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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離 自述

  我是離。

  毀滅東洲,是我很早很早前就定下的人生目標。

  我也一直是個行動派。

  離開族群後,我一路手撕了無數所謂的正道修士。力量在血液里沸騰,每一次聽見那些虛偽之人的慘叫,我都會覺得痛快。

  他們怕我,在各種東洲小報上稱我為「毀靈者」。

  說實話,我很喜歡這個稱呼。

  這代表世上不會再有人敢像以前那些智障族靈一樣,指著我的鼻子罵我不詳。

  現在,誰再敢對我嗶嗶,我會直接送他去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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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以為這樣的日子我會一直過下去,直到完成我的終極願景。

  直到有一次,我不慎踏進一個人類修士的陷阱,是個劍修救了我。

  他長了一雙清澈透亮的眸子。

  我聽到他身邊的朋友喊他。

  沈遺風。

  遺風遺風,托遺響於悲風。

  聽聽這名字,再看看他那副站在懸崖邊隨時準備跳下去的厭世臉,簡直了。

  我當時腦子裡的第一反應是:

  這絕對是個站在劍道巔峰的絕世天才,救我這隻妖,百分百是為了在同類面前刷自己的威望值。表面上把我帶回去,背地裡肯定要把我抽筋剝皮煉丹。

  呵,兩面三刀的人類,老子見多了。

  但令人意外的是,我猜錯了。

  他姓沈。

  當時東洲人人都在討論一件事——沈家一夜之間舉族覆滅,沈家主死於親子之手。

  那個沈家家主的兒子叫什麼來著?

  我扒拉了一下自己為數不多的回憶,確定了。

  就是他。

  我看著眼前這個一臉高冷的少年,一下子就來了興致。

  這哥們,狠人啊!把自己全家都給揚了,大概率不是什麼好鳥。

  我當即決定,我要留在他身邊,然後找機會殺了他!

  彼時,我尚不知道,未來一直到死的那一天,我倆都沒能解綁。

  後來,我無意間偷聽到,他滅沈家滿門純粹是為了報仇。

  這就很是俗套了,我一下子對他失去了興趣,準備拍拍屁股走人。

  結果,他和他身邊那幾個小尾巴竟然把我給堵了,對我展開了傳銷般的輪番炮轟。

  那是個和煦的午後,我躺在樹上,低頭看去,樹下的沈遺風一身黑袍,那雙我原本以為澄澈的眸子,裡頭滿是對這個破爛世界的恨意。

  就那一眼。

  低山臭水遇知音,我跟他們一拍即合。

  -

  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我,沈遺風,姜謠,還有夜安那個小傻子,榮登東洲正道追殺榜前四,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非要排個行,給我們四個的都是甲級追殺令。

  真是謝謝。

  我們是東洲正道欽定的禍害。

  每天的日常就是:殺人,被追殺,換個地方接著殺。

  日子過得還算充實,但我依舊不理解沈遺風到底跟那些正道有什麼深仇大恨。他裝深沉不說,我也懶得問。

  後來我還是從小傻子夜安嘴裡套出了真相。

  據說沈遺風這幾年的行事風格跟我高度重合——他極度憎恨這個世界。看誰不順眼,就把誰的骨灰給揚了。夜安和姜謠就是在前幾年被他撿回來的。

  知道他的過去後我沒啥太大感觸。

  唯一變了的大概是,以前我受傷只能獨自舔舐傷口,現在我們幾個被打得滿身是血縮在陰暗地底時,我居然覺得這感覺還不賴。

  可能在這個爛透的世界上,發現自己不是唯一的瘋子,本身就是一種安慰吧。

  一次機緣巧合之下,我們使了些法子,尾隨神衍宗那幾個「天驕」進了個秘境。

  這個秘境很有意思,我們待得稍微久了些。

  姜謠每天最喜歡幹的事,就是像條鹹魚一樣癱在院子裡的藤椅上吐泡泡:

