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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十惡不赦

  甭說孫大為有求於劉英哲了,就算沒有,孫大為也絕對不會拒絕。

  劉英哲帶著孫大為往支隊的審訊室走去,路上為孫大為介紹了一下情況。

  上次在劉月影家抓到的兩名中年婦女,都是A級通緝犯。

  30多年間,喬小花、方淑華二人拐賣婦女兒童多達32人。

  而這,僅僅是警方記錄在案的,那些沒有記錄在案的,不知道還有多少。

  這就需要透過審訊才能得知。

  可喬小花與方淑華深知自己難逃一死,所以採取了避重就輕戰術。

  警方記錄在案的,她們裝失憶。

  用年頭太長,忘記了,不記得了的藉口,企圖矇混過關。

  或者乾脆說一個莫須有的地方,讓警察忙活去,最終還是無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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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沒有記錄在案的,她們就乾脆裝聾作啞,一問三不知。

  要知道,每一個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都代表著一個,或者幾個家庭。

  很多家庭因為孩子被拐賣,傾家蕩產到處尋找,老人受不了打擊去世的,孩子父母受不了刺激瘋掉的,比比皆是。

  可謂是家破人亡。

  若不是現在法律嚴禁警方刑訊逼供,劉英哲恨不得把十大酷刑都拿出來,給這兩個該死的人渣用上幾遍。

  「就這?行,交給我了。」

  孫大為把胸脯拍得啪啪響,這活兒給別人干,還真得頭疼死。

  可孫大為來做這件事情,那簡直就是手拿把掐的。

  劉英哲把孫大為帶到一間審訊室中。

  審訊方淑華的兩名刑警,一男一女。

  男刑警孫大為沒見過,而負責用電腦記錄的女刑警,正是袁超的願望主角——女警花張亞楠。

  二人的臉上都掛著怒色,顯然被氣得不輕。

  反觀坐在審訊椅中的方淑華,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那叫一個放鬆。

  「支隊長!」

  兩名刑警見到劉英哲進來,立刻起身。

  劉英哲點了點頭,看了一眼電腦螢幕,不出所料,上面是一片空白。

  方淑華見到劉英哲進來,立刻變成一副可憐兮兮的無辜模樣。

  「政府,我知道的已經全都交代了,你們再問,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啊!」

  劉英哲沒有搭理方淑華。

  「小吳,小張,你們倆先出去。」劉英哲道。

  男刑警和張亞楠對視一眼,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劉英哲關上了審訊室大門,拿起桌子上的對講機,站在了屋子中間,抬頭看向了掛在上頭的高畫質監控頭。

  「關閉監控。」

  監控上閃爍的小紅燈滅了。

  「這監控是聲影同步,一是為了杜絕警方在審訊的時候嚴刑逼供。」

  「二是為了記錄審訊過程,防止犯罪嫌疑人不承認自己的口供。」

  「三是為了給法庭提供判罰依據,如果是刑訊逼供得出的口供,會被認定為無效口供,法庭是不會採納的。」

  劉英哲對孫大為解釋了一下。

  「一會如果需要給她上點強度,你不要動手,放著我來。」

  「我上手的話,她的身上絕對不會查出任何傷痕來。」

  方淑華一聽劉英哲的話,整個人都驚了。

  「你們要對我做什麼?我都已經招供了,你們不能對我動手,刑訊逼供是違法的。」

  「你們要是敢動我一根手指頭,我一定會讓律師告你們的,我絕對不會放過你們的……」

  方淑華歇斯底里的大叫起來。

  劉英哲沒有理會方淑華,自顧自的坐在了桌子後面,點燃了一支香菸。

  孫大為知道,接下來是該他表演的時候了。

  孫大為開啟審訊室的隔間鐵欄杆門,走到方淑華的身旁,費勁巴拉的蹲了下去。

  下一秒,方淑華感覺自己的鞋子被人給脫了,自己的腳,也被一隻溫熱的手給握住了。

  歇斯底里的尖叫聲一下子就停了下來。

  「你……你要幹什麼?」

  方淑華聲音顫抖著問道,她覺著自己碰到了一個變泰。

  劉英哲看著抓著方淑華腳丫子的孫大為,有些懵。

  這胖子說會相足。

  相足難道不應該是看腳嗎?

  為啥這胖子一手捏著鼻子,閉著眼睛,另一隻手抓著方淑華不知道多少天沒洗過的臭腳?

