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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民國血包這回不供養家人了

  上世紀二十年代,丁父帶著全家人到海市討生活。

  他在書局上班,一個人掙錢養活一家九口。

  除了上班之外,丁父還打了幾份工,最後積勞成疾,英年早逝。

  家裡頂樑柱沒了,一家人的吃喝用度成了難題。

  丁奶奶哭哭啼啼,丁母也尋死覓活。

  原主當時16歲。

  作為長女,看到家裡老的老小的小,她不得不輟學,擔負起養家的重擔。

  一個年輕漂亮卻沒學歷的女孩子,在亂世要養活奶奶、母親,外加5個弟弟妹妹,根本不現實。

  不得已,原主去大舞廳當了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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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節省開支,一家人能活下來,可是弟弟妹妹要上學,家裡開銷很大。

  最後原主一步步淪落,失去底線,靠出賣自己養活一大家人。

  她以為這番付出能得到家人的理解和感激。

  可現實是他們嫌她丟人,嫌她敗壞了家裡的名聲。

  等原主意識到自己是供養全家的血包,她已經年老色衰,還落胎幾次,失去了生育力。

  弟弟妹妹們大學畢業,有了體面的工作,成了文化人,都瞧不起大姐。

  原主心生怨恨,想報復他們,還沒動手就被發現。

  她被至親趕出家門,最後孤零零的死在江邊。

  ……

  「當家的,你走了讓我們怎麼活啊!」

  丁母穿了一身白,一邊燒紙一邊哭訴。

  「你怎麼這麼狠心,丟下我們!老大才16歲,老么才5歲,你這是要逼死我啊……」

  丁萱默不吭聲地在旁邊燒紙。

  原主下面有兩個妹妹,14歲的丁薔,5歲的丁莎。

  還有三個弟弟,分別是13歲的丁松,11歲的丁柏和8歲的丁樺。

  年幼的丁莎還不知道沒了父親是什麼意思,窩在丁奶奶懷裡,一臉的懵懂。

  另外幾個年紀大的,都陪著丁媽小聲抽泣。

  按照丁爸的遺願,他們回了老家,把他葬在家鄉。

  等喪事辦完,丁萱瘦了一大圈。

  丁媽收拾東西,要帶著大家去海市,丁萱站出來反對。

  「媽,咱家有田有地還有祖屋,為什麼要背井離鄉去海市?」

  「海市開支大,爸走了,弟弟妹妹還小,去海市靠什麼養活這一大家子?」

  聽了丁萱的話,丁母一頓。

  「車到山前必有路,總是有辦法的。」

  「你們還要上學,總不能半途而廢,中斷了學業。」

  丁母不願意留在家鄉,在海市生活那麼多年,再看家鄉,哪哪兒都土裡土氣的。

  家裡有房有地,那又如何?

  縣裡有電車嗎?有洋房嗎?能看到黃浦江上的輪船嗎?有那麼多洋人和洋玩意嗎?

  這裡什麼都沒有!

  她可不要留下來。

  「你說的辦法是什麼?是奶奶去漿洗衣服,還是你去當保姆?」

  「就算你們從早忙到晚,能掙幾個大洋?房租、生活、學費,哪樣不需要錢?」

  丁萱的話有些咄咄逼人。

  丁母聽了很不開心,直接問另外幾個孩子,要去海市還是留在家鄉。

  「我要去海市,我要上學,還要考大學!」丁松第一個叫了起來。

  「奶奶,等我大學畢業去洋行上班,一定好好孝敬您!」

  「我也要上大學!」丁柏也嚷嚷著。

  他們在海市生活了這麼多年,已經把自己當成了海市人。

  家鄉都是一群說土話的鄉巴佬,他們才不要當鄉下人呢!