  「哎,要不咱們別出去了吧?把那些看著煩的人全乾掉,就在這兒養老挺好。」

  小傻子每天都可以從巷口的老大娘那拿到新鮮的花,他一邊啃著花瓣一邊拍手:「好呀好呀!」

  我和沈遺風冷漠地對視了一眼,同時給這提議打了個叉。

  這裡的所有人、所有景,全都是假的。

  留下來不過是自欺欺人,哪怕隔壁大娘給的肉包子再香,對我們像家人一般好,假的就是假的。

  -

  很快,秘境就塌了。

  神衍宗那幫人不知怎麼和人打了起來。

  姜謠跑去吃瓜,回來告訴我們,和他們打起來的,竟然是早就該死絕的言靈一族。

  我們這才知道,這整個秘境,竟然從頭到尾就沒有一個活人,除了那位言靈孤女。

  而這段時間,我們看到的一切人和事,我們這段時間看到的一切,全是那位孤女用言靈之力捏出來的千年前的風氏一族。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能看著神衍宗那群虛偽的傢伙吃癟,是我們此行最大的快樂。在我們幾個長達兩個月的軟磨硬泡外加傳銷式洗腦下,風靈汐,也就是那個言靈孤女,可能是覺得我們煩,終於無語地加入了我們。

  但代價也是慘痛的。

  由於風靈汐那張開光嘴的能力太過逆天,神衍宗直接上升最高級別警報,發動所有正道開始對我們五個進行全天候無死角追殺。

  打雖然打得過,但跟拍死不完的蒼蠅一樣煩人。

  為了清靜,我們最終決定搬家。

  沈遺風拿著地圖一指:「去血海對面的魔族領域。」

  神衍宗那位掌門路遠山曾當眾發表過「仙魔本是一體」的狗屁話。別人信不信不知道,但我們可心裡門兒清,這老狐狸不過是替洛輕雪要嫁給魔尊開脫罷了。

  洛輕雪決意嫁去魔族美其名曰和親,他身為神衍宗掌門,從前和魔尊本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可若是多加阻攔,便會多無數敵人,這無數裡面,包括洛輕雪和她那四個天才師兄,以及整個魔族。

  而他路遠山若同意,神衍宗和魔族有洛輕雪在中間調和,總比平白無故樹敵要有利得多。

  多一個盟友和多一群敵人,他路遠山本就不是什麼除魔衛道、以天下蒼生為己任的正人君子,在他心裡,利益最大,我用腳趾頭想都知道他會怎麼選。

  「再過半月洛輕雪就要去魔族和親,路遠山絕不會在這時候派人跨過血海來搜捕我們,這等於白白送給魔族一個開戰的藉口。」

  所以,我們蹲在血海邊上,再合適不過。

  總算過上了幾天安生日子。

  直到小傻子……哦,現在不是小傻子了,姜謠把他的傻病治好了,現在的他白天只知道冷酷地跟我們一起殺人,晚上就蹲在角落擺弄花花草草。

  說實話,無趣得很,還是以前那個傻乎乎的可愛些。

  咳,跑題了。

  直到那天,夜安從血海邊拖回來一個女人。

  -

  她叫祝九歌。

  據說她曾是那五個所謂天才的前師尊。

  我從沒聽過這號人物。

  聽說她很早就被神衍宗趕出來了,但那又怎樣?

  名門正派,只要和那五個人沾邊,進了我們這個洞,就是待宰的羊。

  唯一的區別是早點紅燒還是晚點清蒸。

  -

  沈遺風讓姜謠把她救了下來。

  而我閒著沒事幹,腦子一抽,對剛醒過來的她說:

  「喂,你要不要加入我們?」

  這一句破話,成了我後來十年裡,無數次想扇自己大嘴巴的萬惡之源。

  夜安啃魔蛟的時候,她發出靈魂質問:

  「你那肚子是泔水桶嗎?什麼垃圾都往嘴裡塞。」

  然後從儲物袋裡掏出一口極大的鐵鍋,給我們做吃的。

  看著鍋里那坨咕嘟咕嘟冒著詭異紫泡泡、聞起來比魔蛟肉還要像生化武器的糊狀物,我們五個還不如死了。

  但即便做得跟泔水沒什麼差別,她也會面不改色地色地盛出五碗,往我們面前一墩,然後大言不慚地拍著胸脯:

  「吃啊!自己做的肯定比外面那些乾乾淨淨啊!營養都在湯里!」

  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比毀滅東洲更可怕的東西。

  姜謠有次實在受不了她,給她下了毒。

  卻不料她端起破碗,一飲而盡。

  然後在姜謠懵愣之間砸吧了一下嘴,看著懵逼的姜謠,認真點評:

  「這回的湯怎麼有股當歸味?火候還欠了點。下回記得加點八角和香葉,沒準拿去當火鍋底料還不錯。」

  姜謠道心破碎。

  風靈汐也看不下去了。

  她平素一句話不說,真要開口,必見血光。

  她她忍無可忍地走到祝九歌面前,冷冰冰地吐出幾個字:

  「你今天出門,必遭雷劈。」

  言靈一出,石洞外狂風大作。

  祝九歌眼睛一亮,提著裙子就興奮地沖了出去。

  果不其然,一道水桶粗的紫雷直直劈在她頭頂。

  那動靜,大地都抖了三抖。

  我們幾個坐在洞裡,把碗一扔,心想:這回總該死透了吧?

