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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6章 小人見大性

  週遊先是去城外叫了血祖。

  血祖正在陪著白芷玩,一聽週遊叫自己,就特別不樂意的讓白芷和虛空魔蚊後還有陰陽雙龍玩去了。

  「一天到晚的,就你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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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祖略顯煩躁,「又怎麼了?」

  「研究一下入魂鍛體和情緒煉血。」

  週遊掃了白芷一眼,「回頭給你說個媒?」

  血祖眉頭一挑,「你覺得我現在找個女的也能生出個閨女來?」

  週遊愣了一下。

  血祖一琢磨,「哦,似乎也可以,生出個不管男女的賠給他們兩口子?這個主意好。」

  「……」

  週遊無言以對,「你少發點瘋吧。」

  血祖道:「一換一,他們不虧,實在不行,二換一。」

  週遊懶得和他多言,這傢伙一段時間不抽風他都難受。

  繼而,週遊目光一掃,看到城牆上坐著的童慶。

  這是童慶的習慣,以前的童慶就喜歡在城牆上走來走去。

  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有這種習慣,也可能是個人愛好。

  眼見週遊招手,童慶也跳了下來。「公子,有事?」

  「聊點東西。」

  週遊輕語,「關於人性的。」

  童慶點了點頭,心底已經明白週遊後邊要和大家討論什麼了。

  當然不單單是人性,而是如何通過別的捷徑,讓大家保留人性,卻又不需要渡紅塵仙劫。

  這很明顯是現在最需要的。

  血祖扭頭,「小屁孩,你很懂嗎?」

  童慶笑了笑,「略懂一二吧。」

  血祖呵呵一笑,「說個你做過的事情我聽聽?順便判斷一下你的能耐。」

  聞言,週遊也有些好奇。

  童慶的過去,他也沒問過,畢竟是一個不堪回首的過去。

  童慶想了想道:「那就說我第一個做的事情?」

  血祖也不在乎,「可以。」

  童慶思索道:「那應該是我被拐賣的第二十七次,當時是拐賣到了一個小鎮上。養父母對我並不好,我也不在乎,反正已經習慣了。」

  「不過,當時我隔壁一個人對我還是不錯的,他為人憨厚老實。我記得他的媳婦比較瘦,相貌只記得不醜,但心卻不老實。甚至還被我發現紅杏出牆,然後我就把這個事情告訴了那個男人。」

  血祖恥笑,「就這?告密的事也值得說?」

  童慶微微一笑,「那位大哥聽到後,整個人面無血色,很明顯被這種事情氣到了,但又捨不得自己的媳婦,並且他還怕自己打不過那個男的。後來我告訴他,即便你把事情鬧大,男的最多也就是被鞭刑打幾下,死不了人,大家嘲諷的只會是他無能,看不住自己的媳婦。」

  「你們知道的,這種事情一直就很奇怪。事情鬧大了,也只有這個男人會被人嘲諷,被人看不起。所以他聽到我這麼說,整個人就更懵了。」

  「之後我給他出了個主意,我讓他提前和他媳婦說,說他已經發現了她姘頭的事情。只要他媳婦願意配合,說是那男的強暴她,那麼這個日子就還有得過,否則她的下場就只能夠是浸豬籠。」

  血祖不屑,「這麼說也能行?」

  童慶頷首,「能行,在一個女子不貞就會被丈夫浸豬籠的年代,她唯一的選擇就只能夠是同意。畢竟在那個小鎮上,男人只要不犯下大罪,一般也沒什麼問題。」

  週遊饒有興致,「之後呢?」

  童慶笑道:「之後在女子的配合下,喊出強暴兩個字。她的姘頭百口莫辯,被鎮長執行了閹刑以及劓刑。劓刑現在幾乎沒了,就是把鼻子割了。」

  血祖有些噁心,「然後他倆又過一起去了?」

  童慶笑著搖頭,「不,我和他說,這個事情既然大家都已經知道了,那麼你媳婦就肯定羞於見人,甚至會離開你,離開這個地方。他一聽就急了,求我給他支招。我便告訴他,你以後每天帶著媳婦,逢人就打招呼,然後告訴別人你媳婦實際上是紅杏出牆了。特別是岳父岳母那邊,一定要多去,多講,不厭其煩的講。等他媳婦習慣了,他媳婦就肯定會因為離開他就沒人要了,所以便再也無法離開他。」

  「他聽完之後,徹底就信了我。之後就天天把媳婦帶著身邊,逢人就說他媳婦紅杏出牆的事情,每天還要專門往他岳父那邊跑。」

  血祖蹙眉道:「那這女的受得了?即便能做出紅杏出牆的事情,這樣搞也扛不住吧?」

  童慶笑了笑,「她還挺厲害,本來在我的計劃中,她最多撐五天,就會想盡一切的辦法自殺。可結果,她竟然撐了十天。第十天的時候,她就把房子給點了,兩口子永遠在一起了。」

  「他們死之後,我就說我看到了是那個姘頭放的火。人們很憤怒,覺得他侮辱了別人的妻子,還懷恨在心的報復,硬生生的被打成了肉泥。」

  「你們看,這個事情是不是很有趣?他們將死者作為嘲諷的對象,卻又在最後,僅僅因為我的一句話,又顯得他們很正義一樣制裁了那個姦夫。」

  血祖驚詫的看向童慶,「那男的不是對你挺好?你不救他?」

  童慶淡然道:「他心腸也許不錯,但一個男人可以笨,絕對不能蠢。如果蠢,那不如死。再說了,他已經被世人釘在了恥辱柱上,除了成為被人飯後嘲諷的對象,他活著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週遊搖搖頭,倒也並非是沖童慶。

  普通的事情中,童慶利用了女人的心虛和怕死,畢竟還願意『偷』就說明還要點臉。女人的丈夫,心或許不錯,但卻在大是大非上拎不清,而且竟然還懼怕妻子的姘頭。

  至於那方法,徹底的踐踏了這個女人所有的自尊心,本來就是為了逼死她的。

  但男人和女人都察覺不到如此明顯的布局。

  能撐十天,確實不得了。

  因為這種事情等於徹底喪失禮義廉恥。

  血祖深吸一口氣,「那年你多大?」

  童慶微笑,「十二歲。」

  血祖沉默了一會,繼而警告童慶,「你以後離白芷遠一點。」

  童慶笑了笑,之後慢吞吞的道:「愚昧,懦弱,下賤,無恥,失德,失義,不貞,不忠。」

  週遊和血祖當然聽得懂,這些詞說的就是那三個人。

  血祖思索了一番,又點了點頭,「妙計,確實是夠狠。」

  在一個男人即便勾搭別人妻,卻受不到嚴重懲罰的小地方,這個辦法是真絕。

  週遊則若有所思,「小人見大性,如果能夠通過膨脹每一個人偏好,或許會讓情緒煉血的路子要更好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