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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民國嬌小姐復仇錄

  上世紀三十年代。

  原主是蘇州棉紡大亨的千金,十分受寵。

  她有點兒傻白甜,是個有些小驕縱的千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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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原主上學路上遇到了要被賭鬼父親賣去花樓的紀以秋。

  見對方實在可憐,原主拿錢買下她,把人帶回家。

  紀以秋身世悽慘,原主和母親非常同情她。

  見紀以秋十分羨慕自己去學堂念書,原主上學就帶著她一起,還給她也報了名。

  兩人年齡相仿,哪怕身份有差別,可原主壓根兒沒有把紀以秋當丫鬟,而是當成小姐妹。

  原本她以為她們的友誼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紀以秋突然懷孕。

  原主以為她被欺負了,要為小姐妹出頭。

  沒想到,紀以秋懷的是丁父的孩子。

  這樣的「背叛」讓原主根本接受不了。

  她在家裡大吵大鬧,被丁父打了一耳光。

  紀以秋大著肚子出現在丁母的病床前,告訴她真相,把丁母氣死。

  不止如此,她還和對家勾結,在丁大哥出去做生意的時候綁架了他,敲了一大筆錢後撕票。

  原主雖然想給母親和大哥報仇,可她沒心眼也沒能力。

  紀以秋找人把原主賣到了花樓,為保清白,她跳河死了。

  ……

  「哥,大哥!我在這裡!」

  火車在蘇州站停站後,丁萱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大哥丁志國。

  他瘦瘦高高,梳著時興的中分頭,穿著西裝,一手拿著大衣一手提著藤箱,在一群人中十分醒目。

  「小妹——」

  丁志國笑著快步上前,摸了摸丁萱的頭。

  「哎呀,人家這是昨天才燙的頭,你別摸!可別給我摸壞了!」

  丁萱穿著小洋裝,急得跺腳。

  小姑娘打扮得十分洋氣,偏偏性格嬌氣得很,逗得丁志國哈哈大笑。

  當初小妹出生,他已經6歲,開始上學堂念書。

  這一眨眼,小奶娃長成了大姑娘,知道愛美了。

  「大哥,你給我帶禮物了嗎?」

  坐在汽車上,丁萱像歡快的小麻雀,一直嘰嘰喳喳個不停。

  「哎呀,我忘了——」

  丁志國拖長了聲音,把丁萱氣成了包子臉。

  「好哇!我回去要給爹娘告狀!」

  「你在海市肯定有女朋友了,一定是見色忘妹,所以才不記得給我帶禮物!」

  「你這個重色輕妹的傢伙,爹娘會幫我的!」

  自己剛說一句,妹妹就回懟了這麼多,丁志國忍不住搖了搖頭。

  剛剛他還覺得小妹長大了,沒想到丁萱性格還是和小時候一樣,真是不經逗。

  「買了!」

  「我就算忘記別的,也不能忘記你啊!」

  「你要的香水、手錶和小說,我都買了。丁小姐吩咐的事情,小的怎麼敢忘記?」

  聽了丁志國的話,丁萱一臉得意。

  「還是大哥最疼我了,我也會一直對大哥好的!」

  等到了家,丁父丁母早就等候多時。

  丁母一看到兒子,連忙上來仔細打量。

  「怎麼又瘦了?在學校是不是沒好好吃飯啊?」

  「我早就說了帶個廚子過去,你偏偏不肯……」

  丁母絮絮叨叨地說了很多。

  丁萱笑眯眯地在旁邊看熱鬧,只等丁志國快招架不住親媽的熱情,她才開口解圍。

  「娘,大哥坐了這麼久的火車,早就餓了!」

  被女兒一提醒,丁母才想起要緊的事情。

  「對對!瞧我一見著志國就高興壞了。我去廚房,看看趙媽的菜準備得怎麼樣。」

  丁母匆匆忙忙地走了。

  「哼!慈母多敗兒!隨便吃點不就行了?哪裡這麼挑剔!」

  「我看,這是好日子過習慣了,吃不得苦了。」

  丁父板著臉,看上去十分嚴肅,一張口就是訓斥。

  父子倆在一起,根本不像親父子,反而像長官和士兵。

  「爹,你這麼嚴肅做什麼?」

  「明明之前大哥不在家,你一直念著他,怎麼大哥一回來你就板著臉?真是好奇怪——」

  丁萱扯了扯丁父的袖子撒嬌道。

  「我要去看大哥給我買了什麼禮物,吃飯的時候記得叫我們!」

  丁萱轉身抓著丁志國跑了。

  來到小妹的房間,丁志國總算是鬆了口氣。

  他實在是不知道跟父親說什麼,幸好有丁萱來解圍。

  把準備的禮物拿出來,看到小妹像小鳥一樣歡喜,丁志國的眼神變得格外溫柔。

  「大哥!」

  丁萱走到門口,看了看周圍沒人,連忙跑到丁志國面前。

  「大哥,你是真的想去美利堅念大學嗎?那邊的學校就那麼好嗎?」

  丁萱認真地問道。

  「對。」

  見小妹提起這個,丁志國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

  他想出國,想念大學,學習西方國家的先進技術,回來報效祖國。

  一想起黃浦江上全是外國的軍艦,他內心就悲痛萬分。

  這是我們的地方!

  是我們的國家!

  為什麼帝國主義列強在我們的國土上來去自如,我們自己的百姓卻過得水深火熱?