  幾個孩子都要回去,丁奶奶抱了這個又抱了那個,嘴裡連連說著「好好好,都去海市,都考大學!」

  她也不想留在家鄉。

  丁奶奶少年喪父,中年喪夫,晚年喪子。

  要是留在老家,她會成為那些婆姨們嘴裡的笑話。

  「小萱你看,大家都同意去海市,你就不要再鬧大小姐脾氣了!」

  丁母反過來指責丁萱,讓她別搞特殊。

  「那你們去海市吧!我要留在這裡。」

  丁萱一臉不在乎。

  「初中畢業在海市找不到工作,在這邊可以去學校當老師。」

  「我就不給家裡添麻煩了,我能養活自己。」

  「少了我的開銷,媽也能輕鬆一些。」

  丁萱這麼說,丁媽立刻炸毛。

  「不行,我不同意!你必須跟我們一起回海市!」

  大概是察覺到自己的聲音有些尖銳,丁媽又放緩了語氣。

  「小萱,別任性。你一個年輕的姑娘留在這裡,我怎麼放心呢?」

  「一家人在一起才是『家』。」

  丁母連忙打感情牌。

  知道長女最疼小女兒,她還抱著小女兒,讓丁莎對丁萱說「姐姐去海市」。

  丁奶奶也勸丁萱別鬧脾氣,甚至搬出去世的丁父,說他也不希望她這樣子。

  到了這個時候,丁萱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打一開始,丁母和丁奶奶就決定捨棄原主,逼她養一大家子。

  她們早就明白,一個沒學歷沒文憑,只有一張年輕漂亮臉蛋的女孩子要賺錢,就那麼幾條路。

  可兩人還是狠下心,把原主推上了不歸路,犧牲了她來供養全家。

  既然家人無情無義,丁萱也不會當傻子。

  她表面上順從,等上了火車走了4個小時,丁萱藉口去廁所,找機會下了車。

  丁媽和丁奶奶一開始沒察覺,一人摟著兩個孩子睡得暈暈乎乎。

  只等丁薔把他們叫醒,驚慌地說姐姐不見了,丁媽才大吃一驚。

  她帶著丁薔和丁松,從車頭找到車尾,一路上問了所有人,沒人見過丁萱。

  這下,丁媽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丁萱逃跑了!

  「媽,丁萱那個死丫頭跑了!」

  丁媽一邊哭一邊罵罵咧咧,說丁萱沒良心,白養這麼大了。

  丁奶奶也很著急。

  她們婆媳之前商量好了,回來後要讓大孫女出去掙錢。

  現在人沒了,這一家人的吃喝拉撒怎麼辦?

  「她以為跑得掉?一個漂亮丫頭落了單,能有什麼好下場!」

  丁奶奶咬牙切齒,不像在說親孫女,仿佛是說什麼罪大惡極的犯人。

  現在能養家的人不幹了,他們能怎麼辦?

  丁媽和丁奶奶還是帶著孩子們到了海市。

  一路上,丁薔有些忐忑。

  她隱約覺得有什麼不好的事情要發生了……

  果不其然,等到了租的房子,睡了一覺起來,第二天丁媽就開始了前世的那一套。

  丁薔14歲,按照虛歲也15歲了,算得上是大姑娘。

  家裡把她養這麼大,也該輪到她來幫忙養家了。

  「可是媽,我初中都沒畢業,哪裡找的到工作?」

  聽了丁媽的話,丁薔不樂意了。

  「再說弟弟們年紀也不小了,也可以幫家裡做事。」

  「很多小孩子在街上賣報紙,一天下來也有幾十個銅板。為什麼別人家的男孩可以做,咱家不行呢?」

  丁薔的話讓丁媽不樂意了。

  那些窮人家的孩子才去賣報紙,辛辛苦苦一整天就掙一點銅板。

  報童掙錢不容易,不但風裡來雨里去,還要被人欺負,有時候還會挨打。

  她怎麼捨得讓寶貝兒子去做那樣的事情?

  要是他們賣報遇到了同學,被人嘲笑,以後豈不是在學校里抬不起頭?

  丁媽拍著腿坐地上哭,哭自己命不好,哭男人死的早,留下這麼多孩子,是要逼死她。

  丁奶奶也嗚嗚地哭,說她老了,活著也是連累家裡人了,不如死了算了。

  兩人這麼一唱一和,還真就把丁薔給唬住了。

  一想到媽媽和奶奶以前對自己很好,如今家裡確實特別困難,最後丁薔成功被pua,走上了原主那條路。

  她正是鮮嫩的年紀,又長得十分水靈,剛去大舞廳就像掉進狼窩的小白兔。

  很多人買舞票讓丁薔陪舞,每天的小費多得不得了。

  掙了錢,成了家裡的有功之臣,全家老小都捧著丁薔。

  三個弟弟天天姐姐長姐姐短,姐姐好厲害。

  丁奶奶一邊夸丁薔一邊罵丁萱,說丁萱沒有個長姐的樣子,還是丁薔有良心。

  丁媽把二女兒當個寶,成日裡噓寒問暖。

  她每天晚上都會燉一盅丁薔愛吃的醪糟雞蛋,等著她回來。

  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後,丁薔越發覺得自己有責任有義務給家人提供最好的生活。

  加上她現在賺錢容易,又天天被人追捧送禮物,小姑娘漸漸陷入泥潭裡。

  「一模一樣啊——」

  聽系統匯報後,丁萱喝著咖啡,看著報紙。

  當初原主剛入行,在家也是這個待遇。

  為什麼對她這麼好呢?

