
「現在還搞起了什麼金融地下銀行。你想出國,沒錢不是麼?可以,一人兩萬鎊,先不用給錢,等你到了地方,一路算算多少錢,打工慢慢還就是,每個月算利息,什麼時候還清,什麼時候放你走人。」
「要是你僥倖掙到錢了,想給國內寄回去?可你沒身份,開不了戶,沒問題,每筆錢五個八個點的手續費,一個電話就給你送家去。」
「現在分工也細化了,有運姑娘的,有運壯勞力的,更有甚者,是為了.....哎!」
李樂明白林振明那聲嘆氣是什麼意思。
「都以為出國就好了,可哪裡知道有的是把你往火坑裡帶哦。以為是來圓發財夢,其實在這些人眼裡,只是會自己走的商品而已。隨時都能丟棄的商品。誒。李樂,你知道貨櫃案麼?」
「貨櫃案?」李樂搖搖頭。
「大前年,58個人,在從尼德蘭來這邊的路上,在一個貨櫃裡,活活悶死,五十八個人。」
「艹!」
「別罵,還是那句話,路是自己選的。你不想,沒人拿槍頂你腦門上逼你走。有人偷渡是為了生存,有人是為了生活,但是有些地方的人,很純粹,就兩個字,你知道是什麼?」
李樂琢磨琢磨,「搞錢?」
「對啦。」林振明吸溜一口茶水,潤潤喉嚨,「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什麼明明有手有腳,國內生活也不像以往那麼難了,想吃飽飯過生活比以前要容易的多,可為什麼上船的人還那麼多。其實原因就在於搞錢。」
「和國內好不好沒關係,因為活著就是搞錢,只要能搞,怎麼搞都行。三分本事七分膽,要麼擺爛,要麼梭哈。賭贏了別墅靠大海,輸了客死他鄉。探大錢起大厝,回家蓋祠堂,年輕就得拼,拼出來帶著親戚發大財。」
「當你理解這幫人的思想之後,就不會覺得難受了。」
聽完林振明的話,李樂沉默了好一會兒,這才點點頭。
「林叔,那要是人找到了呢?」
「公事公辦唄,提供線索,這邊警察抓人,國內接收。」
「那對咱們?」
「咱們?遵紀守法的買賣人。有法律,有警察保護。」林振明感慨道,「人麼,如果不是眼界,學識,心態到了一定層次,根本不會知道,這個世界上,比搞那些下三濫手段還掙錢的路子多了去了。」
「還是得學習啊。」
「活到老,學到老?」
「可不。對了,那什麼,上次咱們聊過在非洲有探礦權的公司的事兒。我這邊有個朋友,白人,他手裡有幾個在原來幾個殖民地上的探礦權.....」
對這個,李樂遠比聽什麼偷渡的興趣更大。
和林振明聊了半個多小時。
「這樣吧,下個月,我讓人路過倫敦的時候,來找您,您幫忙引薦一下,聊一聊。」
「成,來就是,要是這兩個探礦權能拿下來,就是放著,之後也能有升值空間。」
「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倫敦註冊個礦業公司。」
「我明白你的意思,最好再找個破落貴族當個手套?」
「哈哈哈,還得是林叔,不過,這樣的人好找麼?」
「鄉下多的是,連現在這個老娘們兒五福以內的都能找到,家大業大,誰還沒缺錢的窮親戚?」
「也是啊,到時候,我尋思尋......」
忽然幾下敲門聲。
林振明看看李樂,「進來。」
「林叔,樂少爺。」
出去辦事兒的秉忠推門進來。
「秉忠,怎麼說?」
「人在切爾西區,靠近賽馬場的一棟房子裡,一共三個人,兩男一女。阿兵帶人看著呢,我先回來和您說一聲。」
「那邊通知了?」
「通知了。那邊說人馬上到,等確認之後,就聯繫當地警方。」
「行吧,警察那邊說什麼時候過去,你在讓咱們的人回來,再有,到此為止。」
「嗯,我明白。」
李樂這時候抬手看了看時間,沖林振明笑道,「那什麼,林叔,我該走了。」
「誒,這才幾點。吃過飯啊,我喝不了酒了,可陪你喝還是能成的。」
「不了,我想給家裡人還有娃買點兒東西什麼的,」
「那也不耽誤吃飯。」
「還不知道到幾點,我沒必要跟您客氣不是?」
「也是,行吧,行吧。」林振明想了想,指指秉忠,「那什麼,秉忠,你讓阿華過來,小樂去哪兒,開車送一下。」
「好,我這就安排。」說著,走到一旁,拿起桌上的座機。
「林叔,不用了。我自己去。」
「吃飯不吃了,送一下都不成?」
「那,行吧,」
一旁秉忠掛上電話,「林叔,阿華馬上過來。」
林振明起身,一拉李樂的手,「走,我送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