  丁志國把在海市看到的事情,全部講了出來。

  他想出國念書,可是剛一提出,丁父就直接反對,還揚言說不會再給他一個子,不會提供任何支持。

  過年的時候,他們大吵了一架。

  原本丁志國是打算自己出國,勤工儉學,總是能有辦法的。

  沒想到上個月收到丁父的來信。

  他在信中說,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丁母今年也病了幾次。

  他們只有他一個兒子,要是他去了美利堅,離得遠,日後兩人去世,丁志國都趕不回來。

  不得不說,丁父十分會拿捏人心。

  他以退為進,打感情牌。

  而且丁父知道兒子很孝順,非常在意丁母,所以特地拿出了殺手鐧。

  因為這封信,丁志國思考了再三,決定放棄自己的理想,回來繼承家業。

  「哥,我支持你!」

  等丁志國說完,丁萱拿出了一張花旗銀行的存單,塞在大哥手裡。

  「這是……」

  看到存單上那麼多錢,丁志國眼睛瞪得老大。

  「你哪兒來的錢?」

  「我把外公留給我的東西都賣掉了。」丁萱得意地晃了晃腦袋。

  「大哥,我知道你的顧慮,你放心去念書吧!家裡還有我呢!」

  「我會照顧好爹娘,讓你無後顧之憂的。」

  「國家國家,先有國才有家。大哥做的是有意義的事情,我會一直支持你的。」

  丁志國沒想到小妹這麼懂事。

  明明之前還是個小丫頭,如今卻能說出「先有國才有家」這樣的大道理。

  「萱萱——」

  丁志國十分感動。

  他才是兄長,應該是他來保護妹妹……

  「大哥,別想那麼多。事不宜遲,遲則生變。」

  「我可是聽爹說了,要把你騙回來,給你娶個媳婦兒。爹說有了媳婦兒和孩子,你就不會跑了。」

  丁志國明白丁萱的意思,把存單小心翼翼地貼身收好。

  「謝謝你,小妹!我知道怎麼做了。」

  晚上吃飯的時候,丁志國表現得格外好。

  他給母親夾菜,給父親敬酒,做足了孝順兒子的模樣。

  丁父以為兒子改變想法了,還在慶幸自己的苦肉計很有用處。

  沒想到當天深夜,丁志國提著藤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丁家。

  等丁父第二天上午看到兒子留下的書信,氣得雷霆大怒。

  他派人去海市找丁志國,要他們把他給抓回來。

  奈何去的人晚了一步,趕到的時候大少爺已經坐上了去美利堅的輪船。

  「這個混帳東西!老子不會給他一個子兒,讓他餓死在外面!」

  「你們也不許接濟他,聽到沒有?!」

  丁父在家裡摔摔打打,暴跳如雷。

  丁母十分擔心兒子,卻又不敢違背丈夫的意思,只能默默垂淚。

  丁萱沒有被丁父的無能狂怒嚇著,而是左耳進右耳出。

  前世,丁志國的確聽話回了蘇家。

  後來紀以秋看上了他,在他面前晃悠撩撥,被他怒斥了一頓。

  丁志國還說,要是有下次,就把她的真面目告訴小妹。

