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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是裴家的孩子

  凌粟大概能猜到他想幹什麼,有些心虛地推他,「我們姑娘玩,你來幹嘛!」

  「你帶著你侄子一起回去吧。」凌粟越說越小聲,在他審視的目光下漸漸鬆了勁兒。

  好討厭啊!凌粟心煩意亂。

  裴鐫看向楊樂樂,用尋常語氣詢問,「我們粟粟跟你都聊了些什麼?關於徐照臨的?」

  問題一出,凌粟心裡警鈴大作,對著楊樂樂眨眼搖頭,心裡驚叫:不要說啊。

  裴惜月也察覺出不對勁來,微微側臉,對楊樂樂搖頭。

  楊樂樂一臉不解地皺眉,這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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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裴。裴允執叫凌粟小嬸嬸,凌粟又對面前的男人說帶著你侄子回去。

  那他也姓裴咯!他姓裴,還跟自己的好姐妹這麼親密,那徐照臨豈不是!

  「沒有啊?粟粟就提了一嘴,說徐照臨是她朋友,我覺著這名字好聽,就記下了。」

  「我才轉過來,才跟粟粟做好朋友呢,好多事都不知道,認錯人了,你別見怪哈。」楊樂樂反應過來了。

  除了他們兩個男人,在場的姑娘都鬆了口氣。

  裴鐫則是玩味地看向凌粟,「是這樣嗎?」

  「當然是這樣!」凌粟回答得又急又快,她裝作惱怒地發脾氣,「你能不能別這樣,神經兮兮的!」

  「嗯,我不問了。」裴鐫拿起茶杯喝了口水,看向裴惜月,「接下來,你們幾個打算去哪兒?」

  裴惜月不敢不回話,老老實實地說了。

  「那走吧!」裴鐫率先站起身,去二樓櫃檯把帳結了,站在樓梯口等他們。

  凌粟有些不滿,裴鐫這是鐵了心要跟他們一起了,好沒意思。

  她深吸了一口氣,耐著性子,好聲好氣地跟裴鐫商量,「裴鐫哥哥,你帶著裴允執回去好不好?」

  「我第一次跟樂樂一起逛街呢,你別跟著……」凌粟眼巴巴的,希望他能答應。

  裴鐫勾唇一笑,「嫌棄我?我有那麼拿不出手?」

  「走了,一會兒你們看上什麼,我付款,不好嗎?」裴鐫率先往樓下走。

  凌粟站在原地不動,她看向楊樂樂跟裴惜月,「要不,我們下次再約?」她不想跟姐妹們逛街還帶著裴鐫。

  跟個大男人確實奇怪,不過楊樂樂都可以,「我都可以的,你們呢?」

  裴惜月巴不得離開,正要改口,一邊的裴允執開口,「惜月,還不帶著小嬸嬸跟上。」

  裴惜月泄氣般地看著凌粟,艱難地說著違心話,「粟粟,我覺著……還能逛的。」

  「那好吧。」凌粟這才不情不願地下樓。

  一出酒樓就有一股熱浪撲面襲來,還好車上冷氣很足。

  楊樂樂眼睛都亮了,看向裴鐫,「大哥!你這麼厲害啊!還有配車呢。」

  凌粟小聲地「嘁」了一聲,她湊到楊樂樂耳邊跟她咬耳朵,「他才不厲害,這車是他爸給的。」

  「哇——那他爸真厲害!」楊樂樂肯定地說。

  凌粟不高興了,她不喜歡裴鐫就是因為這個,自以為是、自大、一意孤行!

