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把警察所有的審訊套路都研究了個底朝天。
十幾年的老刑警,在他面前都感到束手無策。
警察隨便一個眼神,一個微小的動作,他都能準確地說出警察接下來想幹什麼,想說什麼。
這番操作,搞得警局裡所有參與審訊的警察,都尷尬得無地自容。
感覺自己就像個被看穿了所有魔術伎倆的小丑。
「就這點微末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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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室里,陳某依舊高傲到了極點,那眼神仿佛在看一群幼兒園的小朋友。
「都什麼年代了,怎麼還用這種老掉牙的手段呢?」
他懶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嘴角上揚。
「我早就說過了,你們抓我回來,根本就沒用!」
「別再玩那些嚇唬三歲小孩的套路了,對付一般人或許還行!」
「你們要是有證據,還至於在這兒跟我浪費口水嗎?」
「別白費力氣了!」
「都省省吧!」
所有能上的警察都試過了。
甚至連夜從省廳調來了一位號稱「讀心神探」的審訊專家,結果依舊無法攻破他的心理防線。
局長站在單向玻璃後面,看著審訊室里那個囂張到不可一世的陳某,氣得牙齒咬得「咯咯」作響。
但,就是拿他沒有任何辦法。
「該死的混蛋!」
「他怎麼敢這麼囂張?!」
局長猛地一拳砸在桌子上,對著手下們咆哮道。
「我不管你們用什麼辦法,就算是把整個城市給我翻過來,也必須給我找到證據!」
「這裡就留一個值班的盯著他,剩下的人,全部給我出去找證據!」
「我們還剩下最後十一個小時!」
「只要讓我找到證據,別說他父親是誰,就算天王老子來了,也得給我跪下哭!」
「是!」所有警察齊聲應道,隨即像潮水般湧出警局,開始分頭行動,去尋找那渺茫的證據。
但是,證據哪是那麼好找的啊。
現在連個像樣的線索都沒有。
案發地附近的監控錄像,早就被他們翻來覆去看了幾十遍,眼睛都快看瞎了,連個鬼影都沒發現。
現在的警察們,就像是一群無頭的蒼蠅,嗡嗡亂撞,甚至都不知道該從哪裡下手。
五名警察再一次來到了那個唯一發現屍塊的地方。
「劉隊,這地方我們來來回回已經搜了不下十幾次了!這裡不可能再找到任何證據了。」一個年輕警員有氣無力地說道。
被稱作劉隊的,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他也是實在沒有辦法了。
「除了這裡,我們還能去哪兒?」他揉著布滿血絲的眼睛,聲音沙啞。
「那些失蹤的屍體,八成被他拋屍到某個荒山野嶺了。」
「想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找到,簡直就是大海撈針!」
「未來某一天,或許會被某個驢友意外發現,但短時間內,絕對不可能。」
「我們現在的問題就是,手裡一丁點兒證據都沒有。」
「就算我們狗屎運,發現了野外的拋屍地點,也未必能找到直接指向他殺人的鐵證。」
「唉!」
當了十幾年警察的劉隊長,還是頭一次碰到這麼難纏,這麼棘手的角色。
但他堅信「羅卡定律」的存在。
那是偉大的法醫學家、犯罪學家艾德蒙·羅卡創立的理論,是現代刑偵學的基石。
定律的核心思想是:凡有接觸,必留痕跡。行為人(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現場,必然會帶走一些東西,也必然會留下一些東西。
他觸摸過的所有器物,他踩過的每一寸土地,哪怕他自己毫無察覺,也會留下一個對抗他的沉默證人。
這不僅僅是指紋和腳印,還可能包括他的頭髮、他衣服上脫落的纖維、他無意中碰碎的玻璃碴、他使用過的工具上留下的微量物質、他刮蹭掉的油漆,或者是他留下或帶走的血液、皮屑……任何東西。
所有這些,都能成為指控他的,無聲的鐵證。
「我們再仔細找一次,一寸一寸地找!說不定會有什麼意外的發現呢!」劉隊給自己和手下打氣。
沒有別的辦法了。
他們只能像工兵排雷一樣,再次在這片區域展開地毯式搜索。
但是,五個多小時過去了,天邊已經泛起了魚肚白。
他們一夜未眠,雙眼通紅。
距離陳某被釋放的時間,也僅僅只剩下最後四個多小時了。
然而,依舊一無所獲。
劉隊長仰天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充滿了無力感。
「真是活見鬼了!」
怎麼可能一點證據都沒有?
