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吃了一半,羅凱鬆開了手。
「等我一下。」
他站起來,走到玄關,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
一瓶酒。
不是紅酒,不是威士忌,不是波本。
透明玻璃瓶,標籤是中文,白底紅字,上面寫著一個字——一個很大的"霸"字,下面一連串小字。
林賽眯著眼看標籤。
「霸王醉。」羅凱嘗試用英文解釋道:「中國白酒,石花霸王醉,七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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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度?!」林賽驚訝了
「嗯。」
「這是什麼?」
「中國白酒,產地中國湖北。」
「你從哪弄來的?」
「唐人街,一家掛著』老字號』的雜貨鋪,老闆好像是中國的湖北人。他的架子上擺了十幾瓶,落了灰,我看了一下生產日期——去年八月,然後我買了一瓶。」
「你去唐人街買酒?」
「我去唐人街買調料,花椒、八角、桂皮……順手看到的。」
「你買調料——」
「給你做麻辣火鍋用的,下次。」
林賽看著酒瓶,又看著他。
「七十度?你確定?」
「嗯。」
「伏特加才四十度!所以這個是伏特加的將近兩倍!而且你想喝?」
「我想讓你試試。」羅凱眼神中流出一絲壞笑。
「為什麼。」
因為女人不醉男人沒機會,當然,這不能說出來。
「因為你昨天喝了兩杯莫吉托一杯波本就頭疼了,今天需要一杯真正的烈酒來重置。」羅凱說出了前世的一個理論,他從未實踐過的。
「這是什麼邏輯?」
「以毒攻毒?」
「這是胡說八道!」林賽皺起鼻子,看起來十分可愛。
「嗯,但酒是真的。」羅凱承認了自己在胡扯。
他拿了兩隻矮杯,普通的玻璃水杯,喝白酒用高腳杯有點不倫不類。
他擰開瓶蓋。
一股清冽的氣味散出來,不是威士忌的煙燻,不是波本的焦糖。
是一種乾淨的、直接的、穿透力極強的酒精氣味,但穿透過去之後——有一層很淡的糧香。
像剛出鍋的饅頭散出來的熱氣,被七十度的酒精裹住了。
他倒了兩小杯,每杯大約五十毫升,不多,但七十夠了。
林賽端起杯子,湊近聞了一下。
鼻子皺了。
「這味道——」
「聞著沖,入口柔。」羅凱拿起了自己的那個杯子。
「你喝過?」
「沒有,我在書上看過。」他開始信口胡謅,他當然是前世聽過的。
不過他曾經一個人在安全屋裡喝過半瓶,沒醉,而且前世的身體還不如現在,換算到現在基本不可能喝醉。
"你騙人!"林賽說。「你沒喝過但你知道入口柔。」
「我看的書比較細。」
"你——"林賽看著他,搖頭。「算了,你永遠有什麼東西瞞著我,等你想說的時候自己告訴我。」
她舉杯。
「cheers!」
「干!」
兩隻杯子碰了一下,發出清脆的叮噹聲。
林賽喝了一口。
她的表情——
先是一秒的空白,酒精還沒到胃,還在食道里,七十度的液體像一根火柴從喉嚨劃下去。
然後她的眼睛睜大了。
「——嗯?!」
「嗯什麼?」
「它……不辣。」
「對。」
「我以為七十度會像吞火,但它——」
「柔的。」
「柔的像——像水,但是會燒的水,燒但不疼。」
「清香型的特點,入口綿,落喉順,回味甘。」
「你真的沒喝過?」
「真的。」
「那你怎麼知道回味甘。」
「書上看的。」
「你那本書寫了多少東西。」
「挺多的。」
林賽又喝了一口,這一口比第一口大。
她咂了一下嘴。
「甘的,在舌根,像——像烤過的杏仁,不,像——」
「像糧食發酵之後殘留的味道。」羅凱接上了話茬。
「對,就是那個!」
她看著杯子,透明的液體在暖光下沒有任何顏色,像水,但不是水。
"它騙人,"她說。「看著像水,喝下去像——」
「像什麼?」
「像你。」林賽看著羅凱
羅凱看著她。