  因為她是家裡的搖錢樹,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租房念書生活,都要靠這個大姐掙錢。

  頭兩年,原主的確在家裡享受著大小姐的待遇。

  她心裡還感激家人。

  真是笑死人了!

  所謂的好待遇,其實是她自己掙的血汗錢!

  是她整夜陪著那些男人喝酒跳舞,被揩油被鹹豬手,掙來的賣身錢!

  這一行吃的是青春飯!

  後來原主年紀大了一點,哪怕才剛剛20,男人們就開始嫌她身上有了風塵味,立刻轉移目標。

  為了養家,原主不得不找有錢人依附,結果落胎幾次,再也不能生育。

  掙不到大錢,家裡人的臉色變了。

  丁媽埋怨她糟踐了身子,不能生孩子。

  弟弟妹妹嫌大姐丟了家裡的臉,一邊伸手要錢一邊又嫌棄她的錢髒。

  這回丁萱逃離了苦海,也不知道丁薔會什麼時候清醒。

  如今,新舊文化碰撞,報紙上吵得十分激烈。

  丁萱也拿起了自己的筆,投稿掙錢。

  她文風犀利,經常一針見血,導致很多人受不了,在報刊雜誌上罵丁萱。

  「這個把老婆丟在老家照顧爹娘,自己和進步女青年打得火熱的男人,還有臉罵我?」

  「還有這傢伙,又矮又丑又土氣,給女學生寫上千封情書,這是什麼?這是性騷擾,他就是個噁心的流氓!」

  「還有這人,打著新思潮的旗號休妻,還說什麼文化解放?看我不罵死他!」

  「這些披著男人皮的東西就會拿男女之事嘰嘰歪歪,天天風花雪月,怎麼不敢把槍口對準侵略者?一群懦夫!」

  丁萱像個戰鬥楷模,以「周沖」的筆名,拿起筆和他們對撕。

  反正她沒什麼好害怕的,撕開這些虛偽的面孔,雖然得罪人,但是她開心!

  千金難買老子樂意!

  就算成了文壇公敵,姐也不怕!

  丁萱在文壇上撕得腥風血雨,時間也一天天地飛快過去。

  她懟人直接拿刀捅人心窩,對方寫一篇,丁萱一晚上趕十篇,還投不同的地方。

  這樣的戰鬥力讓丁萱得了一個「瘋子」的稱呼。

  幾年下來,丁萱戰績輝煌,已經沒有人敢和她對噴。

  他們私底下懷疑「周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組織,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

  也不怪這些人懷疑,實在是丁萱太高產,能同時噴很多人。

  而且她寫的稿子質量好,文言文、白話文,她都擅長。

  有時候對方說自己喝了洋墨水,以文明人自居,丁萱直接用英文噴人。

  畢竟除了中文之外,姐也略懂一些洋文!

  系統看到丁萱舌戰群雄,擔心她哪天被人套了麻袋。

  丁萱卻滿不在乎。

  「他們找的是『周沖』,和我丁萱有什麼關係?我怕什麼?」

  系統唯唯諾諾。

  其實它很想問一句:你要是不怕,為什麼大學聘請你當講師,一個月給500大洋,你一直不肯去?

  系統不敢問,怕挨打。

  丁萱的稿費很多,根本花不完。

  她讓傀儡把大洋送去紅色革命區,還送了很多磺胺和盤尼西林過去。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她也要當這燎原大火中的一簇小火苗!