「這小子,到底是用了什麼通天的手段!」
「竟然能做到這麼天衣無縫,一點痕跡都沒留下?」
他猛地一揮手:「走,我們再去他家裡看看!」
這已經是最後的希望了。
他們只能再次來到陳某的住所。
嚴格來說,他們現在已經算是非法搜查了。
因為他們並沒有拿到正式的搜查令。
這要是被對方反咬一口,也夠他們喝一壺的。
但現在,也顧不了那麼多了。
屋子裡,同樣有五六名警察在這裡熬了一整夜。
他們也在這裡,不眠不休地持續翻找著。
「有進展嗎?」劉隊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問道。
面對劉隊的詢問,屋裡的警察們只是默默地搖了搖頭,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只有深深的無奈。
「劉隊,沒有任何發現!」
「他這個家,真的比我臉都乾淨!」
「一根毛都找不到,別說證據了!」
「可以肯定,他殺人的地方,絕對不在家裡!」
劉隊長摸著自己滿是胡茬的下巴,陷入了沉思。
「不在家裡,那會在哪裡呢?」
眼下只剩下最後四個小時,警鐘長鳴,時間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再找不到證據,就只能放陳某離開。
一旦放走,再想抓他,沒有鐵證如山,根本就不可能了。
而且,他有極大的可能會立刻跑到國外,逍遙法外。
到那時,就真的徹底沒辦法了。
發現屍塊的地方,沒有證據。
陳某的家裡,還是沒有證據。
劉隊長和他的同事們,徹底陷入了絕望的僵局。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他們完全沒有任何思路。
想要在這短短几個小時裡,找到足以扭轉乾坤的破案線索,這難度,真的比登天還難。
「唉!」
劉隊長又一次重重地嘆息。
這輩子,就沒見過這麼棘手,這麼變態的罪犯。
不僅擁有超高的智商,作案手段極其高明,心理素質更是強到令人髮指。
最要命的是,他還對警察的辦案手法了如指掌。
現在就算想從北京請來全國最頂尖的審訊專家,也根本來不及了。
而審訊室里的陳某,依舊囂張至極。
他嘴角的弧度,始終微微上揚,那副得意洋洋、勝券在握的模樣,讓監控屏幕前的局長肺都要氣炸了。
警察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個個都束手無策,臉上寫滿了挫敗。
「走吧,別找了,咱們先去吃點早飯吧!」劉隊疲憊地擺了擺手。
眾人也都忙活了一整個通宵,早就餓得前胸貼後背了。
先吃點東西,補充點體力,然後做最後的衝刺。
眼下,也只能這樣了。
一行人來到警局附近的一家早餐店,默默地吃著包子喝著粥。
就在這時,一個年輕的女警察,習慣性地拿出手機,刷著短視頻來排解心中的煩悶。
忽然,她刷到了秦風發布的那個關於胡哥的視頻。
這個女警察恰好就是胡哥的粉絲。
所以,當她刷到自己偶像的「大瓜」時,立刻就來了興趣。
看著視頻里胡哥那窘迫又無奈的樣子,女警察緊繃了一晚上的心情,稍微放鬆了一些,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絲笑意。
當她看到那位白髮老奶奶用拖鞋釣魚的片段時,也是一臉的震驚,心裡暗暗讚嘆。
這老奶奶的釣魚技術,簡直神了!
