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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熟悉的手鍊

  案件發生二十來天了,再次召開一個案情會議。

  會議室的氛圍很沉悶,會議還沒有開始,屋內已經煙霧繚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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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星耀雖然對這樣的場景見怪不怪了,但還是受不了這個氣味,起身屋內的空調開到最低,又把窗戶都打開。

  「錢德勝案,至今沒有找到突破口。」

  齊名坐在前面,手裡拿著煙,皺著眉頭。

  「線索很多,但都能提供不在場證明。」

  「我們下一步,應該怎麼查?」

  沒有人說話。

  江明洋低頭翻著筆記本,陳應龍盯著桌面,吳燕咬著筆帽,蔣明宇摩挲著自己的鬍子。

  宋星耀則是坐在後面,一直盯著白板看。

  只見白板上貼滿了照片和便利簽,紅色的線連著不同的人名,所有的箭頭都指向中間的錢德勝。

  齊名把每個人的表情都掃了一遍,最後嘆了口氣。

  「那我們重新再查一遍,從清湖小區門口監控查,一個點一個點的過。這次我們換著查,以防思維定式的漏查。」

  許重也參加了這次會議,他一邊皺眉抽菸,一邊聽著別人的發言。

  「清湖小區?」

  只是在聽到「清湖小區」這個名字的時候,愣了一下。

  「這讓我想起了兩年前的一個案子,也是在這個小區。」

  「齊婉晴,毒殺案?」

  宋星耀沒事就去檔案室,對很案子都看過,所以許重一提話頭,他就反應了過來。

  許重點了點頭。

  「那時候,你還沒來局裡,死者叫齊婉晴,氰化物中毒,死在了自己家中,案子也是查了很長時間,沒有找到線索,案子就掛了起來。」

  作為局裡的老人,陳應龍也是知道那個案子的。

  「當時那個案子是一隊負責的,據說那個案子,把他們整的也是精疲力竭,全隊都士氣低迷了很長時間。」

  接下來,討論了幾句當年案子,又重新回到了這起案子話題。

  「這個案子,肯定是老手做的,沒有留下任何線索,我們是不是可以從有犯罪前科的人入手?」

  江明洋先是發表了看法。

  「是的,兇手作案手法老練,肯定有反偵察經驗。」

  林雪也跟著點了點頭。

  「兇手得罪的人太多,是不是還有我們沒有摸到的人,他剛好家屬有犯罪前科。」

  這是一種可能,齊名在筆記本上,記錄了下來。

  接下來,很多人都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散會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六點了。

  齊名又對大家接下來的工作,進行了重新分工。

  宋星耀是最後一個走出會議室的。

  時間太晚,他決定明天一早去檔案室,再翻翻兩年前的那個卷宗。

  同一個小區,都是「有動機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和這個案子很相似。

  和監控壞了一樣,他不相信這又是一個巧合。

  巧合太多了,就讓人感覺不真實。

  兩年前的卷宗在C區,宋星耀按照編號很容易找到了它。

  齊婉晴毒殺案。

  他翻開第一頁,上面介紹了案件詳細情況。

  死者:齊婉晴,女,三十三歲,GG公司設計總監。

  死因:是氰化物中毒,當時混在咖啡里,被死者喝下的。

  死亡時間:兩年前的三月十八日,晚上八點到九點之間。

  死者是死在客廳的沙發上,身體半靠在靠墊上,咖啡杯摔倒在地上,衣服上沒有污漬,神態很安詳,沒有掙扎,沒有挪動痕跡。

  宋星耀把這一頁放在了一邊,繼續往下看。

  現場勘察記錄:門鎖完好,沒有撬過的痕跡,窗戶也是關著,沒有破損。屋內地面很整潔,沒有打鬥痕跡,只在咖啡杯內,檢測到了氰化物殘留。

  起初,警察以為地面很整潔,可能是死者拖的地,兇手是提前在咖啡杯裡面下了氰化物,死者死亡時間範圍內,兇手根本不用現身。

  可在勘察時發現,在沙發周圍連個淺淡足跡都沒有。

  這就完全說不通了。

  如果地面是死者之前拖的,那她怎麼到沙發躺下的,如果走過去的,不可能沒有腳印。

  警方當即推翻了原有推測,認定兇手案發時一定到過現場。

  沿著這一思路,開始倒查。

  既然屋內地面一塵不染,沒有任何行走的痕跡,那只有一種可能:兇手行兇後清理了地面,全程倒退著拖地離開現場。

  警察在走廊內查找,發現也被拖過,這更加印證了猜想,後來在樓下垃圾桶內找到了齊婉晴家裡的拖把。

  兇手很謹慎,在拖把上,沒有指紋。

  案子是在兩年前,那時候這個小區電梯內,還沒有裝監控。

  因為出了這樣一件事,很多業主強烈要求下,小區電梯現在才有了監控。

  熟人作案,這是當時破案的思路。

  兇手當時是和平進的屋內,那個時間段,能讓死者放心開門,這個人一定是死者很信任的人。

  第一個懷疑對象,就是死者的丈夫,韓彬。

  宋星耀繼續往下看。

  韓彬,三十五歲,科技公司的銷售經理。

  他和齊婉晴結婚八年了,夫妻關係很差。

  齊婉晴的閨蜜說兩個人老吵架,齊婉晴說韓彬外面有人了,當時兩人正鬧離婚。

  這樣看韓彬的動機很強烈,有外遇,鬧離婚,可能因為財產分配不均,一氣之下殺了自己老婆。

  但接下來的調查,卻讓警察失望了。

  韓彬有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晚,韓彬和三個朋友在城西一家飯店吃飯,當時吃了很晚。

  晚上七點到十點,四個人一直在一起喝酒聊天,這事不只是他的朋友能夠證實,就是飯店老老闆也能證實。

  期間八點左右時,韓彬出去打過一次電話,當時他朋友說大概三四分鐘左右。

  在九點多的時候,他又出去接過一次電話,時間在十幾分鐘。

  但他們吃飯的地方,離他家的距離不近,晚間不算堵車,開車來回要四十多分鐘,十幾分鐘根本不夠來回的。

  警察查了他的通話記錄,沒有異常。

  韓彬的嫌疑,就這樣被排除了。

  宋星耀仔細看著卷宗,現場照片、法醫報告、排查記錄和走訪記錄。

  每一頁都寫得很詳細,但每一個線索都被排除了。

  但翻到倒數第二頁的時候,宋星耀的手,突然頓住了。

  那是一張現場的物證照片。

  照片上是一條手鍊。

  一條很熟悉的手鍊。

  看到這個手鍊,宋星耀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