  空閒下來,丁萱瞄了一眼丁家。

  曾經那個天真爛漫的丁薔,在大舞廳薰陶了幾年,如今已經大變模樣,化上了煙燻妝和濃艷的口紅。

  她離20歲還差三個月,明明年紀不大,身上卻已經有了一股風塵氣和難以言喻的疲憊。

  「媽,自行車多貴啊!家裡已經有了一輛,為什麼還要買?」

  因為熬夜多,外加抽菸,丁薔原本清脆的聲音變成了沙啞的煙嗓。

  她穿著艷麗的旗袍,頭髮燙成了最時興的大卷,看著比實際年齡要成熟好幾歲。

  丁薔進舞廳的前兩年,賺得還不錯。

  可隨著丁松上高中,丁柏和丁樺上初中,丁莎上小學,家裡的開支驟然增加,她掙的錢就不夠花了。

  弟弟妹妹們哭著要上學要念書,丁媽和丁奶奶也說家用不夠。

  丁薔能怎麼辦?

  為了養活他們,她終於變成了自己曾經最唾棄的那一類人。

  來舞廳尋歡作樂的男人,都是喜新厭舊的。

  丁薔現在的行情比不得年輕小姑娘,傍的老闆雖然大方,可偶爾也會嫌棄她沒之前嬌嫩。

  這事兒她跟家裡講了不止一次,要節省一點。

  可他們好像沒長耳朵,根本沒把丁薔的話放在心裡,這叫她既憤怒又無力。

  「那輛自行車舊了,小樺騎舊車去學校,會被人笑話的。」

  丁媽不以為然。

  「笑話?他想要新車,自己掙錢去買啊!」

  「他們幾個,每個月都要看電影喝咖啡吃蛋糕,我怎麼養得起?我不是人嗎?我不是你親生的嗎?」

  「你怎麼不心疼心疼我?我還不到20歲,已經掉了兩個孩子,我也是人,也會累的!」

  丁薔歇斯底里地喊著。

  「小聲些,這難道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丁奶奶嚇了一跳,連忙站起來走到窗邊,把窗子關上。

  看到丁媽和丁奶奶臉上的不贊同,還有小妹丁莎眼裡一閃而過的嫌棄,丁薔無比心酸。

  她們那是什麼眼神?

  她們嫌她髒?

  一時間,丁薔心灰意冷,吃了飯倒頭睡了一天一夜。

  剛醒來,她就聽到二弟和三弟在蛐蛐,說二姐怎麼還不去舞廳?是不是被有錢男人甩了?

  「媽,我不管,大哥上了大學,我也要念大學!」

  「媽,二姐供了大哥,不能不管我們!」

  丁柏和丁樺生怕丁薔甩手不干。

  到時候他們指望誰?難道指望大哥?

  「好好好,都念大學!你們最近要乖一些,要順著她,知道嗎?」

  丁媽小聲叮囑。

  這些話全部被丁薔聽到了耳朵里。

  原來他們真的把她當成了銀行,之前的那一點點「親情」,也只是為了從她這裡薅錢。

  丁薔突然想到了大姐丁萱。

  是不是大姐一早就知道家裡打算趴她身上吸血,所以她才跑了?

  寧可在外面餓死窮死,也比被家人算計死要好?

  丁薔心裡有了主意。

  她裝了幾日,說自己認識了一個新老闆,很大方,還死了原配。

  這下,家裡人高興得不行。

  晚上他們一起喝了點兒小酒慶祝。

  等大家暈過去,丁薔叫人,把這個家裡自己添置的東西全部折價賣了。

  之後,她拎著一隻皮箱走了。

  丁薔的確認識了個北方的老闆,這回準備跟他回去。

  她好歹還有一些良心,把丁媽存的大洋留了下來。

  對白眼狼,丁萱沒什麼良心。

  她讓傀儡把丁媽和丁奶奶在旮旯角落裡藏的積蓄、首飾和小黃魚全都偷走了。

  等一家人醒過來,看到空蕩蕩的家,連一把椅子一隻碗都沒有剩下,所有人都驚呆了。

  丁媽和丁奶奶連忙翻找自己的私房錢,什麼都沒剩下。

  丁奶奶一著急,腿一伸,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丁媽倒是想救婆婆,奈何沒錢。

  等老人醒過來,人偏癱了,一邊說話一邊流口水。

  上大學的丁松被弟弟們喊了回來。

  三兄弟去了大舞廳找二姐,被告知她傍了個大款,跟著人家走了。

  「天殺的老二啊!這是不給我們留活路啊!」

  「她怎麼這麼沒良心,家裡白養她了!」

  丁媽哭,丁奶奶哭,丁莎也哭。

  丁松幾個倒是很想把二姐找回來,奈何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北方哪裡。

  家裡一個銅板都沒有,吃飯都是找鄰居借的錢。

  丁媽沒轍,一想到老家還有田地和房子,每年都有一些租金,她決定回去賣地賣房。

  結果等她回了老家,被告知丁萱前幾天回來一趟,把這些東西都賣了。

  這下丁媽徹底傻眼了。

  怎麼辦?