女警察一邊看,一邊在心裡感慨,這個叫「風哥」的狗仔也是真的牛逼。
竟然能連續三天拍到胡哥的獨家猛料,而且還沒被發現,業務能力太強了。
然而,看著看著,女警察臉上的笑容漸漸凝固了,她敏銳地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視頻中,有一張作為背景板的照片,在遠處的山坡上,樹影斑駁之間,似乎有一個模糊的人影。
作為一名警察,她養成了觀察細節的職業習慣,看任何圖片或視頻,都會下意識地去尋找那些不引人注意的角落。
這個視頻在網上發布了這麼久,獲得了幾十萬的點讚,但所有的網友,注意力都集中在作為主角的胡哥身上,根本沒人會去關注背景里的一個路人。
在他們看來,那或許只是個上山遊玩的遊客而已。
跟他們又有什麼關係呢?
所以,網友們根本不會在意這些無關緊要的細節。
但,這個細節,卻被心細如髮的女警給捕捉到了。
而且,她越看,越覺得這個模糊的人影,該死的熟悉。
她把圖片放大,仔仔細細地辨認。
下一秒,女警的臉上頓時露出了比看到老奶奶釣魚時還要震驚一百倍的神色。
「這……」
她的呼吸瞬間停滯了。
「這不是……?」
她猛地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張開,難以置信地低語。
「這……這是陳某嗎?!」
「他……他竟然出現在了這張照片裡面?!」
一時間,女警感覺自己的大腦「轟」的一聲,像是有一顆炸彈在裡面爆炸了。
一股電流從尾椎骨直衝天靈蓋,讓她整個人都產生了一種觸電般的麻痹感。
她的心臟,也開始「咚!咚!咚!」地瘋狂擂動起來,仿佛要從嗓子眼裡跳出來。
她這異常激動的表現,立刻引起了旁邊劉隊的注意。
「小婉,你怎麼了?看到什麼了?」
被稱作小婉的女警,臉上的表情異常錯愕,甚至帶著一絲狂喜。
她做夢也想不到,他們苦苦追尋、夢寐以求的破案線索,竟然會以這樣一種離奇的方式,出現在一個狗仔偷拍明星的視頻照片之中!
反應過來的小婉,聲音都因為激動而有些顫抖,她連忙把手機遞到劉隊面前。
「劉隊,你快看!你快看!照片裡這個人……是不是陳某?!」
聽見「陳某」這兩個字,劉隊的身體也是猛地一震。
他連忙湊過頭來,死死地盯住手機屏幕。
只見視頻定格的一張照片中,在遠景的山坡上,果然出現了一個男人的身影。
雖然距離很遠,畫面有些模糊,但那標誌性的身形和輪廓,還是一眼就能認出,那就是他們找了一整夜的嫌疑人——陳某!
現在,這個陳某就算是化成了灰,他們這幫警察也能認得出來!
看見這一幕的劉隊長,也徹底被震驚了,他呆立在原地,感覺就像在做夢。
他怎麼也想不到,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這就跟在大街上走著走著,忽然一腳踩到了一根金條一樣!
這突如其來的驚喜,也太意外,太超現實了吧?
他們之前為了尋找線索,幾乎把整個城市都快找瘋了。
案發現場,還有陳某的家裡,都快被他們翻了一個底朝天了,結果還是一無所獲。
而眼下,就在他們幾乎要放棄希望的時候,竟然在一個狗仔偷拍的娛樂視頻里,發現了陳某的照片!
「沒錯!就是他!絕對是他!」劉隊的聲音也激動得變了調。
照片中,陳某的下半身被茂密的樹葉擋住了。
但他的臉,並沒有被完全遮蔽。
而且拍攝的角度,正好是他的正臉。
只要是認識陳某的人,不難認出,這個人就是他。
而他,一個養尊處優的富家公子,大半夜跑到這種荒郊野嶺的山裡去,能有什麼目的?
用腳指頭想也知道,十有八九,就是去拋屍的!