  都說了不要他跟著,他偏不聽。因為有他在,大家都很拘束。

  裴惜月很是愧疚,覺著都是因為她,不然裴允執也不會跟來,裴鐫更不會來。

  她不能反抗。

  她不是裴家的孩子,只是因為媽媽陳春苗改嫁給裴峙,她換了姓。外人當她是裴家小姐,可她哪是什么小姐。

  裴惜月性子溫吞,十成十是隨了陳春苗,一個前半生可憐的女人,被丈夫打、被婆母欺辱都不敢還手還嘴的女人。

  可能是舉頭三尺有神明,裴惜月的生父平日裡作惡多端,在春日晌午,懶得燒熱水,從頭到腳洗了個冷水澡,竟然一病不起,最後一命嗚呼了。

  陳春苗都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欺負她的瘟神死了,應該是要笑的,可她跟孩子怎麼辦?

  男人沒了,多少雙眼睛盯著她們孤兒寡母。

  在什麼時候,家族勢力都是生存的根本,單門獨戶的、人丁稀少的家庭極易受欺負。

  在丈夫去世後,孤兒寡母在夫家眼中往往被視為可以隨意拿捏的軟柿子。

  陳春苗就是那個倒霉蛋,丈夫死前遊手好閒、脾氣火爆,磋磨她。丈夫死後,還有惡毒的婆婆、心黑的大伯叔欺負她們。

  他們打著家族規矩的旗號,說陳春苗守不住家裡的房產,先是公婆住進家裡,逼她讓出大房。

  男人雖然是死了,可她還是婆家的人,不能忤逆婆母,她讓了,從大房搬進偏房,公婆又把沒成家的小叔招進屋裡,一行人聯起手來強行霸占家裡的房產、糧食和農具。

  他們跟強盜沒分別,用著「孤兒寡母住大房子不合適」這樣蹩腳的藉口,將家裡里里外外都霸占了。

  一時間,陳春苗和小惜月的世界沒有好人了。

  婆家覬覦家裡的宅基和田產,逼迫她這個寡嫂改嫁,想把她嫁給家裡光棍兄弟,她的小叔子,孩子的親小叔。

  這樣有違人倫的做法,只為將財產留在族內。他們想吃絕戶。

  村裡的管事天天口號喊得響,喊著:「婦女能頂半邊天!」

  卻因為她死了丈夫,就給她安排最髒、最累且工分最低的活。而對她們受欺辱視而不見。

  婆家人還在生產隊會議上帶頭刁難,縱容自家的孩子搶她們孤兒寡母的口糧。

  陳春苗渾渾噩噩地想,不如一死來得乾淨,可孩子還那么小……她把她生下來,怎麼著也要把孩子養大,她咬牙撐著。

  身體上累些,緩緩就好,可精神上的迫害,她怎麼自愈?

  村民的冷漠和惡語比直接的暴力更傷人。

  「克夫」的惡名,不知道是誰先開這個口的,這樣惡毒的攻擊,沒一個人覺著不妥,她陳春苗只是個可憐的女人罷了,何苦要逼死她呢?

  村民在背後指指點點,說她命硬、八字不好,是「掃把星」剋死了丈夫。

  昔日能坐在一起閒談的鄰里,見了她都紛紛躲避,生怕這種「晦氣」沾染了他們。

  村裡的女人就是這樣可憐。不!只要是女人,都可以這樣可憐。

  明明是死了丈夫的可憐人,卻要背負罵名,人人喊打。

  陳春苗夜深人靜時回想,要是死的是她呢?如果死的是她,那婆婆一定會馬不停蹄地張羅著給兒子再娶。

  十里八鄉的媒婆都會上門了,死了媳婦的男人不愁找婆娘,管他頭一個是病死的還是被打死的,都無所謂了。

  家裡再窮、再困難,做爹娘的也不會放任他們不成器的兒子孤獨終老,就算賣了他們身上那二兩重的骨頭,也得讓兒子老婆孩子熱炕頭。

  不該陳春苗是個女人,男人從死到下葬,娘家都沒有人出面,多可憐啊。

  六七歲的小惜月跟著媽媽見慣了人情冷暖,直到有一天,一個叔叔把他們帶到了宮殿。

  後面她才知道,那不是宮殿,那是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