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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能把人秀麻

  沈桑接著說,「你是易脫髮體質,也算是基因問題,基因裡帶的,熬夜不良作息就會脫髮。

  有的人就不是易脫髮體質,即便熬夜對頭髮也沒什麼影響。

  我倒是也有調理的藥可以幫你暫時恢復作息,晚上吃過晚飯後服用就會犯困,調理兩周,作息周期改變過來,但是這個也算治標不治本。

  因為畢竟是藥,不能長期吃,除非養成良好的作息。」

  說白了,熬夜就跟戒、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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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可以有藥物幫著你,後期就只能看你自己。

  藥物輔助通通都只是治標不治本。

  粉頭髮女生叫鄂媱。

  今年剛好二十。

  她比秦子安大一歲。

  兩人十二三歲就認識。

  並不是因為家世相當才認識成為朋友。

  鄂媱的家世非常差,在秦家這樣的豪門眼中,鄂媱家基本就是非常非常非常窮。

  也的確如此。

  鄂媱的父母都是湖市普通上班族。

  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也就一萬左右。

  住著一個破舊的小兩室,每月還著房貸,養著孩子。

  鄂媱父母的性格也跟很多普通父母差不多,有點急躁脾氣不太好。

  雖然就鄂媱一個女兒,但她從小就頑皮,所以總惹得父母打罵。

  到了初中,鄂媱都不好好讀書。

  成績很差。

  父母也對她毫無辦法了。

  她初中時認識秦子安。

  初中時候,鄂媱某天偷跑出學校玩,正好碰見秦子安帶著兄弟在打架。

  被打的那個她也認識,是她學校的。

  就順手幫著報了警。

  事後秦子安找到鄂媱。

  鄂媱問他想幹什麼。

  打人還有理了是不是。

  兩人因為這事兒認識。

  也算不打不相識。

  後來慢慢成了朋友。

  初中畢業,鄂媱才十五歲,她讀書沒天賦,開始鼓搗自媒體,自己設計點衣服,自己打板做樣試穿拍照。

  沒想到竟然火了,很受網友喜歡,她就直接輟學,開始自己做衣服,最後竟成立了自己的小品牌。

  開了個網店,現在每年賺個幾千萬不成問題。

  她後來也不讀書了。

  按照鄂媱的話來說。

  她就不是讀書的料子。

  她就喜歡賺錢。

  現在有了錢,父母對她也很好,也不管她讀書不讀書。

  讀書還不是為了以後有更好的出路,能夠活的更好。

  沈桑知道,鄂媱這種其實就是命裡帶財。

  不管做什麼,都比較容易發財。

  潑天富貴,想做成豪門有點難。

  小富還是沒有問題。

  鄂媱繼續無視沈桑說她基因裡帶的脫髮體質,只聽到可以長頭髮。

  她遲疑問,「你真能讓我長頭髮?」

  沈桑見她關注點有點偏,無奈點點頭。

  「能,過些日子我會配一些生髮液,放在自己的小網店售賣,你可以買來試試。」

  生髮液跟生肌膏這種,其實不算藥,屬於醫用化妝品範圍,需要去做質檢,到時候還不少手續要跑就是。

  鄂媱點點頭,「那咱們加個好友,等你網店開了,我去買來試試。」

  她也沒抱很大希望。

  但想著沈桑算是池小草的救命恩人。

  秦子安又是池小草的表哥。

  那丫頭實在可憐的很。

  不如就給沈桑捧個場。

  沈桑跟鄂媱加了好友。

  鄂媱見她連一條朋友圈都沒發過,忍不住唏噓。

  沈桑也才十八九歲吧,比她還小兩歲,竟然一條朋友圈都沒發過,可真是狠。

  秦子安也湊了過來。

  「桑桑,也加我一個好友唄,雖然我現在不禿頭,但以後有什麼頭疼腦熱,還能找你開點方子。」

  秦子安雖這麼說。

  但對沈桑這驚人的算命跟醫術本事,他心裡也是抱著遲疑態度。

  畢竟,沈桑畢竟才十八啊。

  比他還小一歲呢!

  實在有點超出正常的邏輯範圍。

  沈桑加了秦子安,又順勢加了池小草,以後跟小草聯繫也比較方便。

  連著秦子安另外個朋友都給加上了。

  秦子安另外個朋友惹著個黃毛,年紀跟秦子安差不多大,叫王梁。

  看穿衣打扮,家世應該是還不錯。

  秦子安今天就帶了鄂媱跟王梁來參加家宴,其他朋友沒帶。

  都是些年輕人,大家聚在一起也就是吃喝玩樂,聊著八卦遊戲啥的。

  鄂媱還加了池小草,說要帶她一起玩遊戲,以後還能一起約著出去玩。

  鄂媱也心疼小草。

  其實她也認識池明珠,但是她跟池明珠不怎麼合得來。

  小草的事情她知道的很清楚。

  也知道池明珠把養了自己十幾年的父親給坑進去了。

  幸好池叔叔清廉公正,是個很好的人。

  鄂媱建議道:「我們剛好五個人,要不打會兒無盡傳說?」

  無盡傳說是手遊,MOBA類型的遊戲。

  五人成團的推搭遊戲。

  裡面的英雄分為射手、輔助、法師、打野跟戰士。

  兵分三路的推塔遊戲。

  池小草有點臉紅,「我沒玩過,怕坑了你們。」

  鄂媱笑道:「娛樂怕什麼,有我們帶你,不慌,我超猛的。」

  沈桑手機里也有這個遊戲。

  她很少玩遊戲,當初下這個遊戲也為了謝星闌。

  謝星闌喜歡玩遊戲,經常帶她跟白筱一起打。

  沈桑上號。

  她號上英雄比較多,皮膚不算多,她不怎麼買皮膚。

  雖然以前玩得不多,但是對這個遊戲的機制也是很了解。

  五人開了房間。

  鄂媱選了打野,秦子安選了射手,喊小草選個輔助跟著他。

  王梁選了個戰士,最後剩了個法師給沈桑。

  沈桑以前玩這個遊戲,基本也都是玩的法師跟輔助。

  但她以前玩的法師都是那種沒什麼位移,高傷害,脆皮,技能比較簡單的法師。

  她這次挑了刺客型的法師,相比傳統法師的三個技能,這個刺客型法師有五個技能,還需要連招,操作起來繁瑣困難,很多人根本操作不了。

  也是無盡傳說里最難的法師。

  但要是能操作起來,傷害非常高,能把人秀麻。

  看到她選了這個法師。

  其他三人都沒忍住。

  「桑桑,你會玩這個英雄不?」

  沈桑唔了聲,「應該會。」

  她以前沒玩過。

  不過問題不大。

  她重新看了眼這個英雄的技能介紹,記下後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