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答應了去見朱瑾父母,那就要真的去見她父母,可我們也要事先談好,該怎麼個見法。
當晚,我們交流過了後,決定明晚跟朱瑾父母吃飯,朱瑾讓我跟她父母說,我是某個需要保密的部門的人的。
我愣了一下,問:「那不就是騙人嗎。」
朱瑾說:「你是在監獄裡上班,你就當你是獄警,你就不說是監獄的獄警,只說自己是特殊單位的需要保密。」
我說:「你這就是騙人知道吧,我就不是什麼單位的人,我也不是什麼保密單位的人。」
她說:「你腦子怎麼那麼死板,說出去又不丟人,我爸媽也不知道。」
我說:「好我問你,他們問我什麼部門。我怎麼回答?」
她說:「你說你們這個行業需要保密,越是神秘,他們越尊重,越不敢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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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不能說我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嗎?我覺得做人要真誠一點的好。」
騙人的事情不長久,遲早都要穿幫,更讓人父母討厭。
朱瑾說,她父母一直希望她嫁給一個公務的,要不一個事業單位的也可以,再下來就是什麼有錢的富人家,所以如果我一旦說我自己是個窮打工仔,父母肯定第一時間反對。
我說幾時不是第一時間反對,第二時間也會反對,最後時間更會反對。
她說先暫時這樣子嘛。
行吧,既然她這麼說,那就配合她吧。
次日,朱瑾送我回去監獄,拿了那身她送我的衣服出來,然後換上了後,傍晚一起去見她父母。
出大門的時候,剛好是張若男等人在守門,見到我走出來,問我幹嘛回來就出去。
我說我今天休息,可以出去啊,來拿點東西,接著給了她一支煙。
她看了看外面遠處朱瑾的車:「你女朋友啊。」
我說你怎麼知道是女朋友。
她說這個車子來了多少次啊,裡面女的我都見了好多次啊。
我說差不多是吧,笑了笑。
她說放心,我不會說出去的,影響你在監獄裡的好男人的光輝形象。
如果她們知道我有女朋友,肯定有人在監獄裡傳開,不過也無所謂了,反正她們也只是會閒聊說說而已,不會有人在乎那麼多。
過去上了車,換了衣服。
朱瑾問我你為什麼不在裡面換出來。
我說這套衣服太珍貴了,在監獄裡穿擔心弄髒弄壞。
她說監獄很髒嗎。
我說監獄有點晦氣。
她說哦。
其實我是不想穿著那麼好的衣服給人看到,她們會逗我,而且這套衣服,不是我一個打工仔可以消費的正常範圍,她們會揣度我是女人送我的,也會說我被女人包什麼的,人嘛,還是要點臉面。
換了衣服後,朱瑾說你穿這套衣服好看。
我這套衣服,穿上後的確人模狗樣了,打扮打扮一下,我也還挺帥,我說謝謝你送的衣服。
她說送了就送了,還說什麼謝謝,我們是自己人呀,給你的了就是你的了。
說著她就伸著臉過來,讓我親一下。
我說好好開車。
她哼了一聲。
我心裡卻開心不起來,甚至隱隱約約覺得,見她父母不會如此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