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100.英國的「狂人」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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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集的出版,已經進入令人愉悅的倒計時環節,而在文集發行之前,自然是需要進行一些宣傳上的準備。
諸如文學評論這類的事情,於是羅切斯特打算聯繫卡萊爾等人,或許可以問問愛默生的提議,愛默生作為未來在美國的發行商,這宣傳方面的小巧思估計也不少。
當然,羅切斯特自然也有很多小巧思。
例如在全倫敦貼上有關於自己文集的GG,想貼哪裡就貼哪裡——雖然流量拉滿了,但是...這容易被人所唾罵一一但是也不好說,畢竟這可是十九世紀,一時間還不能拿二十一世紀人類的思想去思考。
當然,除了行動上可行之外,法律上也完完全全可行,到處貼小GG在如今的倫敦可不算「違法張貼GG」。
英國現在沒有1889年的《不當GG法》、也沒有1907年的《GG管理法》那樣專門針對GG的成文法體系。
而著名的《大都會警察法》是1839年才通過。
而且,羅切斯特也有見過為數不多,所謂的「招貼工」,他們用漿糊、刷子把海報貼到牆上。
於是乎,羅切斯特又寫信給了卡萊爾等人,希望能找個時間見一面,順帶了解一下最新詩集的情況...
而忙完這一切後,羅切斯特便打算開始再寫點東西。
羅切斯特總感覺最近沒寫點激進的,又有點不得勁了,在之後便是《窮人衛報》,總寫笑話給《窮人衛報》也不是個事。
按照羅切斯特的設想,這英國老百姓聽個幾個月笑話也應該膩了,但沒想到,怎麼銷量越來越高,雖然自己的錢包也鼓起來了,但自己實在是沒什麼笑話可寫了。
自己一時間頗有些「江郎才盡」。
當然,原本也是打算寫點有關於英國警察和內務部的笑話,像是什麼,「問:內政部的密探是怎樣在聖詹姆斯公園抓到那個俄國間諜的,而這個間諜曾經以為根本不可能被抓到?」
「答:我們只是接到命令,抓一個從公共廁所里出來時會一邊走一邊系褲扣的人。」
這類笑話。
主要是,笑話還是需要基於一定現實的。
羅切斯特腦海里對這段時期的間諜戰完全不清楚,他腦海里的間諜大多都存在於一戰二戰時期,也就是二十世紀的事情。
至於二十世紀之前的間諜,究竟個什麼模樣,這內務部又是個怎麼抓人的法子,自己還真沒見過。
除非自己被這麼抓一下。
但顯然,羅切斯特可不想進監獄。
於是,羅切斯特倒是有了個新思路。
既然現如今的《窮人衛報》已經在工人中傳播開,那也是時候該寫一點有點「文學性」的作品了。
而羅切斯特有個很好的選擇,那便是《狂人日記》
《狂人日記》算是一個短篇,不太會占用自己多少時間,而羅切斯特最尊敬的作者,心目中東大作家當之無愧的第一人魯迅先生,在讀完果戈里的《狂人日記》後,備受啟發,於是寫下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
魯迅先生,還有果戈里的兩篇《狂人日記》,簡單來說,都是通過一個「狂人」的視角去批判揭露其所處的社會黑暗的一面。
羅切斯特也有同樣打算,他要揭露這個腐朽的英國社會,而這文章是寫不得給上層階級看的,面向的對象自然是工人。
而不久之後,便是憲章運動了。
羅切斯特也希望自己的筆名「覺醒先生」,能在這場運動發揮一些作用。
而在動筆之前,羅切斯特自然是需要先回憶兩位前輩的作品。
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一開篇,便以一系列細節毫不掩飾地昭示,這文章的主要敘述者是一名深陷「被害妄想」的瘋子。
為什麼是瘋呢?