  結果引來了紀以秋的報復,害得丁志國被殺害。

  丁父那時候已經有了嬌妻幼子,哪裡還記得慘死的長子。

  紀以秋說大少爺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對勁,詆毀丁志國。丁父在兒子死訊傳來時,一滴淚都沒掉,還罵他禽獸不如。

  這樣的父親,根本不配得到兒女的尊敬。

  很快,就到了紀以秋被賭鬼親爹賣去花樓的日子。

  前世,原主去學堂的路上見義勇為,救回了白眼狼。

  這回因為大哥逃跑,丁父生氣,丁萱這天老老實實地呆在家裡。

  果然,沒了原主這樣傻白甜「救世主」,紀以秋被花樓的人帶走。

  花樓的紅姐捏著她的下巴,仔細打量了一番。

  之後紅姐又擼起紀以秋的袖子瞧了肉皮子,翻看了她的一雙手,還叫她提起褲腳,看了看腳。

  最後,她給了紀父20塊大洋。

  「爹,我會幹活,我少吃飯,爹你別賣了我啊!」

  紀以秋看到紀父離去,在後面歇斯底里地哭喊著,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好姑娘,指望你爹,還不如指望媽媽我好好教你疼你。」

  雖然紀以秋已經17歲,在這一行來說年紀有點兒大。

  可她是個美人胚子,花樓不會做虧本買賣,只不過需要花費一些時間好好教一教。

  丁萱看著系統傳來的直播,對紀以秋一點兒都不同情。

  她氣死了丁母,害死了丁志國和原主,憑這一點就不配被原諒。

  當然,丁萱作為一個好人,不會見死不救。

  於是,她恢復了丁父和紀以秋的記憶。

  紀以秋沒想到重生回來居然沒被丁萱救走,反而真的進了花樓。

  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

  是哪個環節出了錯?

  「老爺,您可要來救我啊……」

  紀以秋哭得眼睛紅腫。

  結果第二天,丁父就跑來,花了1000大洋把她贖了出來。

  「老爺?」

  「阿秋!」

  兩人抱在一起,紀以秋的眼淚像珍珠一樣,吧嗒吧嗒往下掉。

  她問丁父,為什麼這輩子丁萱沒救自己?是不是她提前回來,要報復他們?

  「不是她,肯定是那個不孝子!」

  丁父十分憤怒。

  他把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講出來,紀以秋這才知道丁萱最近沒去學堂。

  「大少爺也太自私了!他前世就不是好人,這回又跑去了美利堅。」

  「沒關係,老爺你還有我,我會一直陪著老爺的。」

  紀以秋的這番話說在了丁父的心坎上。

  不過,當務之急是要找個好去處。

  前世,戰火燒了過來,他們一家三口都死在炮火里。

  既然有機會再來一次,丁父堅信自己掌握了先機,他要賣掉家產,帶著紀以秋去港城。

  至於丁母,人老珠黃!

  丁志國,不孝子!

  丁萱,不孝女!

  管他們做什麼!

