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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不過如此

  「沒事別跺腳,別跺腳!」

  被鄧肯嘲諷過一句「傳得好」的和平有點羞臊,路過斯隆扔下一句話就跑了。

  「你怎麼不早說,你怎麼不早說!」

  傑里·斯隆教練順嘴回了一句,才想起你丫傳錯球了還指責我?

  How dare you?(你怎麼敢?)

  等等……

  斯隆想到了什麼……

  我剛才確實急得抬腳踩了兩下地板,他如果看見了這個動作,那應該不會無視皮鞋。

  看見皮鞋,那肯定不能是球員啊,那就不會傳給我。

  嗯,皮斯知道我的鞋子發出了聲音,但是不是用眼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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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主帥腦子裡有盞燈亮了。

  誒,不用眼睛,那就是耳朵了?

  那就是說,他在練習用耳朵分辨人,只是還不太準確。

  上一次搶斷蓋帽數據爆發就能講得通了……

  我去,世界這麼大,果然什麼人都有啊,第一次碰到用耳朵感受球和人的位置的球員!

  不是盲人聽覺才靈敏的嘛?

  難道和平以前瞎過……

  不太像。

  斯隆正胡思亂想間,鄧肯憋著笑從他手裡拿過球,發出界外球。

  和平的落葉聞聲在馬刺面前發揮的餘地並不大,他們是那種按部就班球隊。

  很多時候,你明知道他們會怎麼攻,怎麼防,可就是防不住,也攻不去。

  很不巧的,爵士風格近似,但是內線……

  有點距離。

  如果單單是馬龍對鄧肯,差不多可以互爆。

  但是,還有個但是,羅賓遜海軍上將餘威猶在。

  這就有點天克了。

  而且,現在進攻時落葉聞聲很難奏效。

  因為防守球員和進攻球員四隻腳糾纏在一起,現在的和平,還沒練到分出誰前誰後的程度。

  傳錯了就到別人手裡了。

  不過,還有個不過,即使小花招不奏效,和平這個變數很不小。

  兩分鐘後,爵士落後的分差到了5分。

  「知道了,打進去!」

  看著斯隆在那拼命做手勢,和平衝著他喊了一句。

  孫玉樹的某個帳號其實說對了,原來的歷史裡,馬刺確實在常規賽橫掃了爵士。

  核心秘密是鄧肯+羅賓遜體系剛好能拆解馬龍+斯托克頓的14位擋拆。

  羅賓遜負責撲出去防守他們兩個的中投,而鄧肯則在籃下護框。

  外線防守球員埃弗里・詹森從掩護上方擠過,追防斯托克頓。

  他的速度足夠干擾,羅賓遜不用跟得太靠外。

  整體站位的思路是封鎖中路,逼斯托克頓往邊路靠,始終堅持單防,不夾擊。

  斯托克頓遇到夾擊一定會第一時間出球。

  98年季後賽的時候,馬刺就實驗過這套戰術了。

  當時被爵士紳士橫掃,鄧肯還不夠強。

  現在雙煞老了兩歲半,鄧肯又熟了點。

  此消彼長……

  可是現在有了和平,那可不一樣了。

  「反正我受傷恢復得快!」和平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韋德……

  或者說幾年以後的韋德……

  不就是把自己扔到空中嘛?

  我也會。

  來個人給我遞球就行。

  這個人就是斯托克頓了,他又一次被逼到邊路,甚至都到底線了,手不得不伸到界外繞到埃弗里・詹森背後把籃球扔了出去。

  以他手掌大小做到這一點真不容易,差點球到了。

  和平怎麼也想不到,斯托克頓沒有超級聽力,怎麼知道自己剛到這個位置。

  但是不想了,沖吧!

  接球身子一轉,我飛我飛,我飛得更高!

  這次鄧肯還是不給機會,長臂遮天!

  他站位預判和封蓋也是歷史級的。

  如果是手小的球員,只能想辦法隨便扔高拋球碰運氣,不過和平有太極勁。

  高舉籃球的右手縮回來,從鄧肯右側伸出去

  應該剛剛能夠到籃筐,往下一扣,誒,空的!

  感覺錯了?

  還有點點時間,抬起換個方向!再往下砸!

  嘭!

  有了!

  這一球看得巴克利不知道說啥。

  你說和平厲害吧,大部分球員在這個距離不看籃筐都不知道差不離的位置。

  你說他不厲害,這個滯空時間,單手抓球的動作,似是故人來。

  很快華夏有ps高手,把動圖做出來了。

  和平跳到空中,單手往下砸了幾十下,沒找到籃筐,脖子伸長几十公分,繞過鄧肯瞟一眼,縮回來,再灌籃,進了。

  「差一點點哈!」垃圾話回敬。

  「嗶,防守犯規,打手,罰球一個。」

  裁判還送一分,不過扣籃的時候,鄧肯確實有觸碰到和平前臂的嫌疑,還有一點點下壓動作。

  打開了貌似不過如此?

  送的這一分沒拿到,和平罰丟了,他的罰球率正在均值回歸中。

  很快鄧肯也還了他一個不過如此,一巴掌扇飛。

  飛就飛吧,繼續沖就是了。

  馬龍也沒閒著,他在側翼60度角12英尺處用跳投引誘鄧肯拿到第一節的第二次犯規。

  鄧肯下,同樣年輕力壯的馬利克・羅斯上。

  羅斯這場比賽得分方面不如鄧肯,他作為一名替補,很珍惜有限的上場機會,防守時對馬龍寸土不讓,豁出所有。

  但他畢竟不是鄧肯,老馬追回了幾分也下了,他的體力已經不允許他整節整節的打滿四節。

  現在平均上場時間都不到36分鐘。

  換上丹尼·曼寧。

  大前鋒曼寧,中鋒波力尼斯,小前鋒和平繼續猛攻羅賓遜這個點,甚至斯托克頓也在掩護下突破到內線,盯著上將打。

  終於在第一節結束的時候,也搞到手兩次犯規。

  和平犯規一次,不是每次衝擊內線都能成功,也有可能會變成帶球撞人。

  成與不成看防守球員有沒有及時到達防守位置,人先到的,你撞上去,就是進攻犯規。

  你先來,人橫移過來用肩膀撞的進攻球員,就是防守犯規。

  和平勝在速度快,羅賓遜則強在經驗豐富,籃下橫移距離不用太長。

  第一節22比22兩隊打平。

  第二節斯隆讓德肖恩·史蒂文森試了試,快攻還是打不起來。

  馬刺早有準備,進攻回合,己方球員一旦出手便隨時準備退防的球員又多了一名。

  這樣他們對進攻籃板的控制力減弱了。

  和平等可以放心地沖搶。

  但是快攻嘛,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鄧肯這一節上了6分鐘,又領到一個犯規……

  和平對他有點開始怯魅了……

  似乎還能打一打?

  還不是因為他是他,NBA歷史上也沒幾個203能跳那麼高沖還那麼快的。

  準確的說,是沒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