  上頭有個偏癱的婆婆,下面還有幾個念書的孩子。

  她這些年就是照顧家裡做做飯,根本沒有生存技能。

  回海市,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她去哪兒掙?

  難道真的要去漿洗衣服?夏天手指泡得發白,冬天手指凍成紅蘿蔔?

  丁媽打了個寒顫。

  「老三已經18歲了,他是長兄,應該擔負起養家的重任。」

  「畢竟老二14歲就出來掙錢了,這回也該他負責!他是丁家的長子,有這個責任。」

  丁媽努力說服自己。

  她才剛剛四十,這些年沒做過什麼粗重的活,保養得很好。

  再說能生出丁萱和丁薔這樣漂亮的女兒,丁媽本身就長得十分標緻。

  她沒去海市,而是遇到了一個能說會道的商人,跟著人走了。

  丁家人在海市等啊等啊,等了大半個月,丁松終於意識到,媽媽不回來了。

  她和二姐一樣,跑了。

  看到躺在床上動彈不得的奶奶,還有弟弟妹妹們,丁松的大學夢徹底破碎。

  他輟學後帶著丁柏加入了幫會。

  兄弟倆都念過書,算是幫會裡少有的文化人,一開始很吃香。

  後來在一次搶地盤的械鬥中,丁松被人打斷一條腿,丁柏被捅瞎了一隻眼睛。

  幫會不養閒人,成了廢人的兩兄弟很快被趕了出來。

  「哥,怎麼辦?」

  丁柏臉色慘白,他們以後怎麼生活?

  丁松沉著臉,沒兩天,把最小的弟弟妹妹賣了。

  丁柏見大哥變成這樣,生怕他賣了自己,嚇得連夜跑路。

  丁松也走了,坐了下南洋的船,丟下丁奶奶躺床上沒人照顧,被活活餓死。

  抗戰爆發後,丁萱以筆為劍,以墨為鋒,痛斥侵略者,號召國民萬眾一心,攜手反抗侵略。

  這樣硬剛的態度,叫「周沖」上了敵人的懸賞名單。

  不過一直到戰爭結束,「周沖」依舊活躍在文壇上。

  內戰時期,丁萱依舊旗幟鮮明地站位,是出了名的不怕死,骨頭硬,叫禿子黨頭疼不已。

  只等親眼見證了開國大典這歷史性的一幕,丁萱滿足了,選擇離開。

  走之前,她看了一下丁家人的下場。

  丁媽被商人騙回家後才發現這男人有老婆。

  她成了家裡的僕人,白天有干不完的活,晚上還要被欺負。

  後來丁媽得了一場病,男人不肯出錢,把她趕出家門,叫她凍死在外頭。

  丁薔跟的老闆一心想要個兒子,奈何她之前傷了身體,一直沒能生出來。

  後來老闆逃難,把丁薔丟在路上,她最後死在了炮火里。

  丁松下南洋掙錢,誤入黑心工廠,在裡面打了十年工,苦得要命,還得了血吸蟲病,死的時候肚子老大。

  丁柏當了黑狗子(警察),成了侵略者的走狗,在一次交戰中被打死。

  至於丁樺和丁莎兄妹,輾轉進了戲班子。

  丁樺年紀大,學唱戲晚了一點,丁莎倒是有副好嗓子,成了小角兒。

  只可惜在混亂年代,戲子是下九流。

  兩人經歷了很多苦難,好歹活到了新時代,卻一身病痛,還落下了病根。

  「周沖」的突然消失,成了一大謎團。

  大部分人都懷疑是禿子黨暗殺了這位知名的愛國作家。

  這事兒眾說紛紜,成了建國後的一大懸案。

  多年後,丁萱的文章被選入語文教材。

  每當老師們講到這裡,都會義憤填膺,痛罵禿子黨,這到後來已經成了一種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