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婉在巨大的轟鳴爆炸聲和身體被碾壓的痛苦中,想到了她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們。
爸爸話少,脾氣溫和,年輕的時候一直在外頭跑工程,後來這兩年腰不好,乾脆在老家找了個離家近的地方干點輕鬆的活兒。
媽媽性格強勢,在老家開了一個小賣鋪,平時管她們管的比較嚴格,但隨著她們這些孩子長大,也放開了許多。
大妹大學剛畢業不到一年,每個月能掙個三千來塊錢,吃住都和李清婉在一起。
不過她是個月光族,有點錢都投資到自己身上了,不是健身就是游泳,也沒攢下來什麼錢。
小妹才剛上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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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那年還要家裡每個月給一千來塊錢的生活費,後面都不用家裡管了。
除了寒暑假打工掙自己的學費,平時在學校沒課的時候也會去做一些兼職,還跟她們炫耀過當家教掙了多少多少錢。
弟弟則是高中畢業之後就不上學了,一個人去了首都,目前在一家公司當保安 ,一個月五千塊錢,包吃住還交五險一金。
血液糊在眼睛上有些不舒服,李清婉眨眨眼,有些慶幸自己不是多麼愛花錢的性子,平時買東西也都以實用、耐用為主,所以工作了這麼些年,攢下來十來萬。
她的銀行卡密碼媽媽是知道的,不用擔心到時候卡里的錢取不出來。
家裡情況不是多艱難,弟弟妹妹們也都長大成人,爸爸媽媽就算是白髮人送黑髮人也不用擔心沒了依靠。
這麼想著李清婉勉強心裡好受了一些,可眼淚混著血液不受控制的往下掉。
她知道自己要死了,可是她不想死,她今年才二十七歲,她還有好多事情都沒有做過。
李清婉在血色與淚光中,忽然看到了手腕上的玉鐲散發出的溫潤柔和的白光,隨著白光越來越刺眼,趴在地上的李清婉下意識的閉上了眼睛。
……
大衍王朝,江南,芙蕖縣。
縣令嫁女,十里紅妝,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直到送親的隊伍都看不到了,縣城內湊熱鬧沾喜氣的百姓們還在津津樂道。
「誒,我聽說縣令家前些日子接回來一個養在鄉下莊子的二小姐。這次嫁過去的人就是她吧?」
「這我怎麼知道?不過應該是縣令家的二小姐,那縣令家的大小姐據說是要送進宮裡當娘娘呢。」
李清婉在一片黑暗中嗅到了清幽的香氣,她這是沒死嗎?
也不知道這是哪家醫院,竟然沒聞到消毒水的味道。
對了,當時她被撞傷後趴伏在地上,手腕上的鐲子好像在發光,是她看錯了嗎?
這麼想著,李清婉扶著腦袋,昏昏沉沉的從床上爬起,陌生的屋子隨即映入眼帘。
她此刻正坐在一張掛著軟菱紗帳的八寶架子床,粉藍色的床單鋪得平整,床沿垂落輕柔的布幔。
房內立著一張雕了蓮花紋樣的黃梨木妝檯,台面光潤細膩。
妝檯一旁擺放著精緻的小香爐,正裊裊熏出清甜的幽香,香氣清淡而幽雅,瀰漫在每一寸空氣中。
室內陳設雖不繁複,但每一件器具都極盡精巧,素雅至極。
這是哪兒?
李清婉茫然又慌張,她低頭,看到自己身上還穿著古代女子嫁人時才會穿的紅色嫁衣。
嫁衣?!
