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0,方簡出現在學生事務中心門口。
他比三年前檔案照里瘦了很多,頭髮剪得很短,右手抱著一個帆布文件袋。看見林雪和陸觀時,他先停了一下,隨後轉身看向樓梯。
兩名校方老師正在樓下,不會攔他,卻讓那條離開的路顯得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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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沒有擋在門口。
「退學簽字在裡面。」她說。
方簡握緊文件袋。
「我只是回來辦手續。」
「我們也是。」
「偵探辦什麼退學手續?」
「替四件舊物結束寄存。」
方簡的目光一下落到陸觀手裡的透明證物袋上。
袋中只有那片課程手冊包裝紙,沒有展示完整登記冊。
「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
「機械錶0.46千克,鋼筆和包裝約0.08千克,錄音筆約0.17千克。」陸觀說,「它們分別跟著飲品、教材和快遞周轉箱進入教學樓。你沒有進樓,也沒讓固定的人幫忙。」
方簡嘴唇動了一下。
「這能證明是我?」
「不能。」林雪說。
這個回答顯然出乎他的預料。
「所以我們在等你說明。」
「如果我不說呢?」
「學校會按倉庫交接記錄繼續查。三年前混亂搬運的責任不會因為你沉默全部落在你身上,但這幾天利用配送箱規避登記,是你自己的選擇。」
方簡站了很久,最後還是走進旁邊的小會議室。
他沒有坐到正中,而是選了靠門的位置。
林雪把機械錶、鋼筆和錄音筆的照片依次放在桌上,沒有先提「偷竊」。
「從漏水那天開始說。」
方簡盯著第一張照片。
「那天三樓水管爆了,老師讓我們把柜子里的東西搬走。活動室全是道具箱,宿舍那邊又送來一批沒人認領的紙箱。大家都在趕社團展示,根本沒人登記。」
他當時是舞台組管理員,負責清點道具。漏水區域恢復後,設備科只來搬走貼著櫃號的大件。剩下的小物品被當成舞台組雜物,連同布景一起運到了校外倉庫。
「我發現的時候,已經過了快一個月。」
方簡從文件袋裡取出一疊複印紙。
那是完整登記冊的備份。每件物品旁邊都有他補寫的顏色、位置和可能失主。
「為什麼不馬上交學校?」陸觀問。
「我交過。」
方簡說,他拿著清單去設備科,值班老師讓他先找社團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認為東西既然在舞台箱裡,就由舞台組自行認領。學生處又說沒有正式交接單,不能證明這些物品來自宿舍和儲物櫃。
「每個人都讓我去找下一個人。」
「後來呢?」林雪問。
「我就在社團群里發了照片。有人認走幾件,剩下四件沒人回。」
機械錶裝在沒有姓名的藍色絨布盒裡;鋼筆裂紋被膠帶蓋住,照片看不清;錄音筆沒電,無法確認主人;銀色懷表則被壓在舞台服裝箱最底下,直到方簡離校前才找到。
三年前10月,方簡的母親突發重病。他申請休學,匆忙離開鋼城。倉庫的鑰匙交給另一名社員,木箱卻因為沒有正式資產編號,被遺忘在貨架頂層。
「我以為最多休學半年。」他說,「後來家裡欠了錢,我去外地打工。母親走了以後,我也沒回來。」
林雪沒有因為這段經歷立刻相信全部說法。
她讓校方調出三年前社團群備份。方簡確實在10月11日發過一組無主物品照片,還連續兩次詢問設備科該如何移交。指導教師的舊郵件里,也有一句「等展示結束統一處理」。