只要能在這個地方找到新的屍體,或者任何與案件相關的物證!
那麼,不就有鐵證了嗎!
周圍的其他警察也連忙圍了過來,當他們看清照片中的人影時,一個個都露出了無比震驚和狂喜的表情。
「是他?真的是他!」
「我靠!他竟然被人拍進了照片裡!」
「劉隊,我們……我們有新的線索了!天大的線索啊!」
「劉隊,我們說不定能在這個地方,找到決定性的證據!」
「太好了!終於有理由把他死死地釘在監獄裡了!」
「這小子的報應來了!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
……
一瞬間,所有警察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眼中重新燃起了破案的希望之火。
只要掌握了確鑿的證據,這個囂張的混蛋就死定了!
別管他上面站著的是多牛逼的重量級人物,在鐵證面前,誰來求情也不好使!
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他們警察也絕對不會放人!
但反過來說,要是沒有證據,他們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惡魔重返人間。
上面給的壓力,是真的不小。
他們這次,也是頂著天大的壓力才強行把他抓回來的。
「我們終於要有證據了!」
「這下看這小子還怎麼跑!」
「這次,一定要給他死罪!」
「媽的,這小子真是氣死我了!必須把他送進監獄,吃一輩子牢飯!」
「不過……照片裡這地方是哪兒啊?」一個警察提出了關鍵問題。
「看這山勢和環境,應該是在六環以外了吧?」
「這小子也真能跑,竟然跑這麼遠來拋屍?」
劉隊長在短暫的狂喜之後,迅速冷靜了下來,眉頭再次緊鎖。
「大家先別高興得太早。」
「這個地方,我們現在連具體位置都不知道在哪兒呢!」
他立刻讓手下聯繫了某音平台的客服中心,以警方辦案的名義,要求對方提供視頻作者的聯繫信息。
某音的效率很高,很快,秦風的手機號碼,就被發到了劉隊長的手機上。
劉隊長沒有絲毫猶豫,立刻撥通了秦風的電話。
然而此時的秦風,還在被窩裡睡得正香,跟周公的女兒談著甜甜的戀愛呢。
睡得迷迷糊糊之間,他摸到震動的手機,看都沒看,憑著本能直接掛斷了電話。
在這個世界上,他無親無故,沒有家人也沒有朋友。
辦個電話卡,純粹就是為了上網方便。
至於打進來的電話,十個有九個都是搞推銷的。
不接,根本不接,這已經成了他的習慣。
尤其是在他還沒睡醒的時候,天王老子打電話來也不可能接。
秦風翻了個身,還含糊不清地罵罵咧咧了一句。
「現在的推銷也太卷了吧?這麼早就開始打電話了?」
「這才七點多,你們比我都敬業啊!」
他把手機往枕頭底下一塞,蒙上被子,繼續自己的美夢!
然而,他沒能睡上多大一會兒,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就響了起來,警察們已經親自找上門了。
通過手機號碼,他們輕而易舉地就查到了秦風的住址。
當然,這是通過他點外賣時留下的信息查到的。
在如今這個大數據時代,個人隱私基本上就是個笑話。
想查一個人的地址,那就去查他的外賣和快遞記錄。
想知道他的電話號碼,那就更容易了。
甚至可以通過一個人的網頁搜索記錄,來判斷他的興趣愛好和最近的動向。
就好像,你今天在某寶上搜了一下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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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空氣仿佛凝固了,幾名警察的臉上還掛著剛從深海打撈上來的那種震驚。
他們的呼吸都帶著一絲不可思議的顫抖。
那個該死的證據,他們尋覓了那麼久,幾乎把整個城市都翻了個底朝天。
結果呢?連個毛都摸不到。
眼看就要讓那個姓陳的惡魔逍遙法外了。
他們絞盡了腦汁,嘗試了所有能想到的刑偵手段,簡直就差求神拜佛了。
然而此刻,他們的大腦依舊處在一種被雷劈中的短路狀態。
「我勒個去……這證據,居然是被一個狗仔給拍到了?」一個年輕警員喃喃自語,聲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但在這死寂的車廂里卻格外清晰。
「老天爺啊!」
「這劇情也太魔幻了,我感覺自己像在做夢!」
劉隊長,一個堅定的羅卡定律信奉者,此刻也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他那張飽經風霜的臉上,眉頭緊鎖。
他始終堅信「凡有接觸,必留痕跡」。
可他萬萬沒想到,這條定律居然會以如此清奇、如此拐彎抹角的方式,在這兒應驗了。
但現在,根本沒有富餘的時間讓他們慢慢消化這份從天而降的震撼。
每一秒都像金子一樣寶貴。
他們必須立刻、馬上,找到那個叫秦風的狗仔,然後在僅剩的、少得可憐的時間裡,火速趕到現場,把那該死的證據給挖出來!