"看著普通,喝下去才知道烈。"她說,又喝了一口。
當她放下杯子,臉已經開始紅了,從顴骨開始往耳朵蔓延。
七十度的白酒在一百二十磅的蒙大拿姑娘血液里——
這種感覺快了。
羅凱倒上了第二杯。
給她倒的時候她沒有拒絕。
「你一杯都沒喝完。」
「我在喝。」
「你那杯還是滿的。」
「我不急。」
「你不急是因為你喝不醉!」林賽看著他。
羅凱也看著她。
「你覺得我喝不醉?」
「你不是普通人,你身體裡有東西在運轉,所以你的代謝比正常人快,我估計酒精對你——大概跟喝水差不多。」
「你的推理……」
「我可是CSI!」林賽再次可愛的皺鼻子。
「你推理對了!」羅凱豎起一個大拇指。
「所以我一個人在醉,你清醒著。」
「嗯。」
「這不公平!」
「世界本來就不公平,你蒙大拿的雪比紐約厚三倍。」
「別扯蒙大拿,你在轉移話題。」
「我在喝酒。」
「你在看我喝酒。」
「我也在喝。」
他舉起杯子,喝了一口,七十度的液體在口腔里轉了一圈,入喉落胃。
功法在體內運轉,酒精分子在血液里擴散,到達肝臟,能量包裹住了乙醇分子,脫氫酶的催化速率被加速了十二倍。
乙醛來不及積累就被氧化成乙酸,乙酸進入三羧酸循環,變成二氧化碳和水。
十七秒,五十毫升七十度白酒,清零。
他的臉沒有任何變化,瞳孔沒有擴張,呼吸頻率沒有變,心率七十二。
但她不需要知道這個過程,她只需要看到——他的杯子空了,他的表情沒變,而她的臉已經紅到了耳根。
「你真喝不醉。」
「暫時。」
「什麼叫暫時。」
「以後可能會有變化。」
「你身體裡的能量還會變。」
「會。」
「越來越強。」
「嗯。」
「斯黛拉也會越來越強。」
「嗯。」
「我呢。」
「你也在變。」
「我在變什麼。」
「你的手——你今天感覺到了,力度控制、精確度在提高,你的皮膚在變好。」
「我的皮膚?」
「你的手指的繭在退,你注意到了嗎。」
林賽低頭看了一下自己的右手,食指和中指內側,長期握筆和操作器材留下的繭——
她在實驗室待了好幾年,現在繭在消退,雖然只有半毫米,但確實開始退了。
「多久了。」
「兩天。」
「兩天前我們握手了。」
「嗯。」
「兩天就開始修了。」
「你的身體響應比斯黛拉快。」
「為什麼。」
「不知道,可能因為你更年輕,可能因為——」
他停了。
「因為什麼。」
「因為你的感情比你我想像的都更加深厚。」
林賽看著他,藍眼睛在酒精和暖光的雙重作用下變得更深了。
像蒙大拿的湖,秋天的陽光打在水面上,水底的石頭清楚可見。
她喝第三口的時候杯子空了。
她沒有再倒。
她站起來。
餐桌上兩個空盤,羊排吃完了,兩個矮杯,一隻空了,一隻還剩半杯。
林賽站起來的時候晃了一下,不多,大概半步,左手扶了一下桌沿。
她沒有走向沙發。
她直接走向羅凱。
羅凱坐在椅子上,她走過來,站在他面前,低頭看著他。
他仰起頭,看著她。
暖黃的廚房燈從她背後照過來,她的臉在逆光里,輪廓發著毛邊。
頭髮散著,灰色衛衣的領口滑到了一側,鎖骨露出來,皮膚在暖光下泛著一層薄薄的光——
不是酒的紅,是另一種,從裡面透出來的。
「羅凱。」
「嗯?」
「你坐著,我站著,這樣不公平。」
「你可以坐。」
「我不坐對面。」
「那你坐哪。」
「我要坐你旁邊!」
她在羅凱右側坐了下來,是同一側,椅子挨著椅子,她的膝蓋碰到了他的大腿。
她手裡沒有杯子了,雙手放在膝蓋上,手指開始敲。
無聲地,在膝蓋上敲,像在彈一段旋律。
羅凱聽了兩秒。
《Tennessee Whiskey》。
「你又敲這首歌。」
「習慣了,想事情的時候就敲。」
「你在一個男人的廚房裡、喝了中國七十度白酒、敲著鄉村音樂的節拍。」
「第一,這是我的廚房,第二,你在評價我。」
「我在看你。」
「你從第一天就在看我。」
「嗯。」
「你看夠了沒?」林賽抬頭看著羅凱的眼睛。
「沒。」
林賽低下了頭,看著自己的手指,還在敲,節拍變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