倉庫租金記錄則證明木箱在方簡休學後仍由學校支付了八個月,後來才隨社團器材一起被遺留。它不是被他帶回家藏了三年。
「這些記錄能證明你當時嘗試歸還。」林雪說,「但不能替你解釋最近為什麼繞過登記。」
「我知道。」方簡的肩膀稍微鬆了一點,「最近是我做錯了。」
今年他恢復學籍,本想完成剩餘課程,卻發現專業培養方案已經變更,原來的學分無法全部銜接。最終決定退學時,他去舊倉庫取個人道具,才重新看見那隻木箱。
「報失系統里已經有名字。」陸觀說,「你完全可以一起交給學校。」
方簡低下頭。
「一起交回去,我怎麼解釋三年?」
「照實解釋。」
「你覺得他們會信?」他的聲音忽然高了一點,「四件別人找了三年的東西,全在我管的箱子裡。我又剛好休學、失聯,現在回來退學。學校會說是管理疏忽,還是說我拿走了?」
沒人立刻回答。
因為從表面看,後一個故事確實更容易傳播。
方簡試過先聯繫機械錶主人,號碼已經更換。他又在校園群里看到白塔案的討論,所有人都在夸「任何舊證據都逃不過偵探」。那句話沒有給他勇氣,反而讓他更害怕。
最後,他決定每天還一件。
如果第一件被認作普通失物,他就繼續;如果學校報警,他便帶著剩餘物品離開。
「為什麼寫『明天輪到你』?」陸觀問。
「那不是寫給人的。」
方簡指著登記冊。
當年他怕遺漏,在每一行後面寫下歸還順序。重新包裝時,他把對應那一頁撕下來,想讓學校知道物品來自舊登記,卻沒發現裁完以後只剩下那五個字。
「我看到校園群說那是死亡威脅,才知道出事了。」
「知道以後仍然準備送第四件?」林雪問。
「第四件不一樣。」
方簡把帆布袋放上桌。
裡面是一隻用舊絨布包好的銀色懷表。表蓋有一處凹痕,內側貼著一張很小的合照。照片裡是方簡和一個扎馬尾的女生,兩人站在社團展示的紙板白塔前。
「喬雨桐不是普通失主。」他說。
三年前社團展示前夕,方簡答應替喬雨桐保管懷表。那是她父親留下的遺物,她怕排練時弄丟,特意鎖進D-11儲物櫃。
漏水發生後,方簡忙著搬道具,以為懷表已由設備科轉移。喬雨桐問過他兩次,他都說再找找。
後來母親病重,他離校前沒能找到懷表,只留下一封解釋信,請同學轉交。
那封信沒有寄出去。
「為什麼?」林雪問。
方簡的手指壓在懷表上。
「她先退學了。」
喬雨桐的父親去世後,家裡一直想讓她回去。懷表丟失成了最後一根繩子。她認為方簡弄丟遺物卻不敢承認,在一次爭吵後退出社團,辦理退學,換掉所有聯繫方式。
「我後來寫過很多次。」
方簡從袋底拿出一封沒有封口的信。
最外面的紙是今年的新紙,裡面卻夾著三年前的舊信。舊信只有寥寥幾行,解釋自己臨時離校,請她再等一等。新信寫了三頁,開頭改過七次。
沒有一句能把三年縮短。
「你想讓學校替你找到她?」陸觀問。
「我不知道。」
「那第四件為什麼還送?」
「至少懷表該回去。」
方簡抬起頭,眼眶發紅,卻沒有哭。
「她可以不原諒我。但不能因為不原諒我,連她爸的東西也拿不回來。」
林雪把信裝進單獨的文件袋,沒有跟前三件物品放在一起。
「懷表暫時由校方見證保管。信是否轉交,要先徵得喬雨桐同意。」
「你們能找到她?」
「退學不是消失。」
陸觀翻開喬雨桐舊檔案。緊急聯繫人已經失效,原地址也在兩年前拆遷。唯一還可能延續的線索,是她退學申請中提到的一家私人鐘錶修理鋪。
申請理由寫著:回鄉照顧祖父,並學習家傳鐘錶修復。
地址欄只有舊城區名稱。
沒有門牌。
方簡看著那封沒有寄出的信。
他歸還了三件舊物。
可真正壓了三年的那一件,還在信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