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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初次端槍狩獵

  呦呦鹿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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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動靜,鹿科里不少傢伙都會發出來。

  例如梅花鹿,還有麂子。

  在他們這兒,梅花鹿幾乎不可能出現,也沒聽說過周圍有人見到過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測這聲音應當是麂子。

  兩隻獵犬同樣聽見了,但它們沒叫,只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樣子,它們在等待常征下達指令。

  「留在這裡。」

  常征給了這麼一個命令。

  兩隻獵犬雖說有些疑惑,可還是乖乖坐了下來。

  在這種山林環境裡,獵犬其實不太好捕捉野獸,因為樹林擠迫,它們的速度很難完全施展。

  如果驚擾了目標,那獵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連開槍的時機都沒有。

  地域不同,環境各異,打獵方式自然也不盡相同。

  在他們這兒,養獵犬主要是為了護衛獵人,同時幫忙追蹤獵物,真正用來獵殺大型野獸的時候並不多。

  若是碰到小動物,人們一般還是樂意讓狗去攆。

  多數人狩獵時拿的都是火銃,或者土製的自製槍,並不是制式的獵槍。

  火藥、鉛彈都要花錢。

  現在,用弓箭打獵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獵往往要給箭頭淬毒,可弄毒液的風險頗高。

  像常征這樣一開始就用帶瞄準鏡的獵槍的並不常見,因為光一桿好槍就要花上千塊錢。

  那兩隻獵犬十分聽話,安穩地蹲在原地。

  它們瞧見常征把裝著豪豬的口袋往地上一擱,就跟著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間時而鑽進,時而繞開樹木。

  能夠聽見鹿啼就意味著那麂子離常征不遠,並且這叫聲還不時地再度響起。

  這樣一來,相當於主動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膽子很小,跟東北那種「傻狍子」不一樣,那些狍子反而更大膽些。

  這類麂子只要聽到一點動靜,立馬就會逃跑。

  常征貓著腰,在樹叢間穿梭,朝那聲音來源不斷挪動腳步。

  一些荊棘劃破了常征的皮膚,他卻絲毫沒吭聲。

  聲響離他越來越近,但還沒到他感知範圍里。

  他沒辦法,自己的感知距離實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範圍,麂子也早就聞到他身上的味兒跑沒影了。

  通過那些層層縫隙,常征望見了二十米開外的兩隻麂子。

  他猜測大概是一對兒,如此才給他創造了機會。

  這兩隻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對方身上,沒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裡灌木沒那麼茂密,雜草卻多一些。

  常征並不奇怪,畢竟這種地方更適合野生動物活動。

  外圍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著它們與人類之間的接觸。

  常征略微移動了個方位,穩穩地舉起槍,瞄向那隻離得稍遠一些的麂子。

  他沒挑腦袋的位置下手,畢竟目標太小,一點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準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臟的位置。

  只要命中,就算碰巧沒正中要害,也能讓麂子喪失行動能力。

  對好準星後,常徵調勻了呼吸。

  緊接著,他直接扣下扳機。

  「砰!」

  肩頭猛地感到後坐力,瞄準鏡一抖,讓常征沒能立刻看清是否擊中那隻麂子。

  子彈精確地擊中了麂子的身體,血花四濺。它下意識地彈跳,試圖逃走。

  可它只悲鳴著跑了幾步,就頓時腿軟跌倒在地。

  常征透過瞄準鏡只看見麂子往前竄出去,卻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來。」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時,他重新一移動瞄準,立馬發現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這槍真穩。」

  常征特別興奮,趕緊站起身,往那邊快步走去。

  另一隻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們的本能反應。

  有的麂子聽到槍響會驚慌失措,有些甚至會腿軟動彈不得,也有短暫愣神的。

  當然,大部分一聽見動靜就撒腿狂奔。

  不一會兒,兩條獵犬就跑到了常征身邊。

  實際上槍聲剛響起的時候,它們就已經出動了。

  對於獵犬而言,槍聲就是行動信號,這是經過訓練的結果。

  它們已經嗅到了血腥味,情緒變得異常亢奮。

  它們體型不大,更容易在這灌木里鑽來鑽去。

  很快就通過了灌木叢那道屏障,火速衝到受傷的麂子旁。

  它們並沒對那隻中彈的麂子張口撕咬,而是圍著轉了一圈,隨即向另一隻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馳。

  這一帶灌木數量不算多,奔跑還算暢快。

  常征看見了也沒叫住它們,徑直走到那隻倒下的麂子面前。

  看那角的形狀,常征判斷這是一隻公的。

  它四肢還在不停亂蹬,彰顯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發了自己的親密之力,一觸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靜了下來。

  常征把麂子翻過來,發現子彈已徹底貫穿了它的身體。

  背部留了個比拇指還粗的彈洞,鮮血涌個不停。

  裡面的內臟估計已經被攪爛,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這種槍傷過於致命,他的治癒之力不夠用,除非能把治癒效果放大數十倍。

  但那明顯做不到。

  常征乾脆從腰間抽出獵刀,預備放血處理。

  與其讓它白白受罪,不如早點結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進它頸部,直接割斷大動脈,好讓血儘快流干。

  假如不放血,肉就會變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獵人一般在擊中獵物後,都會第一時間放血。

  有條件的話,還會把獵物的肚子剖開,把大腸扯出來懸在樹上。

  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讓那些重氣味的內臟引走其他猛獸,免得它們盯上獵人和帶走的獵物。

  大腸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來猛獸。

  兩隻獵犬還沒有回來,常征有些擔心。

  想了想,他還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邊追邊喊,這片林子可以跑動開來,他也就快步沖了進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該往哪頭找,常征提高嗓門再叫一聲。

  畢竟它們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沖,地上也沒什麼明顯的腳印可供判斷。

  「汪汪,汪。」

  常征聽見了狗叫,於是立刻循著聲音加速衝過去。

  走沒多久,他就聽到了獵犬撕咬的動靜。

  「不會讓它倆真追著那隻麂子給咬住了吧?」

  常征小聲嘀咕著,一邊加快腳步往前趕。

  如果真是那樣,那今天可真是雙豐收了。

  難道真的會有這種好事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