  丁父的想法得到了紀以秋的雙手支持。

  前世死得太痛苦,這種事情她再也不想經歷一遍。

  很快丁父藉口今年夏天城裡太熱,把丁母和丁萱送到鄉下避暑。

  他讓她們多待一段時間,實則是找人監視她們,不許母女倆回蘇州。

  隨後,丁父開始處理手裡的產業,變賣家產。

  別人問起來,他就說兒子去了美利堅念書,以後大概會留在那邊。

  他實在是不放心,打算攜家帶口過去。

  丁萱沒有阻攔丁父,反正打劫這種事情她又不是第一次做,倒不如先看好戲。

  等九月,丁母和丁萱回城,發現家沒了。

  丁父不見了,丁母的嫁妝也被賣掉了,她們娘倆什麼都沒有了。

  「小萱,現在怎麼辦啊?」

  丁母差點兒哭暈過去。

  「娘,你別擔心,我這裡有錢,我們去美利堅找大哥!」

  丁母是個十分傳統的舊社會女性,一直是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她有一個優點,就是聽話。

  既然女兒有決斷,丁母也就有了主心骨,決定跟著丁萱去找兒子。

  丁父和紀以秋在去港城的輪船上,歡喜得不行。

  他們哪裡知道,兩人的錢財已經被丁萱偷走,他們現在就是兩個什麼都沒有的窮光蛋。

  到了港城,丁父和紀以秋剛下船就被人綁走了。

  原因是有人給地頭蛇透露,丁父是富豪,帶了很多錢來。

  誰不想發財呢!

  更何況是送上門的生意。

  丁父原本以為港城是一片樂土,沒想到這邊居然這般沒有法紀。

  他在蘇州,人家還叫他一聲丁老爺,連警察局的警長都對他十分親熱。

  沒想到來了港城是虎落平陽被犬欺!

  丁父還想擺譜,人家直接把他丟海里醒腦。

  「給你們,都給你們——」

  丁父求饒,結果被地頭蛇發現,他是個身無分文的窮鬼。

  「怎麼會呢?我的錢呢?!我的小黃魚呢?我的存單呢?!」

  丁父差點兒崩潰。

  什麼都沒了!

  「馬勒個巴子!居然騙老子?!」

  地頭蛇怒了,兄弟們本來滿心期待,結果被人耍了,他們怎麼甘心?

  丁父挨了一頓暴揍,四肢被打斷丟在垃圾堆旁邊。

  老男人身上沒有什麼利用價值,紀以秋還能換點兒好處。

  於是,她被賣到了地下賭場,開始了水深火熱又無比悲慘的一生。

  在老闆眼裡,紀以秋就是掙錢的工具,不是人。

  工具就要走工具的樣子!至於她的清白,她的健康,她的安全這些,都不是老闆考慮的事情。

  丁萱和丁母到達美利堅,跟大哥匯合的那天,丁父死在港城。

  丁志剛學的是物理,丁萱也報考了大學,學習機械。

  兄妹倆成績優異,一路讀到博士,後來進了科研機構工作。

  用丁萱的話說,他們要抓緊所有機會偷學真本事,學會的東西總有一天能用上。

  多年後,一位偉人在遙遠的東方振臂高呼種花國站起來了,丁萱和丁志國第一時間返回祖國。

  之後,他們隱姓埋名幾十年,像當初承諾的那樣,為祖國的強大貢獻自己的力量。

  直到兩人頭髮花白,上了新聞,大眾才知道他們的功勳。

  主流媒體誇獎他們是「丁氏兩兄妹,一門雙天驕。」

  丁母這輩子活到90歲去世,她走的那天,丁萱請了假匆匆趕來。

  恢復了前世記憶的丁母握著丁萱的手,輕聲說了句:

  「謝謝!」

  謝謝丁萱的到來,救了他們母子,改變了他們的命運。

  「不客氣。再見——」