  結果一抬頭,活祖宗頂著頂著一頭完全炸開的毛,滿臉焦黑,張開嘴衝風靈汐露出一口白牙。

  「嘶——挺准啊小孩!」她扭了扭脖子,骨頭咔咔作響,「還有雷沒?再喊一聲讓我淬個霸體。正好這兩天後背有點癢,電一電舒坦多了!」

  風靈汐連夜扛著鋪蓋繞著她走。

  從那以後,祝九歌徹底在我們這個洞裡反客為主。

  她會拿沈遺風的劍去削靈果皮;在夜安夢遊發狂嗜血之時迷迷糊糊坐起,不知從哪裡掏出一隻雞塞他嘴裡,然後翻個身繼續打呼嚕。

  而我。

  那天,我終於忍無可忍,齜著鋒利的獠牙,喉嚨里發出低沉的咆哮,將利爪抵在祝九歌纖細的脖頸上。

  只要我稍微用力,她的大動脈就會當場飆血。

  「你別以為我不敢殺你——」

  話音未落。

  她毫不畏懼地伸出手,一把捏住了我命運的後脖頸。

  我渾身一僵,妖力瞬間潰散。

  「發什麼瘋。」她熟練地把我像拎小雞一樣拎起來,按在地上,順手在我的腦門上呼了一巴掌,「趴好。你看看你,掉毛掉得到處都是,全落我那鍋大補湯里了!今天必須給你梳梳!」

  我堂堂東洲令人聞風喪膽的毀靈者!!

  那天晚上,硬生生被她按在火堆邊,用一把破木梳,梳了整整一個時辰的毛。

  她還說什麼,我的毛動不動就炸分叉、容易脫落,就是因為火氣太大,要多喝點她煲的下火湯。

  笑話,她那個湯色香味棄權,好壞全靠運氣,鹹淡全憑手氣,倒土裡底下的鬼都得把棺材板掀了氣活過來,也不知道到底誰愛喝。

  我發誓,沒對她動手絕對不是因為被順毛很舒服。

  只是覺得殺了她會髒了我的手。

  -

  她整整糾纏了我們十年。

  十年間,那把令整個東洲聞風喪膽的破厄劍,劍鞘上不知何時多了一條極其刺眼的粉色劍穗。

  沈遺風一邊冷著臉嫌棄難看,一邊將劍穗系了個死結,滿臉寫著誰敢碰一下他就砍誰的手。

  姜謠也不再想著跟他比殺人數量。

  有好幾個晚上,我都看到這個殺人不眨眼的蠱毒聖女躺在那個睡得四仰八叉的女人旁邊,規規矩矩一動不動。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從前姜謠睡得很不安穩,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會驚醒,她一驚醒,就會去搗鼓她的毒藥,第二天門口就會多幾具魔獸屍體。

  還有風靈汐,有次路過聽到有人編排祝九歌,我們四個還沒來得及動手,她就直接用言靈劈頭蓋臉砸了過去。於是那幾個老頭在原地跳了一個月的蛤蟆舞。

  至於夜安,現在只聽得懂兩個字:「吃飯。」

  這兩個字就好像是他的開關,無論他如何發狂,只要祝九歌塞兩個肉包子在他手裡,他就能乖乖坐在門檻上啃一天。

  誰敢對祝九歌說一個不字,夜安就會直接化身修羅,捏碎對方的頭蓋骨。

  而我。

  我依舊看不起人類。依舊覺得這個世界爛透了。

  但我們幾個直到現在,也沒來得及毀滅世界。

  這都要拜她所賜。

  每每我們無聊,想找個人殺殺時,她總是會跳出來,用各種理由支開我們。

  很有意思的是,雖然每次都是雞飛狗跳,我們幾個竟然也真就這麼忘記自己原本要做什麼了。

  終於有一天我們想起來了,我們是惡種。

  我們從出生起就被這個世界所遺棄,我們憎恨這個世界,我們的目標是要毀掉這個世界啊!