「砰!砰!砰!」
劇烈而急促的敲門聲,像戰鼓一樣擂在秦風的門板上,也擂在他的夢裡。
秦風正睡得人事不省,口水都快流到枕頭上了,就被這堪比拆遷隊的聲音給硬生生拽回了現實。
對警察而言,此刻,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正義!
樓下,警燈閃爍,好幾輛警車把小區出口堵得嚴嚴實實,那陣仗,紅藍交織的光線在清晨的薄霧中顯得格外刺眼。
不知道情況的吃瓜鄰居探出頭,還以為秦風這小子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比如殺人放火之類的。
要不然,怎麼可能搞出這麼大的場面?這是要抓國際A級通緝犯嗎?
秦風就是被這又大聲又急切,仿佛要把門板捶穿的敲門聲給徹底吵醒的。
「靠!」
他煩躁地抓了抓雞窩似的頭髮,嘟囔著。
「還讓不讓人活了?」
「誰啊?大清早的,投胎趕時間嗎?」
秦-風滿臉都寫著「極度不爽」,拖著兩條腿,像個殭屍一樣挪過去開門。
被人從美夢裡粗暴叫醒的感覺,簡直比吃了一隻蒼蠅還噁心。
門「咔噠」一聲打開。
下一秒,秦風直接石化了。
門口烏泱泱站著五六個穿著制服的警察,個個神情嚴肅,眼神銳利得像鷹。
秦風:???
「不是吧,阿Sir?」
他的第一反應,快得像閃電——那個姓胡的明星,把自己給告了!
所以才驚動了這麼多警察叔叔來「登門拜訪」。
不至於吧?
他不就是拍了拍人家在河邊思考人生……啊不,釣魚的畫面嘛。
就這點破事,還用得著報警抓人?
再說了,他可是個有職業道德的狗仔,給人家打了厚厚的馬賽克。
想告他侵權,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兒。
就算對方鐵了心要告,法官也未必會判他有罪。
而且,混圈的明星都門兒清,為了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跟狗仔撕破臉,上綱上線,絕對不是什麼明智之舉。
萬一真的被拍到些什麼不可描述的猛料,明星發飆還能理解。
可就為了釣魚這點小事,把狗仔惹毛了。
那後果……嘖嘖,之後可能會有一大群狗仔,二十四小時無死角地跟著你,連你上廁所用幾格紙都給你數得清清楚楚。
有時候,狗仔和明星之間,其實是一種微妙的共生關係。
就拿之前的胡哥來說,明明就是釣魚摸個魚,結果被自己一搞,連續霸占了三天熱搜。
雖然「文藝男神」的人設有點崩塌,但流量可是實打實地賺到手了,四捨五入也不算虧。
畢竟胡哥自己也清楚,他最近的熱度確實有點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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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眼下這群警察可沒給他太多思考的時間。
秦風剛開門,他們就「呼啦」一下涌了進來,那架勢仿佛在執行緊急反恐任務。
劉隊長二話不說,直接掏出手機,那屏幕幾乎要懟到秦風的眼珠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