李清婉瞳孔一縮,像是打開了什麼開關,霎時間,原身短短十六年的記憶鋪天蓋地的湧入,惹得李清婉眼前發黑,差點又昏過去。
她花了大約一盞茶的工夫才把這些記憶理清楚。
原主也叫李清婉,是芙蕖縣縣令李崇遠的親生女兒。
十六年前,李崇遠還只是個寒門秀才,而李夫人的父親作為州同知,認為李崇遠未來不可限量,便將女兒嫁給了李崇遠。
後來李夫人在一次去郊外祈福的路上,因雷雨交加的夜晚而受了驚,後九死一生,誕下一個女嬰。
只是生下孩子後下身卻血流不止,其中一個乳母心懷鬼胎,趁著混亂之際,將自己所出的女嬰與李崇遠的嫡女掉了包。
自此,假千金李寶珍被千嬌萬寵地長大,真千金卻流落民間,後被一個寡母拉扯著長大,吃盡了苦頭。
直到一年前,三十多歲的李崇遠,在祖輩關係和岳父的幫助下,從比較貧寒的某縣城平調到了江南稍微偏僻些的芙蕖縣。
而此時,原主為了給生病的養母籌措藥錢,將自己賣入牙行,恰巧被李夫人的陪嫁嬤嬤撞見。
那嬤嬤看著原主那張與李縣令和李夫人都有幾分相像的面孔,心中駭然,不動聲色地將人買了回去。
一番明查暗訪之後,十五年前的秘密終於水落石出。
李夫人哭得幾乎斷了氣,李崇遠也是老淚縱橫。
可事情已經過了十五年,那乳母在換完孩子的第二年就被她那個酒鬼丈夫打死了。
而李寶珍是他們親手養大的孩子,一顰一笑都是他們悉心教導出來的,感情早已根深蒂固,哪裡割捨得下?
況且李寶珍聰慧伶俐,早早便被當作選秀的苗子培養,寄託了闔府的期望,更不可能輕易處置。
於是李夫人想了個兩全其美的法子。
對外只說當年生的是雙胞胎,小女兒體弱,一直養在鄉下的莊子裡,如今身子大好了才接回來。
這樣一來,兩個都是名正言順的縣令千金,誰也不必被逐出家門,面子上都過得去。
兩個女兒都到了適婚的年紀。
李寶珍自是要送進宮選秀的,這是早就定下的路子,在她十三歲的時候就請了宮裡出來的教習嬤嬤調教了整整三年,規矩儀態都是拔尖的。
而李清婉的親事,則由李崇遠親自相看,最後選中了一位農家出身的秀才,姓張,名瑾之,字行舟。
李崇遠對這個年輕人讚不絕口,說他雖然家境貧寒,但文章氣度皆是上乘,來日絕非池中之物。
李夫人起初有些不情願,覺得委屈了親生女兒,但拗不過丈夫的堅持。
李清婉本人倒沒什麼意見,她在這家裡本就是個尷尬的存在,雖是嫡出的千金,卻處處不如養了十五年的那個,與其在府里看人眼色,不如嫁出去另過。
婚事便這樣定了下來。
今日正是出嫁的日子。
可原主卻沒能上花轎。
記憶里最後的一幕,是她坐在閨房中等待迎親的隊伍,李寶珍端來一碗安神湯,說是李夫人怕她緊張,特意吩咐的。
她喝了下去,然後便什麼都不知道了。
再睜眼,就成了車禍身亡穿越至此的李清婉。
有人不想讓原主嫁過去。
是誰?
李清婉第一個想到的自然是李寶珍。
這樁親事是李崇遠親自定下的,張瑾之雖然出身寒微,卻是李崇遠極為看好的後起之秀,若他日果真飛黃騰達,這門親事便是一本萬利的好買賣。
李寶珍雖然要走選秀的路子,可宮裡的前程誰說得准?
萬一落選了,回頭再看這張瑾之,怕是已經攀不上了。
李清婉又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對。
在原主的記憶里,李寶珍雖然面上對她和和氣氣,但眼底的鄙夷和不屑是真真切切的。
尤其是在得知李崇遠將她許配給一個農家秀才後,暗地裡更是沒少諷刺和瞧不起原主。
這李寶珍心比天高,一心想要進宮當娘娘的出人頭地,怎麼忽然就改了主意?
究竟是發生了怎樣的變故,才能讓一心想要進宮的李寶珍搶了原主這個她看不上的婚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