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這麼一遭,陸明謙和宋芸的感情倒是沒有阻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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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感情又恢復了以往的甜蜜。
處了大概兩個月,便商量著見雙方父母。
張懷英不怎麼喜歡宋芸。
倒不是因為宋雲如今變得丑了,而是因為她跛了一隻腳。
身體不健全,配不上他們兒子陸明謙。
而陸國昌的想法與張懷英完全相反。
宋芸現在是變醜了,一隻腳瘸了,可他還能生孩子。可自家兒子沒了生育能力,根本沒有女人願意嫁給他。
要不是宋芸,恐怕陸明謙要打光棍一輩子。
宋傑得知宋芸要和陸明謙訂婚,自然是一百個願意。
雖然楊淑華現在不是他最愛的女人了,可宋芸是他從小看著長大的,在他心裡也沒有任何人能代替。
老爺子宋長征馬上就要退休了,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更不會插手宋芸的婚事。
當然也不會參加宋芸的婚禮。
他嫌丟人。
宋家其他人見老爺子不參加的婚禮,便都一個個找藉口,也不肯去。
路明謙和宋芸都是二婚。
陸國昌和宋傑作為兩人的父親,都不願意出錢大辦婚禮,同樣嫌丟人。
婚禮在大院舉行。
由於沒有雙方父母的資金支持,陸明謙和宋芸結婚這天,該有的喜糖,紅綢,改口茶全都沒有。
宋芸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舊的確良襯衫。
陸明謙身上的白襯衫還是以前工作時候買的。
兩人臉上的笑比哭還難看。
來隨禮的賓客只有寥寥幾個人。
加上兩人的爸媽還湊不齊一桌。
按照大院裡的規矩,陸明謙結婚,陸國昌本該請戰友鄰里熱鬧一場。
可發出去的喜帖石沉大海。
直到陸明謙和宋芸拜過堂以後,所謂的賓客才勉強湊齊。
一個是收了陸明謙兩塊布料的鄰居沈大媽,一個是宋芸上高中時候的同學,被硬拉過來撐場面。
總共才八人,飯店是九人的桌子,坐下後還多出來一張。
桌上的飯菜寒酸得不像話,一盤拍黃瓜,一碗少油的白菜燉粉條,還有加了少許豬肉的燴菜。
還有半瓶的散裝白酒,是陸明謙托關係捎來的。
宋芸看著眼前的場景,眼神有些恍惚。
他想起與許令濤結婚的時候,男方那邊的親戚可是給了許多紅包。
最少的也有十張大團結。
可陸明謙的爸媽非但沒有表示,還全程黑臉,像是對她這個兒媳非常不滿意。
要是兩年前,宋芸早就翻臉了。
可下放的這幾年,磨平了他身上的稜角。
他不再像以往那麼任性,即使腦袋還是蠢的,但學會了隱忍。
宋傑哪能看不出張懷英不喜歡宋芸。
但他跟宋芸不一樣,被下放的這幾年,遭受了無數虐待和白眼。
他願意忍著是因為打不過人家。
張懷英不過就是個女人,竟然還敢看不起他閨女。
這讓他怎麼能高興得起來。
宋傑喝了兩杯酒,醉醺醺的站起身,拿著酒瓶子走到張懷英面前。
「嫂子,我敬你一杯。以前我就覺得咱們兩家的孩子有緣分。沒想到他倆長大以後還真結婚了。
我們家小雲脾氣任性了點,但心眼兒不壞,你以後要多多包容。」
宋傑吐出的酒氣十分難聞。
張懷英嫌棄的捂住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