他堅定不移的相信村中的眾人密謀食人,而自己就是那被吃的人。
於是,他試圖喚醒世人,這吃人的傳統雖然源遠流長,但未必正當,抱著這樣的想法,他苦口婆心,勸人悔改,希望大家不要再相殘。
而他不僅懷疑別人,連狗也不放過。
「不然,那趙家的狗,為何看我兩眼?」,短短一句話,狂人之「狂」便躍然紙上。
而之後,又將婦人呵斥孩童的尋常言語,曲解為吞食骨肉的「黑話」,按照這個思路,他繞回了說自己的身上,惶惶不安,認為自己命不久矣。
期間還通過陌生化的手法,讀者得以重新審視「咬你幾口」這句話。
這種戲謔的視角錯位,無疑有力揭示了狂人的「游離狀態」。
最後,狂人痊癒了,不「狂」了。
果戈里的《狂人日記》就不一樣了。
這是一本日記體小說,用第一人稱寫的。
主角叫波普里希恩,是個九品文官,四十多歲,和大部分常見的開頭一樣。
他的上司看不上他,他的同事也不待見他。
他日子過得窩囊,心裡卻總覺得自己不是一般人,一根筋變成了兩頭堵,這人也就慢慢瘋了。
連今天是幾號都搞不清。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看透了一件事。
在俄國,有錢就有一切。
所以他想快點爬上去,以此便能掌了權,好娶個司長家的小姐。
混亂的精神狀態居然使他聽到了部長家的狗張嘴說話,並因此得到了狗與狗之間的通訊。
這狗與狗的通訊,說了個什麼事情呢?
那個平時威嚴又博學的部長,其實是個愛面子的庸人。
那位高雅禮貌的小姐,只要對方身份夠高,就死皮賴臉也要嫁,俗得很。
她沒教養到什麼地步?連狗都看得清清楚楚。
靠著這些「狗的話」。
波普里希恩打聽著小姐的心思,也打聽司長一家怎麼看他。
結果自然很是扎心,人家根本沒看上他,背地裡拿他當笑話。
小姐說他就像一隻裝在麻袋裡的烏龜。
就這樣,在果戈里詼諧幽默的筆下,小說里的矛盾全爆了,對小公務員和上層人的諷刺也頂到了頭。
但如果,果戈里只寫到這兒,這本書頂多算一出機靈的滑稽戲,配不上他的文豪之名。
所以果戈里接著寫,波普里希恩找到了一條「捷徑」。
這是一條什麼捷徑呢?
他宣布自己就是西班牙國王。
他自稱「斐迪南八世」,結果被當成反動分子關起來,挨了頓毒打,喊出一句話:
這個世界上沒有我活的地方。」
人徹底瘋了之後,果戈里寫瘋人院,筆調一下子冷了下來。
鐵窗里的折磨,病人的慘叫,瘋癲底下藏著的那些見不得光的東西,全都血淋淋地攤在讀者眼前。
兩位作家都借「狂人」的嘴,說出想醫治這個社會的願望。
這份心太大,所以人才「狂」。
可惜,兩個狂人最後都沒能如願。
要說拿來改編,選魯迅的《狂人日記》不合適,第一是本土化太難了,第二是羅切斯特不想碰家鄉的作品。
這思來想去,選果戈里的作品也就剛剛好。
於是,羅切斯特提筆寫下第一段。
[今天出了一件怪事,我起得很晚,瑪夫拉,就是房東太太的侄女,每周來幫我收拾兩回,她把擦得發亮的半筒靴送進來,我問她幾點了。]
聽說聖保羅教堂的鐘早敲過十點,我趕緊手忙腳亂地穿衣服,說真的,要不是實在躲不過去,我才不去白廳。]
這一段,他在原文基礎上動了幾處手腳。比如聖保羅教堂的鐘聲,作為英國倫敦標誌
性時間的信息,這裡需要暗示這是倫敦,也就是告訴讀者們,故事發生在倫敦。
原來的「部門」,也換成了白廳。
這白廳是個什麼地方呢?
