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就是這樣。他不說「我想見你」,他說「周六有雨,注意安全」。他不說「我喜歡你」,他說「是我不可能看不到你」。他把所有的心意都藏在那些看似隨意的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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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說,但她都懂。
「周述。」
「嗯?」
「那你以後想見我的時候,不用等下雨。」
他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短,眸色在暮光里淡得像水,但裡面有了一點很淺的笑意。
「知道了。」
然後他真的就這麼做了。從那以後,「順路」的頻率從一周兩三次變成了一周四五次,理由越來越敷衍,最後乾脆連理由都不編了。推開畫廊的門,放下一袋桂花糕,靠在窗邊坐十分鐘,走的時候說一句「明天見」。顧衍在隊裡嘲笑他「談個戀愛把魂都談沒了」,他眼皮都懶得抬。
「值班表又沒少你的。」
「不是值班表的問題——你以前下了班哪都不去,現在天天往外跑。兄弟們說你現在身上有人氣了,不像以前跟塊冰似的。」
「他們閒的。」
「不是閒的,是真的。」顧衍說,「你跟你家那位在一起,真的不一樣。」
周述沒接話。過了兩秒,他站起來,拿起外套往外走。
「去哪兒?」
「買桂花糕。」
顧衍坐在原地,看著他消失在未亮的日光里,搖了搖頭。
「這個人,真的沒救了。」
但他說這話的時候,嘴角是笑著的。
…
又是一個傍晚。畫廊快打烊的時候,門口的風鈴響了。
門關上了。風鈴輕輕響了一聲。
林芝安站在原地,手裡的杯子涼了,她沒有換。畫廊里很安靜,安靜到她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她走到那幅《逆光者》前面,抬頭看著那個逆著火光托舉光明的橙色身影。
她從十七歲那年開始畫這道光。畫了很多年。畫到他從畫框裡走出來,站在她面前,把傘往前傾一點,遮住她頭頂的雨。
窗外,雨不知道什麼時候停了。暮色褪盡,第一顆星子亮了起來。
林芝安從畫廊回到自己居住的複式公寓,拿起手機,翻出那個沒有存名字的號碼。這一次沒有刪。發了三個字。
「想你了。」
發完之後她把手機扣在桌上,心跳聲在安靜的臥室里響得像擂鼓。幾秒後,手機震了一下。她拿起來看。螢幕上只有兩個字。
「我在。」
她看著那兩個字,眼眶忽然酸了。他在。他一直在。
深夜,林芝安的複式公寓突發火災。起火點是樓下廚房的老化電路,火勢蔓延得極快,濃煙從樓梯間洶湧而上。她住在二樓,被煙霧報警器的尖嘯聲驚醒,推開臥室門時,走廊已經被濃煙吞沒。
她的腦子在那一瞬間出奇地冷靜——關閉防火門,打濕毯子堵死門縫,戴上防煙面罩,抓起手機和床頭柜上那個鐵盒子,退到露台。她報了警,然後撥通了一個爛熟於心的號碼。
電話只響了一聲就被接起來。
「我家著火了。」她的聲音在發抖,但每一個字都說得很清楚,「我在二樓露台。火在一樓。我暫時安全,但不知道還能撐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