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韓嵐姐,你的合同現在到期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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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凡忽然像想到了什麼,對著韓嵐問道。
他現在滿腦子都是新公司的事情。
畢竟新公司只要一成立的話,他就可以放手去做自己喜歡的演藝圈事業了。
而且他這次還拉了韓嵐和章芸進來。
這讓他需要非常慎重的去做任何的決定。
「我的協議合同還有大半個月就到期了。」韓嵐笑著說道。
這個時機的確是非常好的,畢竟他們兩個都是合約到期,只要不跟唱片公司續簽就可以了,就連轉會費用都可以節省下來。
「那韓嵐姐這首歌我有個建議。」
陳凡想了想說道。
「有什麼建議你儘管說出來。」
韓嵐大大咧咧地說道。
他這個人就是這樣對很多東西都是不太在意細節。
這可能跟他的性格有關係。
畢竟韓嵐的性格有點跟男人相似,對於細節的東西不是那麼的看重。
「是這樣的,我覺得你這首歌最好稍微遲一些再發布出來,最好可以等到我們公司成立了之後,用這首歌來作為頭一炮打響我們公司的名氣。」
陳凡斟酌著語氣收到。
按照他的想法,在公司成立之後,他們三個最好是分開來,依次亮相。
而不是一下子就出現在同一家公司。
這樣的話就可以把他們的效果給發揮到極致。
畢竟一次性出現在同一家公司,可能會讓他們成為當天乃至接下來幾天的頭條新聞。
但這樣的時間並不會很長,最多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
但如果他們三個是分別亮相的話。那就有可能創造三個頭條新聞。
從而使得他們的新公司有足夠大的曝光度。
雖然對新公司來說,這種曝光度並沒有太多的好處,但也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也可以讓一些新人看到這家公司的存在。
為以後的青訓準備做出最好的基礎。
韓嵐一聽便知道了陳凡的打算。
畢竟這樣的事情他可是經歷過不少。
更何況的是在做公益事業的時候,他也曾經用過這樣的招數。
「我同意你的說法,不過由我來第一個出現並不是那麼好。我覺得這家公司既然是你提議創辦的,就應該由你來做第一個簽約的藝人。更何況你現在的熱度這麼高,只要你一出現,公司的熱度就會飆升的非常厲害。」
韓嵐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對於陳凡的建議,他覺得非常的好,但還是可以稍微改一下。
聽到韓嵐的話,陳凡笑著搖了搖頭。
「韓嵐姐,我是這樣想的,你們先簽約這家公司,讓大家對這家公司有了一定的關注之後,再來由我來簽約這家公司,並且告訴大家,是我們三個一起創辦的。這樣的話所造成的轟動會更加的大,也會讓更多的人參與到這一個討論之中。」
陳凡笑著解釋道。
他的這個打算完全跟韓嵐的想法是相反的,但他只是稍微解釋了一下,韓嵐便完全明白了他的計劃和打算。
畢竟他們都是非常聰明的人,只要對方稍微解釋一下,就知道對方的計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