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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狼騎兵

  春江水暖鴨先知。

  羅南不是鴨子,但他是距離各類消息最近的那個,眼下有了潛行者伊恩的提醒,他馬上意識到,那些黑森林裡的魔物,很可能不是被殺得少了。

  而是在主動向內收縮,甚至準備不聲不響憋個大的。

  已經沒時間再顧及什麼生意了,眼下保命才是最要緊的,林子裡的魔物已經憋了好幾天了,天知道它們能憋出什麼東西。

  然而就在羅南這邊準備拉上隊友跑路的時候,隊長馬庫斯卻表示完全不用跑。

  「光攤子上吃飯的就三隊人,加上我們就是四隊,還有領主府的親衛隊長加雷斯坐鎮,我們怕什麼?」

  馬庫斯滿是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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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怕的是它們!那些魔物敢出來,就讓它們看看我們的厲害!」

  「你這……」

  羅南對馬庫斯的自信非常不看好,這種滿是信心的樣子,讓他本能地想起了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

  那個時候,馬庫斯也是這麼的自信,覺得只是區區一群哥布林,一定是手到擒來。

  然後他們就差點死在哥布林手裡。

  這一次,馬庫斯一樣的滿是自信,這也讓羅南心底越來越發毛。

  「放心好了,黑森林裡眼下還有四支小隊在做任務。」

  馬庫斯開口寬慰羅南。

  「林子裡面的四支隊伍,加上攤子這邊的四支隊伍,這就是八支隊伍,更何況我們這邊如果打起來,還能馬上派人去鎮子裡面找別的冒險者來幫忙……羅南,我們很安全,不要自己嚇唬自己。」

  理論上是這樣,八支冒險者隊伍,再加上一個領主府的親衛隊長,就算來兩三百號哥布林,他們都能輕鬆殺完。

  就像馬庫斯說的那樣,他們很安全。

  但羅南可是還記得,之前他和半獸人做刺殺訓練的時候,加雷斯教給他的關鍵。

  自以為安全的時候,恰恰就是最危險的時候。

  ……

  ……

  ……

  身形矮小的哥布林,其實算不上什麼好獵手,就連鐵橡鎮的狗,都比哥布林更擅長捕獵。

  不過鐵橡鎮的狗選擇捕獵,往往是被主人的命令驅使著,而哥布林選擇捕獵的話,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它們是被驅逐出原本群落的孱弱個體,不學會自己捕獵就要當場餓死。

  拿命換來的本事,總是會更有分量一些。

  也正是因為那份孱弱,反而給了這些離群哥布林變強的契機。

  一路掙扎求生的過程里,原本孱弱的它們學會了如何隱匿與追蹤,也學會了如何用最快的速度近身搏殺——為了增加自己的追獵效率,這些離群哥布林甚至會有意識地馴養野狼,作為自己的坐騎和夥伴。

  當然,即便這些離群的哥布林再怎麼奮發圖強,也依舊是獨立的個體,那些已經有了首領的聚落依舊不會接納它們,甚至視它們為怪胎。

  它們很清楚,它們之所以不被接納,只是因為那些聚落的首領擔心它們進去之後,會搶奪首領的位置,但這份防備卻讓它們更加寒心——曾經的它們因為孱弱被無情拋棄,而在它們終於變強之後,居然還是會被排斥。

  弱也有錯,強也有錯,它們到底該怎麼辦?

  難道它們活著本身,就是錯的?

  這些離群的哥布林無法理解這一切,心中的迷茫甚至比搏殺中的傷痛都要來得更為痛苦。

  直到那位大祭司出現。

  「那些聚落不要你們,你們就跟我走罷。」

  從那一天開始,它們這些離群的哥布林,終於有了自己的族群。

  大祭司給了它們甲冑,給了它們戰刀,帶著它們征服了諸多哥布林聚落——曾經那些將它們踢出聚落的首領們,被它們親手砍下了腦袋,而那些將它們排除在外的哥布林,更是連抬起頭來看它們一眼都不敢。

  那些軟弱的哥布林,稱呼它們為大祭司的追獵者,暗諷它們是大祭司的狗——不過對於它們來說,這種事是完全沒所謂的,能成為大祭司的狗,反而是它們的榮幸。

  當然,相較於這個名字,它們更喜歡大祭司給它們的那個名號。

  哥布林狼騎兵。

  大祭司沒有將它們當作獵犬來看待,而是將它們當成了忠誠的士兵。

  所以它們必定要用自己的忠誠,來回報大祭司。

  「前方五百步,十八人。」

  光天化日之下,五十個哥布林騎兵正騎著座狼悄無聲息地在林間狂奔,它們身上都套了鑲著鐵片的皮甲,腰間掛著戰刀,手中更是盡皆端著一桿六尺長的騎矛。

  若是單拎一個哥布林狼騎兵出來看,或許還有一種猴子騎狗的滑稽感,可五十個統一武裝的哥布林狼騎兵無聲衝鋒的時候,這場面沒有任何人能笑得出來。

  這就是一支軍隊。

  甚至是訓練有素的軍隊。

  沒人能想得到,黑森林裡居然還隱藏著這樣一支軍隊,更不可能有人想到,它們居然敢在白天衝出黑森林。

  它們不算什麼好獵手,但它們至少也懂得,要在獵物覺得自己最安全的時候下手。

  「讓座狼都戴上骨嚼,不要嚎出聲,不要給那些人反應的機會。」

  為首的哥布林狼騎兵簡單發布了指令,緊接著其餘哥布林狼騎兵便整齊劃一地將手伸進懷中,摸出一個骨頭製成的嚼子,套到了座狼的嘴上。

  整個過程里,沒有任何一匹狼發出響動。

  「敲掉這個前線據點就撤離,不要戀戰,不拿任何戰利品,為了大祭司的榮光。」

  「為了大祭司的榮光。」

  其餘哥布林狼騎兵一邊默念著,一邊扣上了頭盔。

  以哥布林的大耳朵,其實不適合佩戴頭盔,那雙長耳朵卡在頭盔里,總會讓它們覺得有點不舒服。

  不過佩戴頭盔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能隱藏身份,敵人沒辦法第一時間發現,它們是哥布林。

  雖然作為哥布林的它們,算不上什麼好獵手,但長久以來的求生經驗卻也讓它們知道,獵物在看到沒見過的東西時,第一反應往往不是躲避。

  而是怔住。

  「撲哧——」

  伴隨著座狼的衝鋒,六尺長的騎矛已然刺穿了一個坐在桌板前喝湯的冒險者。

  這個冒險者甚至還沒來得及站起來,眼中還帶著幾分迷茫,很明顯還在疑惑,這種猴子騎狗一樣的東西,到底是個什麼玩意。

  類似的視線,哥布林狼騎兵們見得多了。

  而在這之後,它們會見到更多。

  「殺光他們。」

  借著座狼衝鋒的速度抽出騎矛,這個拿下了首殺的哥布林狼騎兵頭也不回,沖向下一個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