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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一九九八 3

  一九九八年。

  顏毅偵是在無意之間才明白了一件事。

  那個周末他去值班,走到樓下的時候,突然聽見女兒顏勝男喊他:「爸爸,你是不是忘記了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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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記了什麼?顏毅偵一時沒想明白。

  此時女兒在窗戶上舉起一串鑰匙,瞧他這記性,竟然把鑰匙給忘帶了。

  他對女兒說:「寶貝女兒,幫爸爸把鑰匙給丟下來吧。」

  顏毅偵的家在三樓,家門口有一棵樹,女兒很細心,擔心若是這樣把鑰匙丟下去,丟到樹上可就糟糕了。

  於是女兒喊:「爸爸,你等一會兒。」

  顏勝男就開始想辦法,她在家裡找繩子,找到一捆毛線,將毛線的一頭系上鑰匙,而後在窗前,將鑰匙藉助毛線小心翼翼地放了下來。

  他笑眯眯地看著女兒,誇獎女兒做得真棒。

  一縷陽光照在鑰匙上,閃耀出一陣刺眼的光,也就在那一刻,他突然想明白了案發現場的一件事。

  那條尼龍繩!

  他一直以為這尼龍繩是兇手用來從四樓的窗戶逃跑的,但也許不是呢!

  尼龍繩的作用也許只是為了——送槍!

  當這塊拼圖在那個迷霧般的案發現場顯現出來後,仿佛所有的一切都顯得更加合理了。

  所以是有兩名兇手的,一個是吳阿飛,另一個是神秘人。

  真正殺死蘇金旺和藍夢嬌的是那個神秘人。

  而吳阿飛其實從沒有上過電影院的四樓,他一直是躲在電影院的樓下。

  神秘人殺完人後,用一條尼龍繩系在暖氣片上,而後把那把手槍綁在尼龍繩的一端,將那把手槍藉助尼龍繩緩緩送到樓下,讓吳阿飛接住。

  吳阿飛得到手槍之後,將這把兇器給運送走,逃跑時撞見路燈下擁吻的男女而被認出。

  那麼這樣說起來,神秘人其實一直大搖大擺地留在案發現場,甚至事後能坦然地接受警察的詢問。

  若這個關於神秘人的推理成立,那麼案件一些蹊蹺之處就迎刃而解了——

  吳阿飛怎麼能第一時間知道配電箱在哪,怎麼能知道蘇金旺在什麼時間一定會在辦公室,怎麼能做到殺人逃亡一氣呵成。

  因為這謀殺的案件根本就不是他做的,而是神秘人做的。

  而最合理的解釋就是,神秘人其實是對於電影院運作相當了解的一個人。

  其清楚蘇金旺的日常舉動,清楚電箱的位置,能預判若是當電影院面對突發停電意外之後接下來會發生哪些事,以此給自己偽裝。

  可是神秘人為什麼要和吳阿飛合作殺人呢?

  這是重罪,要挨槍子的,吳阿飛給了對方什麼好處?一筆錢嗎?

  這理由太不成立了,吳阿飛是個混混,哪有什麼錢。

  但反之若推理到吳阿飛的性格,這傢伙又衝動又要面子,面對女友藍夢嬌被搶,也許在這時候他就被神秘人給利用了。

  神秘人正是明白吳阿飛的復仇心理,讓吳阿飛去買槍、讓吳阿飛出現在案發現場幫忙轉移兇器,

  甚至是騙著吳阿飛在某個宿醉時刻寫下那封「哈哈哈哈,是我殺了蘇金旺、是我殺了藍夢嬌」的認罪書。

  神秘人將所有的事轉嫁到吳阿飛身上。

  最後,神秘人在吳阿飛在不清醒的狀態,拿著那把槍,放進吳阿飛的口中,開槍,製造吳阿飛吞槍自殺的假象。

  這樣吳阿飛就成為了這宗案件的兇手和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