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級:小標準大特大 行距:緊湊標準寬鬆超寬

第652 章 雌雄雙煞

  「人家贏了,高興一下還不行?」

  林嘉茉嘟起嘴,唇色淺粉,軟軟嫩嫩的,活像剛剝開的蜜桃。

  「嘉茉,得習慣啊!別忘了——咱可是雌雄雙煞!」

  王楓咧嘴一笑,目光卻已投向清華籃球場。

  十幾條身影正滿場飛奔,無意間成了他倆的活背景。

  「還有人要上不?」

  他牽著林嘉茉的手,不緊不慢踱進場中,朝那些大學生揚了揚下巴。

  其中好幾個身高直逼一米九,肩寬腿長,一看就是校隊主力。

  「不打了,真服了!」

  本書首發 天天看小說解無聊,🅣🅣🅚🅰🅽.🅣🅦超方便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一個快兩米的男生大步走來,用力攥住王楓的手。

  他是真服氣!

  那姑娘嘛,球感是好,可終究是個普通學生;

  可眼前這小子——簡直就是球場上的異類:三分線外彈無虛發,一米八的個頭竟能在罰球線起飛扣籃,搶斷更是次次掐在點子上,滴水不漏。

  這還怎麼打?

  心裡雖有幾分不服氣,嘴上卻實在說不出半個「不」字。

  「你學習咋樣?能考上清華不?以後一塊打球啊!」

  臨了,他又補了一句。

  「我們實驗中學的,全市重點!王楓年級第一,六門主科加起來,卷面只丟六分——你說神不神?」

  林嘉茉昂著小臉,聲音里全是藏不住的驕傲。

  「清華等你!」

  男生深深看了王楓一眼,再次伸出手。

  那時還沒CUBA,清華也沒籃球特招;能憑高考硬考進來,已是鳳毛麟角。

  他自己總分都掉了百來分,而眼前這人,六科加總才扣六分——只要後面不鬆勁,清華鐵定穩進,北大也早就在他囊中。

  「到時候看吧。」

  王楓才高一,離高考遠著呢,連志願想報哪兒都沒琢磨透。

  隨口應了一句,便和林嘉茉並肩往外走。

  剛擠出人群,他眼角一瞥,忽然頓住——

  高二三班的鄭雪,正站在樹影底下,靜靜望著他和林嘉茉。

  他剛猶豫著要不要抬手招呼,鄭雪只朝他微微頷首,隨即轉身離去,裙角輕揚,一聲未吭。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街上,偶遇熟人,彼此點頭或抱拳,禮數周全。

  可無論誰,臉上都像蒙著一層薄霧,沒什麼起伏,也沒什麼溫度。

  對此,他早已見怪不怪。

  這裡是鎮魔司,大秦最鋒利的一把刀,專司斬妖誅邪、鎮壓詭祟,偶爾也兼些密查暗訪的活計。

  說白了,鎮魔司里每個人手上,都浸過不知多少妖血人命。

  見多了斷肢殘骸、生死一線,心也就慢慢冷了下來,淡了下去。

  剛踏進這個世界的頭幾天,沈長青渾身發緊,像被塞進生鏽的鐵匣子裡喘不過氣;可日子一久,骨頭縫裡就慢慢滲出適應來,仿佛這方天地本就該是他落腳的地方。

  鎮魔司占地極廣,檐角高聳,廊柱森然,一眼望不到邊。

  能在這兒紮下根的,要麼是手底下沾過真血、壓得住邪祟的老江湖,要麼就是筋骨未開卻已透出兇悍苗頭的尖子苗。

  沈長青屬於後一種。

  鎮魔司內只設兩職:一曰鎮守使,坐鎮一方,掌生死權柄;一曰除魔使,執刃奔走,斬妖清穢。

  凡新人入司,一律從最底層的除魔使做起——沒有例外,沒有捷徑,全憑一場場廝殺、一道道傷疤往上熬。

  他這具身子的原主,正是個掛名見習的除魔使,連正式腰牌都沒摸熱,算是除魔使里墊底的那撮人。

  好在記憶還在,前塵未斷。

  他對鎮魔司的一磚一瓦、一崗一哨,都熟得像自己掌心的紋路。

  沒費多少工夫,沈長青便停在一棟素雅閣樓前。

  與鎮魔司別處刀光未散、血氣未涼的肅殺不同,這樓靜得突兀,像雪地里落下一隻白鶴,在滿目猩紅中硬生生劃出一片清寂。

  此刻門扉半敞,偶有身影進出,衣袍帶風,步履無聲。

  沈長青略一頓足,旋即抬腳邁了進去。

  一進門,氣息陡然變了。

  墨香清冽,混著一絲若有似無的鐵鏽味——那是乾涸的血氣,早已滲進木紋深處,洗不淨,也蓋不住。

  鎮魔司的人,身上都帶著這股味兒,像是烙在皮肉上的印記。

  第二天是王日,王楓和林嘉茉直奔北大球場「踢館」。

  臨進校門時,他眼角一掃,發現鄭雪正坐在體育館看台靠前的位置。

  她遠遠瞧見他,只輕輕頷首,沒說話,反而往陰影里又縮了半步。

  直到放學鈴響,王楓背著包剛踏出校門,竟又撞見她。

  她就站在梧桐樹影底下,沖他笑:「王楓,你打球太狠了!真該去打NBA!」

  「那我挑湖人——洛杉磯的。」

  「因為科比?」

  「不。就為那兒姑娘多。聽說她們專追球星,我挺想試試。」

  「不怕你那位『小女友』聽見?」

  鄭雪愣住,沒想到他會這麼答。

  「嘉茉不是我對象,是我兄弟。」王楓照例把這話又甩了一遍。

  「她聽了會難過的。」

  「那你呢?聽了開心嗎?」

  他問得隨意,卻不是沒來由——練球時碰見過鄭雪好幾回,次次都是說幾句就站到邊線旁,安靜看著別人運球、投籃、流汗。

  蘇凱偶爾湊過去搭話,可從沒見她遞過一瓶水、擰過一次瓶蓋,更沒見兩人並肩走過哪怕十步。

  王楓心裡清楚:這姑娘,還沒跟誰定下名分。

  「你這是在追我?」鄭雪忽然笑出聲。

  「我想跟你談場校外的戀愛——結結果,但夠痛快。」

  「憑什麼?我配不上你?」她語氣一沉。

  「因為你遲早要走。」王楓聲音放輕了些,「昨天你在北大,前天在清華。高二就跑這兩所,真只為看我和嘉茉『挑場』?你是在挑學校,在比出路。要是國內沒挑中合意的,你一定會出國。」

  他隨口編著,倒像真看過什麼劇似的。

  「你真聰明……不愧是年級第一。」鄭雪嘆了口氣,眼底浮起一層薄霧,「我外公外婆都在美國,一直催我去那邊讀書。這事壓在心裡好久了,沒人敢聽,也沒人能懂。」

  今天終於說出口,肩膀都鬆了一截。

  「可以去國外念書,但得回來發展。黃皮膚在那邊,再拼也頂多是個『好苗子』;可在國內——改革開放這麼多年,你親眼看見的變化,還不夠說明問題?」

  當年多少人掏空家底,咬牙賣房,遠赴異國闖蕩。

  等熬到想衣錦還鄉時才猛然發覺——拼了命攢下的血汗錢,竟連老家那套老房子的牆皮都買不回來!

  這是我的忠告,接不接受,全在你一念之間!」

  「王楓,你太神了!我連十年後的事都沒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