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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9章 信仰的真相

  除了星源文明,再無至高神!

  繼星源文明之後,這漫長時間,茫茫星海也再無五級文明!

  是四級文明和五級文明之間的壁壘太大?

  還是所有的星海文明都被星源文明給帶到溝里去了?

  就像他在永旭大陸,耗費了大量心血精力才糾正那條被扭曲的登神之路。

  這些天頂文明,可不是什麼慈悲心善之輩。

  這宇宙星海,也儘是些吃人不吐骨頭的洪水猛獸,一個不小心,就要著了道,死無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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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黑暗之下,亦有秩序!

  藍星在未踏入宇宙星海之前,所極度崇尚的黑暗森林體系,不能說是錯,只是太過片面了。

  每一個世界,都是野獸和捕食者蟄伏的黑暗森林,可依舊有秩序和文明萌芽。

  哪怕是藍星上的各國之間,對抗之外,亦有合作。

  那些軍事力量孱弱,幾萬,幾十萬總人口的小國,難道不應該被徹底消滅嗎?還是那些強大的國家沒有這份實力?

  原因很多。

  但就事實而言,他們依舊好端端的存在。

  為何?

  答案很簡單,因為文明,根本就不是仁善的產物,而是利益的產物!

  合作狩獵,比單打獨鬥,能獲得更多的獵物。

  幫助受傷的同伴,是有利的,所以人們才會選擇合作,所以人們才會在同伴受傷的時候施以援手,

  幫助,這個在野獸之間很難出現的詞語,往往也意味著脫離蒙昧,是文明的開端。

  宇宙也是一樣,這片難以想像的無盡之地,需要多少人手去開發?

  沒有任何文明,能獨占這片無盡的藍海,挖掘其中全部的寶藏。

  哪怕他是至高神,哪怕他是天頂文明。

  一樣做不到。

  比起冒出來一個文明,就扼殺一個文明,吃力不討好。

  不如制定宇宙文明的秩序。

  就如同那上窄下寬金字塔,占據至高的主位,再將下面靠近自己的位置,設置成有限的數目。

  數量再多也和螻蟻一樣的低階文明,完全不需要去管,任其自生自滅。

  只需要盯緊那靠近自己的強壯傢伙,分化,打壓他們。

  讓其在相互廝殺中,耗盡文明晉升的底蘊,自然也就保證了自己的尊位不會被撼動。

  這樣做,既能通過所制定的文明秩序,攫取無盡的利益,又能節省大量的精力。

  當然,這樣也不保險,還需要從根本上扼殺他們晉升五級文明的可能。

  【信仰】這道表面完美,實則充滿陷阱的星海至理,也就橫空出世了。

  通過瑤姬神女,昆確定,利用【信仰】攀升這條道路,走到源天神就是盡頭了,絕無成為至高的一絲可能。

  而且就算成了源天神,也是源天神中最弱的那一類。

  就像是信仰神,普遍弱於法則神,而法則神,又比世界神弱了不止一籌。

  「看來想要混進山海原界,亞摩文明這條路是走不通了。」

  送走了星港總督和藍月領主,昆和『李天雲』就把超玩的人全都召集起來,商量起接下來的計劃。

  本來他還以為只要到了德萊喀行星群,就能輕鬆找到進入山海原界的方法呢。

  畢竟山海原界的人都能堂而皇之地參加星盟旗下的拍賣會了,沒道理只有一方能來,另一方卻不能去。

  「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實在是找不到明路前往山海原界,那就潛伏進去。」

  說這番話的時候,昆一臉無奈。

  他過來是參觀高等文明,進行嚴謹且和平的學術交流的,不是來這找茬和惹麻煩的好吧。

  能走明路,還是走明路的好。

  山海原界可還有位至高神(道祖)在呢,他可不希望弄出什麼不太美妙的誤會來。

  畢竟這具不朽神族的小號,造價挺貴的說。→_→

  「來來來,分寶貝了。

  每人一萬的兌換額度,這是亞摩族的寶庫兌換列表。」

  狗二蛋看著那琳琅滿目的兌換清單,一邊狂流口水,一邊扭捏道:

  「這不太好吧,我們什麼也沒做,就分獎勵。

  解決瘟毒的支線任務都是火鍋老大你一個人完成的。」

  「都是同一公會的成員,說什麼兩家話。」

  滿臉真誠笑容的昆話鋒一轉,又道:「況且我給自己留了九十萬的兌換額度,也勉強夠用了。」

  超玩眾人:……

  勉強夠用可還行?

  因為沒有辦法把昆一行送到山海原界,代表亞摩文明的星督阿西米奧就將這次的功勞折換成了亞摩一族的內部貢獻點,用以兌換文明寶庫。

  亞摩族只是家三級文明,換算下來他們的貢獻點也就比信仰點貴個幾十,不到百倍,更無法同神晶進行換算。

  這一百萬的亞摩族貢獻,實際換算下來,也就價值個十幾二十萬的神晶。

  不過,因為這些貢獻點是可以直接從亞摩族文明寶庫中進行兌換的。

  一家文明的底蘊,還是極其可觀,足可以找到不少的珍稀素材,宇宙瑰寶。

  對於超玩的眾人來說,等價幾十萬信仰點的寶物,換件最普通的神器都夠了。

  不換神器的話,換些精品的半神器,足夠他們武裝到牙齒。

  至於為什麼昆都沒有主動要求這些,阿西米奧就做主拍板完成了這次交易?

  一家三級文明,一下子拿出十幾二十萬神晶等價的寶物作為獎賞,也足夠肉疼許久。

  這就涉及體制內的某些藝術了。

  是花小錢,辦大事的人更容易受上層賞識?

  還是花大錢,辦大事的人更容易受上層賞識?

  這麼說吧,在一家公司,老闆批給員工一百萬去完成一個項目,最後這個員工只花了一萬塊就把事情辦完了。

  這樣的員工,老闆應該把他供起來。

  但這件事,換成是在某個文明政體裡。

  上層批了一個億的經費,去完成一個關乎文明整體的大項目,最後你就只花了區區一百萬。

  怎麼,是我太傻了,連經費都沒有把控好,還你小子不想混了?

  顯著你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