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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你敢要我敢給

  天還沒亮。

  裴姝還在迷迷糊糊的做著夢。

  她夢到在御瀾艱難混了一個學期,她終於下定決心釣一個金龜。

  於是她開始觀察這個學校里的男生,頻繁出現在體育館。

  加入了羽毛球社團。

  滿心忐忑地蓄意勾引傅遲禹。

  那個大二的學長,人開朗大方,長的乾乾淨淨,性格也溫和,對人溫柔真誠。

  最重要的是,他從不對別人做任何評價。

  這是一個很有修養的人。

  她夢見她要坐在傅遲禹身邊時,一個人突然坐了下來,仔細一看,側臉輪廓分明,眉骨高,鼻樑挺,嘴角帶著一絲她太熟悉的懶散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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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是孟頌。

  她嚇了一跳,結果左邊又坐下了一個人。

  這個人竟然是凌雲州!

  她被嚇醒了。

  醒來一看手機,那個黑色軟體發來信息。

  「你想要什麼?我就能給你什麼?我想要的,你能給嗎?」

  裴姝睡的迷糊,孟頌可不迷糊。

  他根據那些過往經歷。

  推測出一個事實,

  她拋棄了他,是因為釣到一個更有錢的男人。

  現在她回來找他,大概率是被甩了,遇到了困難。

  她想要什麼呢?

  錢嗎?

  或者其他的??

  他有足夠的籌碼,就是不知道她下不下賭注。

  裴姝沒回,隨意把手機丟在一邊。

  她下床把一個盒子拿到床上。

  打開後把那排指甲油在床上一字擺開。

  左邊三瓶是孟頌送的,他那時候出手大方,偶爾打錢之外還會順手寄包裹。

  國外那些小眾牌子,包裝精緻得不像話,她收到的時候連盒子都捨不得扔。

  右邊的十多瓶是她自己買的,後來手頭寬裕了,慢慢補齊的色號,每一個都是她反覆試過覺得襯自己膚色的。

  中間單獨放著一瓶。

  瘦長的棱形瓶身,深灰色的玻璃透出裡面那層暗酒紅的液體,光線下微微泛著細碎的金色顆粒。

  Abd,全球限量一瓶,二十五萬美元,折合人民幣一百六十多萬。

  凌雲州送的。

  裴姝把這瓶拿起來轉了轉,指尖摩挲著瓶身光滑的稜角,涼意從指腹滲進來。

  她收到它的那天是情人節,凌雲州把盒子推到她面前,說"隨便買的",語氣平淡,她以為就是普通指甲油。

  她拆開的時候沒反應過來那個logo是什麼意思。

  直到後來偶爾在網上刷到一篇推送,標題是"全球最貴指甲油,內含鑽石粉末",配圖那瓶跟她手上一模一樣。

  她盯著屏幕看了很久,心跳一下一下地重起來,說不清是驚還是喜。

  喜的是凌雲州真的把她放心上了,一百六十萬的東西隨口一句"隨便買的"就給了她。

  驚的是她那時候才知道自己手裡那瓶小東西能在市里換一套小房子。

  而她每次塗完沒幾天就卸了換上其他顏色的指甲油,浪費的那些夠普通人吃三個月飯了。

  知道這指甲油的價值後,她沒用過幾次,只有凌雲州約她去重要場合的時候才塗。

  他習慣在車上看她的手,偶爾低頭的時候目光會落在她的手指上。

  看見那層暗酒紅色里的碎光微微亮一下,也不說什麼,只是嘴角的那個弧度比平時軟一點。

  現在那瓶指甲油安安靜靜地躺在中間。

  今晚不合適。

  她也不願意。

  裴姝把它拿起來,放進枕頭下。

  然後又拿起孟頌送的那三瓶端詳了一下,她甚至還記得其中一瓶是薄荷綠。

  他那時候發消息說"這個顏色適合夏天",她收到之後塗了拍了張照發給他,他回了兩個字:"好看。"

  那大概是她跟他之間最接近溫情的一刻。

  但現在把這些塗上腳去見他人,像是主動把舊帳本翻開給人看,太刻意了。

  她最後挑了一瓶自己買的玫粉色。

  最艷的那種,飽和度拉滿,俗得坦坦蕩蕩,反倒不顯得討好誰。

  裴姝盤腿坐在床上,把腳伸出來擱在一小塊白軟布上。

  腳踝細白,筋脈微浮,腳背的弧線在清晨的光里薄而流暢。

  她擰開瓶蓋,玫粉色的刷頭蘸了飽滿的一層,第一筆落在拇指趾甲正中間,涼涼的釉質鋪開,鮮艷得像一小片桃花瓣貼在雪上。

  她塗得很慢,一筆一筆地壓平整,邊緣用棉簽裹著卸甲水修得乾乾淨淨。

  塗完五隻腳趾,她把腳舉起來對著光看了看,玫粉色在她白的近乎透明的皮膚上炸開,像一支落在冬天裡的鮮花。

  角度她早就想好了。

  腳背弓起,足弓自然陷出一道柔和的弧,腳趾微微張開再輕輕點地,趾尖那排玫粉色正好處在光影交界的位置。

  她把手機架在床頭的書本上,試了三次角度,按下了快門。

  拍完她看了看,覺得差不多了。

  皮膚白,甲油艷,光線剛好,不用再修。

  她把那張圖存進一個單獨的文件夾里,沒有立刻發出去。

  裴姝把指甲油收好,去洗手台把刷頭沖乾淨晾著,然後走回床邊坐下。

  窗外天已經全亮了,金色的光鋪滿了整條走廊。

  她低頭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腳,那排玫粉色在日光底下鮮艷而沉默。

  她把手機翻了個面扣在桌上,起身去洗漱。不急,讓他等著,讓那張圖在相冊里再躺幾個小時。

  等他以為她今天不會發的時候,再讓它出現在他的對話框裡。

  別墅里的燈調得夠暗。

  孟頌側躺在沙發上,手裡握著的遊戲手柄震了一下,屏幕里的賽車衝出賽道撞上護欄,他嘖了一聲,退出重開。

  剛跑完第二圈,手已經不自覺地去夠茶几上的手機了,屏幕亮了一下,什麼都沒有,又暗下去。

  他把手柄扔在沙發上,起身走到窗邊撩開一點窗簾。

  什麼也沒有!

  他又走回來重新拿起手機,食指在黑色軟體上方懸了兩秒,用力點開。

  頁面彈出來,最新一條消息還是他自己凌晨發的那句,那個對話框依舊灰著,連對方正在輸入的提示都沒亮過。

  孟頌把手機扣在胸口,仰面躺進沙發靠墊里看著天花板的吊燈。

  他閉上眼又把遊戲手柄摸了過來,這一局連第一圈都沒跑完就被他按了暫停。

  手機從茶几上被重新撈起來,解鎖,點開,對話框依然灰著。

  這一回他沒有再把手機放下了,就這麼攥著屏幕朝上擱在膝蓋上。

  他告訴自己她不發就不發,他又不是沒見過好看的腳,漂亮姑娘多的是。

  可那股焦躁還是沉在胃裡,像一塊石頭壓著不動。

  他看著那個灰色頭像,把拇指懸在輸入框上方,停了很久,最後什麼也沒打。

  突然,「叮咚」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