  也就是三五秒的時間,孫大為鬆開手,起身,很嫌棄的將抓過人腳丫子的手,儘可能的往外伸。

  要不是條件不允許,孫大為那一把刀把自己的手給剁下來的心都有了。

  「劉隊,記錄。」

  劉英哲立馬拉開抽屜,拿出一個本子,拿起筆做好了記錄準備。

  「方淑華,小名胖丫,XX村人,父親……」

  「在中專學習化妝美發,放學後就在社會上跟幾個混混廝混。」

  「主要的經濟來源,是在車站裝作失足婦女,引誘外來人員去附近小旅館,充當仙人跳的餌。」

  「那幾個小混混分別是……」

  「小混混的領頭的叫付剛,在仙人跳的敲詐過程中,失手將人殺死,連夜畏罪潛逃,後被警方逮捕,於XX年槍斃。」

  「付剛逃走後,方淑華發現自己懷孕,退學嫁給了同村農民,於8個月後生下一個8斤半的男嬰,對外宣稱早產。」

  「胖子,你先等一下,我記不了這麼快。」劉英哲叫道。

  「用手機錄音,轉成文字後,再把錄音永久刪除。」孫大為提醒道。

  劉英哲連忙從兜里掏出手機,設定了錄音。

  孫大為想了想腦海中的畫面,繼續說道:「早產的男嬰,以及村裡的流言,讓家庭關係變得緊張。」

  「夫妻經常吵架,丈夫從剛開始的氣急動手,到後面只要有不開心,就經常找藉口對方淑華動手。」

  「94年7月4日,丈夫酗酒暴打了方淑華一頓。」

  「方淑華在丈夫醉倒後,用菜刀砍向了丈夫後頸,將丈夫砍死,並用了4天時間,將屍體肢解,肉剁碎,骨頭砸碎。」

  「趁著夜色,將碎肉碎骨,一部分用來餵豬餵狗餵雞鴨,多餘部分,埋入自家後屋的自留地充當肥料。」

  「其丈夫因為村裡的流言蜚語,沾染上了賭博、酗酒等毛病,經常數日不在家。」

  「所以村民幾天沒有看到其丈夫,也並未生疑。」

  「方淑華還假模假樣的去小賭場等丈夫經常出現的地方找過。」

  劉英哲愣了一下,一把抓起滑鼠,在電腦上查詢了一下。

  很快,電腦螢幕上跳出了一條資訊。

  「1994年7月10日,村民王二狗來到村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兒子王福才於三天前失蹤。」

  「警方在村里搜尋過,在村邊河道旁發現了王福才的鞋子。」

  「因當時正處於汛期,初步認定王福才不小心落水,暫定失蹤,但是迄今為止,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孫大為補充了一句:「村民和家人認為王福才是因受不了流言蜚語,跳河自盡,也有說王福才去了南方打工。」

  孫大為接著說道:「殺死丈夫後,家裡斷了經濟來源,又因為只有她一人帶娃,村裡的二流子經常半夜來騷擾。」

  「方淑華決定帶孩子投奔表姐喬小花。」

  「方淑華找到喬小花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將自己的兒子交給了喬小花。」

  「而後親自抱著孩子,將自己的親生兒子,以4000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守村人。」

  孫大為看向方淑華,好奇的問道:「都說虎毒不食子,方淑華,你竟然為了錢,把自己十月懷胎差點難產,好不容易才生下來,又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到4歲的親生兒子賣掉,你是咋想的?」

  方淑華一臉陰狠,寒聲道:「如果不是這個孽種,我也不會天天被王福才打,我也不會過得不人不鬼,我也不會被人戳脊梁骨。」

  「既然一切都是由這個孽種而起,那自然要在這個孽種身上結束。」

  孫大為看向劉英哲:「接下來,才是方淑華和喬小花瘋狂的開始。」

  「XX年2月4日,方淑華與喬小花化名購買車票,登上車次為XXXX列車,7號車廂。」

  「等一下,我想想……」

  「劉曉慧,女,H市師範大學大一學生,18歲,身份證號……,學號……」

  「交談中,劉曉慧被二人套了話。」

  「二人得知劉曉慧是偏遠地區人,放寒假後為了賺取下學期學費,所以才這麼晚回老家。」

  「二人在飯里摻雜了藥,裝作熱心腸請劉曉慧吃飯,在劉曉慧精神恍惚後,於凌晨3點N市車站下車。」

  「輾轉3天,將劉曉慧以2000塊賣給了一個山村老光棍。」

  孫大為掏出手機,開啟導航地圖,快速搜尋了一下,放大地圖,再按照頭腦中方淑華的記憶,快速鎖定了那座山村。

  「石匣子村。」

  劉英哲快速敲打了鍵盤查詢了一下,很快找到了這起案子。

  劉曉慧生活在一個貧窮的西部村子中,靠著父親給人收稻子,打零工養家餬口。

  母親因病常年臥床,每個月的藥費就不是一筆小數目,家境可謂是一貧如洗。

  劉曉慧就是這個貧困的家庭的唯一的希望。

  結果在那一年過年前,劉曉慧在離校後,失蹤了。

  因為當時那個年代還沒有天網,一線城市監控都沒有普及,更不要說十八線城市,偏遠山村了。

  在得知劉曉慧失蹤的訊息後,劉曉慧的母親病情加重,在大年二十九那天病逝。」

  「父親瘋了,後在一個秋夜,失足落水,3天後屍體才被洗衣服的村民發現。

  劉英哲怒不可遏,大聲吼道:「方淑華你這個該死的混蛋,你特麼該死啊!」

  「2000塊錢,就為了2000塊錢,你和喬小花那個人渣,就泯滅人性,徹底毀掉了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

  「你特麼該死啊啊啊!」

  從警20多年,經驗豐富,甚至可以稱之為謹小慎微的劉英哲,再也按捺不住怒火,衝上去就要打方淑華。

  孫大為連忙將劉英哲死死抱住。

  「劉隊,千萬不要衝動啊!為這種人渣犯錯誤,不值當啊!」

  劉英哲的怒罵,就連隔音效果很好的審訊室大門都擋不住了。

  一直守在門外的男刑警和張亞楠聽到了聲音,沖了進來,三人合力,這才將劉英哲控制住。

  「我還繼續嗎?劉隊?」孫大為弱弱的問道。

  劉英哲重重的喘息了片刻,平復了憤怒的心情,點燃一支香菸,一口下去三分之一根香菸就沒了。

  「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