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單品和百匯補單同時壓在白板上,庫存還撐得住,地址先亂了起來。
上午,個人購買頁面來了三條同地址登記。三個姓名不同,電話不同,地址卻都寫百匯員工宿舍東樓。備註里都寫著:可以一起送,放前台。
馬老闆看見同地址,心裡先鬆了一下。
"一起送省事。"
許苗沒有直接合併。她把三張確認單打開,一張香菇,兩張紅薯粉,付款人各不相同。前面第二批已經有過同地址合併,但那次只有兩單,客戶都明確接受訂單獨立。這次三單都寫放前台,沒有寫誰簽收。
張偉讓她先發確認問題:是否接受同地址合箱,訂單編號和售後分別保留;需指定一個簽收聯繫人,簽收後由聯繫人轉交。
本書首發 讀好書選天天看小說,𝚝𝚝𝚔𝚊𝚑.𝚝𝚠超省心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三個人回復不一樣。第一個說可以,第二個說讓前台簽,第三個說自己晚上去拿,不想別人代收。
馬老闆看完,笑不出來了。
"同地址也不省事。"
"同地址不是同一單。"許苗說。
張偉把這句話寫到頁面優化表里。以前他們怕的是單位福利和個人購買混,現在個人購買里也會混。住同一個宿舍、同一個小區、同一個辦公室,不代表售後能合成一份。
許苗按三個人的回覆拆開處理。第一單和第二單可以合箱,但簽收聯繫人必須是第二個人本人,不接受前台無名代收。第三單改為自提,單獨放待取區。
中午,第二個人又問,既然合箱,運費能不能少算一點。馬老闆聽見少算,剛要說應該。張偉讓許苗先看快遞規則。合箱確實少一件外箱,但內部要分包、拍照、貼雙編號,運費可以按實際減兩元,包裝服務不減。
許苗把這句話發給對方。對方回:可以,主要是別搞混。
馬老闆看著別搞混三個字,終於服了。
"他也怕混。"
"客戶怕混,就好辦。"張偉說。
下午,百匯客服部補單名單補齊。夜班四個人的領取方式也寫明,前台不代簽,由值班組長統一領,再按名單補簽。陳雪在表後備註:此安排由客服部確認,服務台不參與轉交。
這份名單比個人同地址還清楚。
馬老闆拿著兩份表對比,自己笑了一下。以前他覺得單位單麻煩,現在發現單位單只要責任人清楚,反而比三個人同地址好辦。
小曹開始打包三條個人單品。合箱那兩單,他先在箱內放兩隻小袋,每袋貼對應訂單號,再在外箱貼合箱提示。第三單放自提架,貼個人待取。許苗拍照時要求每一張都能看見訂單號和品類。小曹拍完,額頭有點汗。
"三單比十單還煩。"
馬老闆接了一句:"因為十單聽話。"
倉庫里笑了一陣。
傍晚,合箱客戶收到快遞單號後,又補了一句:如果其中一份有問題,是不是兩份都退。許苗按頁面口徑回覆:同地址合箱不改變訂單關係,問題按對應訂單和對應產品處理。
客戶回:明白。
張偉把這條問答存進同地址合箱案例。這類事以後一定還會遇到。個人零售越多,同地址、同小區、同單位的人就越多。如果每次都臨場解釋,倉庫遲早會亂。
晚上,第三批單品發出六條,自提兩條,組合候補四條繼續等。百匯行政部二十份開始備貨,客服部補單排在後面。白板上多了一塊:同地址不同單。
林晨看見後,問:"又多一條?"