  可在我們密謀毀滅這個世界之前,卻先一步遭到了洛輕雪他們的圍剿。

  那是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

  天羅地網,避無可避。

  我們五個背靠背,靈力幾乎耗盡,傷痕累累。

  我準備引爆妖丹,拉下幾萬個修士墊背。

  她就是那個時候殺穿了包圍圈,落在了我們身前。

  那天,她強行透支了本源,帶著我們殺出重圍。在躲進暗無天日的山洞後,她整整昏迷了三個月。

  那三個月里,我們五個守在石洞裡,誰也沒有踏出一步。

  直到她終於醒來。

  我們圍了上去,問她為什麼。

  她說:「我找了你們十年,又觀察了你們十年,我的時間不是時間?又怎麼可能會讓你們這麼輕易死?你們救我一命,我救你們五命,扯平了,你們還得還我四命。眼下你們既然都沒死成,那以後就都歸我管。」

  震耳欲聾的發言。

  我沒懂為什麼她要在我們身上花費二十年的時間,卻也不想知道她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

  因為在這三個月等待她甦醒的過程中,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她對我們有所圖謀也好,有任何目的也罷,這十年的日夜生活總是做不了假的。

  這世界還是虛偽、爛透、不公,可我開始不想毀滅東洲了。

  因為她在。

  東洲這片破爛的土地上,有一個只屬於我們的、簡陋但熱熱鬧鬧的洞穴,其實也不錯。

  可如果東洲毀了,洞穴就沒了,她也會沒的。

  也是那一刻,我才意識到,這十年來,她其實一直都在想教會我們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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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想毀滅、想結束的,不是東洲,不是這個世界,也不是生命。而是痛苦。

  -

  總之,為了留住那個洞穴,為了能讓她繼續給我順毛。

  我,還有他們四個,達成了一個無需言說的共識。

  我們放棄了一直以來的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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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那個叫言清寒的神棍傳信過來,告訴我們去歸一陣就能獲得毀滅世界的力量時,我們答應得很痛快。

  我們去赴約。

  當然不是為了開啟滅世大陣。

  我們是要趕在那群正道君子動手前,把那個利用她的雜碎做掉,然後乾乾淨淨地,帶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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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死了。

  我曾無數次在腦子裡構想過。

  如果東洲真的毀滅,只能留下來一個人,那個人是誰?

  我始終認為,那個人只能是她。

  這一刻,我才突然想起來,赴約的前一天,她非要跟我投骰子比大小。

  說如果我贏了,她就走,我輸了,她以後就都不做難吃的飯給我吃了。

  我說,這不都是一樣的麼?

  仔細想來,原來她早就做好了隻身赴死的準備了。

  可是,那是曾癟著嘴對我說「你捨得明天早上起床看不到我嗎」的她啊。

  即便清楚地知道,這種時刻都是她裝的。

  但我們五個裡頭,又有誰當真捨得過一次?

  所以,她怎麼能死??

  她當然不能死。

  -

  我們合力打開了界域,將她的靈魄送去了別的世界。

  沈遺風說,等東洲重啟,我們這次,一定不會讓她找太久。

  我嗤笑一聲。

  傻子,她這麼懶,等她來找你,黃花菜都涼了。

  世界一片漆黑前,我將這一世的記憶封入妖丹,隨後將妖丹化作了靈力,徹底與東洲大地融為一體。

  沒有人知道,東洲地脈的力量其實是恆定的。

  除了身為地脈師的我。

  所有靈力從地脈中湧出,流經萬物,最終又歸於地脈,如此往復,亘古不息。

  而從河裡取水,就必定會取到溶在水裡的一切。

  因此我將希望寄託於此。

  如果言清寒說的一切都是真的,那麼我只需將妖丹碾碎,讓這份封存的記憶與其一道編入東洲地脈之中,它便不會隨著輪迴被沖刷乾淨。

  這樣,下一世、下下世,乃至每一世的我,都必然會在幼時迫切汲取力量時,偶然收回一小塊,如果運氣好一些,可以收回多塊記憶碎片。

  這樣,下一世的她,就可以慢慢來了。

  沒關係的。

  在她找到我之前,我會先一步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