準確來說是倫敦的一條街,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都在那兒。
羅切斯特接著寫道。
[早知道會碰上高級職員詹金斯那張馬臉。他一見我就嘮叨個沒完,「波普韋爾先生,您這腦子怎麼總是稀里糊塗的?整天東跑西竄,跟個瘋子一樣,把文書弄得亂七八糟,撒旦來了也理不清;勳爵」寫成小寫,日期不標、編號不寫,您讓檔案室怎麼歸檔?」]
名字也得換。波普里希恩(Poprishchin)改成波普韋爾(Popwell),留住開頭的「Pop—」音。
尾巴換成倫敦常見的「—well」。
赫金斯(Higgins)改成詹金斯(Jenkins),這是一種威爾斯人常用的姓。
在完成名字的本土化後,羅切斯特又思索和校對了一番,才放下心繼續往後寫去。
[哦!這個該死的瘦高個!他就是眼紅我偶爾被叫去次官辦公室,替大人修鵝毛筆。]
[說到底,要不是想找出納員科恩先生預支幾鎊薪水——那是個不折不扣,猶太佬,我絕不會踏進那棟陰森森的大樓。這又是個什麼人吶!想讓他提前半個月發餉?]
[老天爺,那還不如盼著世界末日早點來。任你磨破嘴皮,喊啞嗓子,哪怕窮到當掉背心,他也一個子兒不給,這個白鬍子老守財奴。]
可聽說他在家裡,老婆抬手就扇他耳光,街上誰都知道。我真想不明白,在部里當差到底圖什麼,一點油水都撈不著。]
[換作海關,濟貧法委員會,或是印花稅務局,那就不一樣了。在那邊,你會瞧見一個小職員縮在遠遠的角落裡,埋頭寫寫畫畫。1
原來的三個衙門,換成了海關、濟貧法委員會、印花稅務局,並儘快讓語言簡單,與便於更多的英國老百姓能讀懂這小說。
[他穿一件黑長外套,髒得發亮,那張臉讓人看了想吐口水。可你再瞧瞧,人家在克拉彭或坎伯韋爾,有一幢多體面的紅磚別墅!送他一套鍍金的威基伍德瓷茶具,人家還看不上呢:「這種玩意兒,」他說,「也就配送給外科醫生。」]
原文裡其實沒有地名,只有簡單一句:「可你瞧,他住著一幢多漂亮的別墅!要是送他一套鍍金的瓷茶杯————」
羅切斯特自作主張,添上了克拉彭和坎伯韋爾,茶杯也換成了威基伍德。
克拉彭在倫敦西南,泰晤士河南岸,離城三英里左右,就在他穿越而來的前幾年,這片地方正從鄉下的莊園,變成有錢中產住的通勤郊區,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地方。
克拉彭公地四周,也蓋了一大片獨棟別墅。
坎伯韋爾也差不多,那邊也有不少顯眼的紅磚別墅。
茶具也一樣,光說「瓷茶杯」不夠味兒,得點出牌子。
威基伍德茶具是中產階級的奢侈品。
至於為什麼選它?
因為跟中國進口瓷器,法國塞夫勒的宮廷瓷器比,威基伍德還是夠不上貴族的邊,只能算中產的排場。
書里那個貪官瞧不起威基伍德,暗地裡指的就是這一層。
要做這樣的本土化,得花大把時間琢磨。
前提是羅切斯特需要懂這個時代。
還需要仔細看過百姓們怎麼過日子。
這一點,羅切斯特倒是很有把握。
他之前花費了大量的時間,也就是為了這些目的,寫著寫著,熟悉的門聲響起來了。
「咚一咚一咚而又到了羅切斯特的思索環節,但一時間又沒想到能是誰來..
此刻,站在門外的正是主編奧爾巴尼·豐布蘭克,他看著羅切斯特這破破舊舊的門..
「嘶...羅切斯特先生的經濟情況似乎並不是很好...難不成,是其他報刊給的稿費少了?」
奧爾巴尼·豐布蘭克越想越覺得自己的猜測很正確。
不然他根本想不明白,這羅切斯特為何要投稿自己的報刊,這一眼就看出來了,《每月雜誌》和《文學公報》給錢給少了,給他可憐的羅切斯特窮成這副模樣。
一時間,奧爾巴尼·豐布蘭克覺得五英鎊都有點少了...
隨著門打開,奧爾巴尼·豐布蘭克看見了一身衣服不算得體的羅切斯特,至於羅切斯特那套昂貴定製西裝正在何處,自然是柜子里。
一般只有參加宴席才會穿,大部分時間羅切斯特都放在衣櫃裡。
而在倫敦清洗衣服有點麻煩了。
平時當正常衣服穿,弄髒會讓羅切斯特相當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