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車子幾個窗都被遮擋,然後前面也擋著,我都不知道被帶去了哪裡。
看著這個人,我甚至懷疑他們是不是真的帽子叔叔了。
但是看他們言行舉止,也不像是演戲的,所以,我不敢出聲,任由他們帶走。
被帶去了一個所里,進去後,他們把我帶去一個小小的小屋,跟我們女子監獄的審訊室也都差不多。
坐下來後,他們搜走了我身上的手機等東西,他們拿著幾本東西拿著筆寫了半天后,問我,你知道找你什麼事嗎。
我說不知道。
肯定說不知道啊,難道我說我揍人了犯法了。
問我的那個人,有點胖,然後有點矮,看起來壯實得很,膀大腰圓,他抽著煙,抬頭問我:「真不知道嗎。」
這一下子,壓迫感十足。
這種感覺,讓人很不舒服,自上而下的壓迫,讓人特別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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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特別讓人感到害怕,一種恐懼感湧上心頭,差點就全部招了。
我說我不知道。
他冷笑了一下,一拍桌子:「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
這種口氣,這種語氣。
我是嫌疑犯了?
我是犯人了?
這不就是平時王美瓊對監獄囚犯的態度嗎?
俗話說,抗拒從嚴,回家過年,我當然相信這幾個帽子叔叔身份是真實,但肯定是黃鑫用關係找的,怎樣子都幫著黃鑫的,如果是別人早就慌了神,這種場面好在我在監獄經歷過,我強迫自己鎮定下來。
我說我不知道,你們告訴我,為什麼要抓我。
旁邊那個瘦一點的說道:「昨晚你幹什麼了。」
我假裝不知:「我?我跟女朋友喝酒,然後就沒有了。」
他說:「然後沒有嗎?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我說不知道。
旁邊的胖一點的也不廢話了,拿出手機給我看,原來,他們調取了監控。
他問:「打人了?」
我說:「沒有打,他們打我的,我沒有打啊。」
他直接給我看一段我打黃鑫的影片:「這不是嗎!」
給我看了好幾遍。
牛批這幾個人,他們直接掐了那段我被黃鑫打的影片,是黃鑫先動手,我才反抗,我才揮了兩拳,那傢伙就倒在地上了。
我說前面還有一段,他先打我的。
他們問我,哪裡有,就只有你打人。
我說沒有,他們先打我的!
他們說沒有,前面都沒有。
然後給我看監控。
監控沒有時間顯示,明顯被截掉了時間,然後只有我打黃鑫的那兩拳的影片。
我無話可說了,坐在那裡呵呵笑了一下。
他們說你還笑的出來!現在人躺在醫院,嚴重了,你傷人還笑得出來。
我說有那麼嚴重嗎。
我昨晚就打了兩拳,他的確是倒下了,但是我不相信有那麼嚴重。
他們說就是那麼嚴重。
對,既然他們要搞我,那就要搞一整套了,就算黃鑫不受傷那麼嚴重,那麼他們也可以搞假的傷害等級鑑定,聽說只要是輕傷,那我都要三年起步了?
沒有人比囚犯和法官更懂得法律的量刑了,在女子監獄,有囚犯跟我說,她只是打架折斷了對方的一根手指頭,傷殘鑑定直接能判她三年。
非常嚴重。
這時候我才不由得害怕了起來,說話也有點慌了:「他是假的吧,就這一下,能那麼嚴重。」
他們說,可能比你想像中的嚴重。
我頓時心跳加快,四肢無力,有點癱。
若是搞個嚴重的重傷,那我不得坐十年八年牢。
好傢夥,昨晚說了傷殘自負,打不過就搞這齣?
能說什麼呢。
人家的背景人脈,人家的財力權勢,一個海龜的公子哥,不是我這個小屁民惹得起的。
早知道我就不要去惹他,怪我自己年少無知,年少輕狂,當時跟老登為了女人斗得死去活來,被他揍得不要不要的,我還能反抗一下,但這個公子哥我確實惹不了了,他的背景人脈,他的權勢財力,無一不是碾壓老登的存在,我這樣子,無異於以卵擊石。
看來,如果沒有人救我,我可能要真受到牢獄之災了。
後悔了。
真後悔了。
如果還有下次,我甘願做個縮頭烏龜,讓他揍我兩下好了。
胖一點的問我,現在有什麼話說嗎,還想狡辯什麼嗎。
他們從一開始,就是用一種落實你有罪的觀念來審判我,他們給我下了定義,他們已經給我判了刑。
我說:「你們這樣子,真好。」
他們問什麼意思。
我說這不就是在害人嗎!你們這樣子做,天地可鑑,你們……
我還沒說完,他砰的一聲砸桌子,然後一腳踹在桌角,桌子重重撞在我胸口下,疼得我說不出話來。
他們筆速飛快,很快洗完了筆錄,然後兩人帶著我手機等個人物品走了,把門關上了。
沒有銬住我,但門是反鎖的,其實我可以開的,但我如果開了,他們肯定說我要逃跑,只能回來坐在凳子上等著。
就這麼幹等了幾個鐘頭,天都黑了,沒有人給我送飯送水,肚子開始咕咕叫,最主要口渴啊。
撐到了晚上九點多,實在不行了,我就用力拍門,大聲問有沒有人理我了。
後面坐不坐牢的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先給我喝水吃飯,不要讓我渴死餓死在這裡啊。
才知道為什麼囚犯那麼害怕獄警關小黑屋關禁閉室了,關進去後,只要不給吃的不給喝的兩天,人都要快掛了。
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真的難受得慌,何況還是幾天不給水喝。
外面有人罵道:「喊什麼喊,閉嘴!」
我大聲喊道:「不給我喝水,不給我吃飯,要渴死餓死啊!」
他們沒有回話了。
我拉著凳子過來,試圖從上面的小縫隙往外看去有沒有人,到底什麼個情況。
卻透不過去。
看不到怎麼個情況。
難搞。
跳回來坐下來,餓著渴著都快沒了氣力,心裡還很慌,害怕。
我不信這幫人敢餓死我渴死我,可我怕他們不理我,把我扔到明天再理我,那我今晚很難熬。
就在我深感絕望之際,有人用鑰匙開啟了門,有吃的了!
趕緊站起來。
見一個年輕一點的戴眼鏡的年輕人揮揮手,叫我出去。
我走了兩步,頭暈眼花,感覺自己要暈倒,雖然感覺不到肚子餓了,但是口渴啊,還有一種缺氧的不適感。
走到了外面去,呼吸了兩口外面的新鮮空氣。
我問這個年輕人,帶我去哪。
他說你出去。
出去?
出去哪裡。
要放走我了嗎。
讓我出去了大門外,他轉身回去了,也不跟我說話。
這是什麼個意思啊?
看不懂啊?
讓我走了嗎。
既然讓我走,那我的手機呢,我的東西呢,我的鑰匙呢。
正要回去找那個年輕人要,後面有人叫我:「喂,這裡。」
這個聲音好聽又熟悉,是凌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