馬老闆說:"這個我懂了。同住一棟樓,也不是一張單。"
林晨點頭。
"懂這個,後面能少吵很多。"
第二天上午,合箱快遞簽收。簽收聯繫人拍了外箱照片,又把兩隻小袋分別拍給另外一名同事。許苗收到照片後,把兩單狀態改成已簽收待反饋。第三個自提客戶晚上來取貨,看到旁邊合箱記錄,問自己能不能以後也和同事一起買。
許苗沒有直接答應,只把同地址合箱規則遞給她。對方看完,說下次先商量好誰簽收。
馬老闆站在旁邊,看著這些難看的規則開始自己往外走。一個客戶問,另一個客戶看見,第三個客戶下次少犯同樣的錯,倉庫里的話就慢慢傳到倉庫外面。
下午,劉總那邊又發來一封郵件。這次不談青山單品,只問能不能參考青山同地址合箱規則,做捷采安心包的宿舍團購配送。郵件寫得客氣,卻把參考兩個字放得很輕。
張偉沒有讓許苗回太多,只回覆:青山內部規則不作第三方服務模板,貴司可自行制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馬老闆看完,笑了一聲。
"他現在不借貨,改借規則了。"
"規則也不能白借。"許苗說。
這句話聽著有點狠,卻是青山這一路走出來的結果。貨不能隨便進別人盒,入口不能隨便掛別人頁面,規則也不能被別人拿去改成自己的服務話術。否則客戶最後還是會問,青山是不是也認可。
關門前,張偉把同地址合箱規則放進個人零售文件夾。旁邊是退換邊界、使用反饋、第三方組合借名。文件夾越來越厚,生意也越來越具體。每厚一頁,青山能接住的麻煩就多一分。
第二天,百匯行政部二十份正式發出。責任人來取貨時,看見個人單品的同地址合箱記錄。他問了一句,部門裡以後如果有人個人購買,能不能跟行政部貨一起帶走。馬老闆差點順口說可以,張偉先把規則遞過去。
責任人看完,笑了一下。
"懂,單位單歸單位,個人單歸個人。"
他這句話說得很自然,馬老闆聽著卻很舒服。前面那麼多難看的條款,終於變成別人嘴裡一句清楚話。行政部二十份簽收時,領取點照片、責任人簽字、紙板保護照片都按表回傳,沒有因為個人單品在旁邊就混到一起。
下午,第三個自提客戶來取貨。她帶了同宿舍的人,對方也想順手拿一份紅薯粉。許苗按規則讓她掃碼登記下一批,不現場加單。這個場景和前兩天幾乎一樣,馬老闆這次連手都沒往貨架上伸,只把自提架上的訂單遞給客戶核對。
同宿舍那個人有點失望,卻還是登記了。她看見同地址合箱說明後,說下次三個人一起買,先商量好誰簽收。許苗把這句話記進同地址規則反饋。規則不是把人擋住,是讓人下次來之前先把責任想清楚。
傍晚,劉總那封參考合箱規則的郵件有了後續。他沒有直接爭,只讓助理髮來一份捷采宿舍團購配送說明,裡面寫著可參考成熟個人購買流程,由宿舍代表統一簽收。雖然沒有寫青山,意思仍然很明顯。張偉把這份說明和青山拒絕郵件放一起,回復仍然很短:青山規則不作第三方服務引用,任何宿舍團購簽收責任由貴司自行說明。
馬老闆看完,問:"這回他還會改嗎?"
張偉說:"看客戶問不問。"
果然,晚上百匯服務台就收到諮詢。員工問捷采宿舍代表統一簽收是不是和青山同地址合箱一樣。服務台按青山口徑回覆:青山同地址合箱僅適用於青山確認單訂單,不代表其他供應商流程。陳雪把回復截圖轉來,後面加了一句:服務台已區分。
馬老闆把這四個字看了很久。服務台已區分,比劉總改不改頁面更重要。客戶問到邊界時,旁邊的人能分清,青山就不會被別人拖進一個模糊盒子。
關門前,張偉在同地址合箱規則後面補了一個案例:單位責任人不可順帶個人訂單,除非個人訂單獨立確認簽收。馬老闆看著這行字,嘆了一聲,說以後還會有更多麻煩。許苗把文件夾合上,說有記錄就不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